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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1905~1907年革命中的农民决议运动

2009-03-19郑晓颖

西伯利亚研究 2009年1期
关键词:国家杜马杜马沙皇

郑晓颖

摘要:俄国1905~1907年革命时期。农民决议运动这种独特的人民群众斗争形式获得广泛传播。农民决议和委托书包舍了广泛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要求,涵盖了当时社会斗争的所有范畴,是俄国1905~1907年革命时期形成的农民纲领。农民制定、讨论和通过决议和委托书是一种重要的农民运动形式,对于农民的社会意识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于研究者来说,它们是折射20世纪初俄国农民精神面貌的一面镜子。

关键词:农民;决议和委托书;农民运动;1905~1907年革命;俄国

中图分类号:K512.4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0961(2009)01-0051-04

俄国1905~1907年革命时期,农民决议运动这种独特的人民群众斗争形式获得广泛的传播。农民集体(最常见的是以村民大会、乡大会、集会的形式)讨论、制定、通过和向上级机关寄送有凭据的正式请求,其中除了包含地方要求外,还包含着政治要求和经济要求。这些请求可以有决议、委托书、声明、决定、书信、电报等形式,在本文中将其综合成术语——“决议”或“委托书”。

本文的主要研究任务是,通过具体分析1905~1907年农民决议和委托书这种原始史料来综合分析农民的要求,揭示俄国农民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纲领,弄清农民的思想面貌。

一、俄国农民的请愿权

请愿权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指公民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或团体和公共利益就特定事项直接、亲自向有关国家机关表达意愿的权利。在1905年革命之前,在俄国是不存在请愿权的。彼得堡无产阶级集体向沙皇请愿、声明自己的经济及政治要求的最初尝试以1905年1月9日流血悲剧而结束。

“流血星期日”的暴行引发了席卷整个国家的革命风暴。为了使人民群众脱离革命斗争,沙皇政府运用了各种诡计和手腕,其中之一便是颁布了1905年2月18日沙皇法令。这个法令赋予所有“关心国家共同利益和需求的忠诚的”个人和机关向皇上提交“有关完善国家制度和改善人民福利”问题的请愿书的权利。当然,法令还附有一个条件,即“帝国的根本法不可动摇和必须保留”。

沙皇专制主义统治机构总是在寻找机会,采取各种立法行为和行政措施使沙皇给予的请愿权的“恩赐”消失。1905年8月6日,沙皇政府颁布关于“成立国家杜马”和“杜马选举条例”的法令,同时宣布废止1905年2月18日法令。列宁指出,政府的真正计划除了禁止请愿之外,在于“不得召开集会和代表大会。有了国家杜马,就再也不要讲什么话了。尽管自由主义者建议将请愿权列入根本法,但这些建议仍旧没有变为现实。1905年10月17日宣言中没有提到请愿权。

1906年3月4日,政府颁布了“关于公开会议的临时条例”,其实质在于禁止未经地方当局批准而召开会议。1906年秋,内务部向各省、州的长官重申,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允许外人参加乡大会和村民大会。除此之外,乡机关和村机关的公职人员应当无条件地禁止制定非法的决议,严惩农民制定和寄送决议、委托书的行为。1907年3月27日,斯托雷平指示各省省长不允许召开讨论有关杜马事务和给杜马制定声明与决议这样的会议。

这样,沙皇政府仅在极短的时间内(1905年)批准了请愿权,随后很快便取消了这个权利。但是,当局采取的镇压措施并没有制止农民的行为。直到第二届国家杜马解散之前,每天仍有几十封电报寄送给杜马,其中大部分是俄国农民的决议和委托书。

农民的决议和委托书一般都是在有发言权的大多数户主出席的情况下,在村民大会或者乡大会(1905年秋大多数会议都带有政治集会的特点)上制定的。主要的收件人是决定农业领域政策的人,如沙皇、政府、全俄农民联盟、国家杜马。通常,决议和委托书都有大会参加者的签名并得到村长或者乡长签字和盖章的确认。有时当地农村政府机关也是决议(“爱国的”、“忠君的”决议)的发起者和起草者。但绝大多数决议的发起者和起草者都是农民本身。在部分决议中可以感觉到当地民主知识分子(农村教师、医生、地方职员)、各种政党和社会组织的宣传者对农民产生了影响,一些文件的文体和拼写法、提出农民的新要求都证实了这一点。

农民的决议运动通常是一个村的绝大多数人,抑或整个村参与进来,甚至几个村、几个乡联合起来。而且背后操纵每一个决议的不是某一个别的人,而是一定的集体(须在大会上讨论、制定并通过决议)。

二、农民决议运动的主要阶段

1905年2月18日法令奠定了1905~1907年农民决议运动的基础。全俄农民联盟领导人之一C.马祖雷科在该联盟成立大会上说:“甚至在现在,在所有方面都无权的状态中,农民可以找到完全合法的途径来唤醒和指引农民的意识。根据2月18日法令我们有权聚集起来讨论国家公共事业问题。”2月18日法令颁布后,村民大会和乡大会开始制定各种决议。但直到1905年夏季,农民决议运动规模还不大。

全俄农民联盟的组织及其活动促进了1905年秋农民决议运动的发展。从8月1日到11月6日,全俄农民联盟委员会印发了8000份“示范的农民决议”。全俄农民联盟的地方组织也印发了示范决议。研究全俄农民联盟历史的专家E.H.基柳希娜找到并分析了51份农民乡大会和村会关于加入全俄农民联盟的决议,其中40份是全文,11份是摘录。

1905年12月11日,当莫斯科发生武装起义时,沙皇政府颁布了《关于修改国家杜马选举条例的法令》。在农民的眼中,这实现了他们长期以来的理想——在国家的合法机关中有他们选举出来的自己的代表。这种社会心理也影响到农民的行为。虽然远不是所有的农民都相信杜马,但绝大多数农民在1905年12月底工人与农民起义失败之后,对直接进攻沙皇专制主义制度和地主感到怀疑,屈从于政府的许诺,开始把自己的希望与杜马联系在一起,希望杜马为他们“谋求”到土地和自由。根据п.H.佩尔申的数据,仅在苏联中央国立历史档案馆(今俄罗斯国立历史档案馆)收藏的大臣委员会和第一届国家杜马的档案资源中就有一千多份村民大会和乡大会的集体声明和决议。

在杜马选举过程中,各阶级、政党的激烈斗争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制定决议和提出要求。所有政治力量都努力对农民施加影响,把农民团结在自己的周围。杜马选举期间,几乎所有的政党、自由主义地方自治工作者甚至地方当局都制定并大量印发了示范决议。

农民决议运动的下一阶段发生在1907年上半年,与第二届国家杜马选举及其活动有关。但是给第二届国家杜马的请愿书明显少于给第一届国家杜马的数量(1900比4000)。“六三政变”后,农民决议运动逐渐衰弱。

三、农民决议和委托书中的社会经济纲领

在农民的决议和委托书中包含着大量的经济变革纲领。农民几乎一致要求完全消灭地主土地私有制;把没收(收归国有)的所有土地(包括国家的、皇室领地的、寺

院的、教会的、地主的土地)交给人民,在分配土地时坚持绝对公平的原则。一句话,土地应该是公共的,而谁耕种它(家庭成员劳动,不使用雇佣劳动)谁就应该使用它(按户、按村社或者劳动组合)。

下诺夫哥罗德省瓦西里苏尔斯克县斯库奇哈村农民在1906年1月21日给大臣委员会的决议中要求“强制没收地主、国家、皇室领地、寺院的所有土地,以公平的原则分给所有公民”。

1906年6月7日《库尔斯克生活报》刊载了1906年5月28日库尔斯克省利戈夫县伊万诺夫村农民给第一届国家杜马的委托书,其中写道,“因为土地是我们农民生活的来源,要求将所有土地:国有土地、皇室领地土地、寺院土地、教会土地和私人所有的土地都转交给国家土地储备”。

转交土地的条件对于农民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绝大多数农民群众拒绝购买土地,要求无报酬地没收地主的土地。他们认为,45年来他们因为土地的高额租金和廉价劳动已经缴纳了太多的钱,如果再购买土地,那就意味着给他们套上新的枷锁。科斯特罗马省科斯特罗马县明斯克村农民于1906年6月11日召开了60人参加的“人民大会”,“讨论了土地改革问题,一致作出如下决定:应该强制地、没有任何赎金地没收国家、皇室领地、内阁、教会、寺院以及地主的土地,以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我们认为地主的土地早已得到租金和农民廉价劳动的补偿。因此为了公正性杜马应该要求没有任何报酬地没收地主的土地”。

在决议和委托书中农民主张土地国有化。农民认为“土地,谁的也不是,是上帝的”;“土地是大自然的”。俄国农民长期处于村社的特殊关系中,没有形成土地私有的观念。除此之外,他们受到地主和其他土地所有者的剥削和压榨,致使他们反对土地私有制。

雅罗斯拉夫尔省梅什基诺县穆拉维约夫村农民在1906年6月18日给第一届国家杜马劳动小组的决议中声明:“在上帝公正性的基础上分配给农民土地,我们认为土地是上帝的,只有耕种它的人才能使用它;要防止土地集中到某些人手中,因为那将变得和现在一样——狡猾的人收购土地以此压迫劳动的农民阶级;根据我们的深入观察,土地私人所有是行不通的。”奥尔洛夫省卡拉切夫县沙波雷金村农民向第一届国家杜马劳动小组呼吁:“土地应该是公共的,谁也不应该拥有对它的私有权;让愿意耕种土地的人使用土地。”

在决议中农民指出了使用土地的具体条件。把土地转归人民所有是以劳动为前提的:土地应当属于用自己的劳动耕种它的人民。斯摩棱斯克省克拉斯诺县米格诺维奇村社在决议中写道:“我们应该按照人口数量划分土地,谁能以自己的家庭劳动力独立耕种土地就划分给谁,谁也没有权利出售土地和收购土地,在村社内实现土地的分配。”

农民要求土地分配坚持平均主义原则。但在一些决议中农民发表了反对平均使用土地的观点。雅罗斯拉夫尔省戈罗杰茨乡的农民写道:“以这种方式早晚会在土地方面出现不平等,因为富裕的农民(富农)能比贫农更好地使用土地。”他们得出结论:平均主义是一种假想。

土地要求是农民最普遍的经济要求。在决议和委托书中农民还提出其他经济要求,其中比较常见的是要求废除赎金、用统一的收入所得税取代直接税和间接税。

四、农民决议和委托书中的社会政治纲领

在工人运动和反沙皇专制主义的宣传影响下,农民在决议和委托书中还提出带有政治特征的要求。农民明白,在改变中首先需要进行“国家的变革”。

农民在决议中直接要求废除政府,主张由人民选举出的代表管理国家。以选举原则代替政府委任制,这是农民决议和委托书在国家变革方面的主要要求。彼得堡省卢日斯克县扎博尔乡扎莫西亚村农民于1906年5月3日召开了72名户主参加的村民大会,讨论了自身状况后,请求国家杜马:“取消现存的所有政府机关、地方机关、乡机关、村机关和警察机关,由符合人民要求的、在自治基础上建立的、对人民有益的机关代替,按照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普选原则选举其成员。尽快撤销地方行政长官、宪兵和警察,他们不但不能促进国家发展,相反使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使人民更加骚动不安。”

自下而上地选举所有官员,官员有义务向人民汇报工作,这是20世纪初农民的一个重要政治要求。按照农民的观点,选举应当按照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普选原则进行,没有财产、教育程度和性别的限制。奥尔洛夫省奥尔洛夫县尼科利斯克村农民要求:“应该赋予人民普遍、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权”。沃罗涅日省沃罗涅日县红岗村农民向尼古拉二世请求:为了选出我们意愿的真正表达者,选举要按照普遍、直接、公平、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原则进行。”农民非常想以“和平的”、“立法的”途径解决一切问题,把希望寄托在沙皇和杜马身上。卡卢加省梅晓夫斯克县罗布辛斯克乡佐洛托夫村村民大会给第一届国家杜马的决议中表示:“你们是我们的希望,我们同样也是你们的力量。”

要求以选举的人民政府(拥有全权的政权机关)代替君主专制政府机关是1905~1907年农民决议和委托书的共同之处。这个要求是农民意识中君主主义幻想有所动摇的标志之一。但是,农民的决议和委托书证明,绝大多数农民,特别是在革命开始时期,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经济要求、政治要求与必须推翻君主专制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农民仍旧保留着朴素的皇权主义思想,有些农民天真地认为沙皇能够满足他们的请求。列宁在1905年3月《关于我们的土地纲领》中写道:“农夫的愚昧无知首先表现在他们不懂得运动的政治方面,例如不懂得,如果不对整个国家的整个政治制度进行根本的民主改革,就根本不可能在扩大地产方面采取任何可靠的步骤。”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革命时期农民对沙皇的信任程度出现了下降,在农民的意识中关于沙皇对人民的贫穷应负有责任的思想逐渐成熟起来。申库尔斯克皇室领地的管理者于1905年11月27日汇报农民情绪时写道:“在我们申库尔斯克县已经不把沙皇当回事了。”在11月20~21日召开的申库尔斯克县农民代表大会上,农民公开说出这样的话:“打倒皇室领地,打倒沙皇这个吸血鬼,一切都将是我们的。”图拉省戈列尔基村农民д.戈洛霍夫在1905年11月向全村人宣读反政府内容的传单后高呼:“打倒君主专制和政府!”在档案馆里保存了数千件关于用不敬的话侮辱沙皇的案件记录。农民反沙皇的言论是阶级斗争思想表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特别是随着沙皇政府镇压的加强,农民的君主主义幻想的破灭变得越来越明显。当然,不能据此就过高地评价农民群众克服立宪幻想的意识水平。一些农民做出不信任杜马的声明并不是根本放弃对杜马的希望,只是表达出对这个机关不信任。但是,给杜马写信、提交决议、发送电报的人仍旧希望另一个“稍加改进的”杜马能够满足自己的要求。给第二届国家杜马的决议要比给第一届国家杜马的决议少很多,即给第一届国家杜马的决议有4000份,而给第二届国家杜马的决议只有1900

份。

“土地和自由”总是作为一个综合体出现在农民的决议和委托书中。农民要求在权利方面与其他阶层平等。奥尔洛夫省小阿尔汉格尔斯克县库拉金斯乡农民主张“国家所有公民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没有性别、阶层和出身的区别”。唐波夫省农民向尼古拉二世请求:“无论在民法,还是在优待法律方面,农民与其它阶层平等。”这一时期农民理解的“自由”主要是指“立刻实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人身和住所不受侵犯”;“彻底大赦因争取土地和自由而蒙难的所有人”;“废止死刑”、废除“特殊法”。

在决议和委托书中农民还提出要改善自己的兄弟——城市无产阶级状况。思想上比较先进的农民还提出建立工人阶级与农民的联盟,提出完全、彻底地推翻沙皇君主专制制度。农民提出捍卫和支持城市工人阶级的要求是1905~1907年革命时期工农联盟的显著体现之一。

这样,一部分有觉悟的农民群众在革命过程中从很多幻想中解放出来,提出了各种政治要求。在农民的决议和委托书中包含着如下要求:在直接、平等和无记名投票的普选前提下使杜马或立宪会议具有全权立法权;取消阶级界限和特权,所有公民权利平等;真正实现言论、集会、出版、结社和罢工自由;废除地方警察制度,实行广泛的人民自治;按照民主原则无偿进行一切阶层的有组织诉讼程序;大赦因争取土地和自由而被捕的所有政治犯;废除死刑和特殊法律;实行工人八小时工作日。除此之外,在民族地区农民还提出希望废除限制民族语言的各种法律和条款,在学校、国家机关讲民族语,实现民族权利平等,等等。农民的这些要求带有泛民主主义的特点,是农民群众政治觉悟有所提高的有力证明。

五、农民决议和委托书中的社会生活纲领

由资本主义发展引发并正在进行的社会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要求发展国民教育。农民从现实利益角度出发也意识到必须得到教育。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复杂,有时需要签订协议、理解贷款条件;因土地少和歉收而出去打工成为普遍现象,而识字的人在城市找工作相对容易。由此,农民反对愚昧和无知,要求得到教育。农民对教育的要求中几乎都有如下条款:由国家负担费用,实行普遍、义务的初等教育;在初等学校与中等学校之间建立连续性;学校民主化。下诺夫哥罗德省阿尔达托夫县尼古拉耶夫乡农民向国家杜马提出:“要让我们的孩子接受教育,由国家负担费用,而在接受初级教育后,还要继续接受教育。”

农民要求进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奥尔洛夫省奥尔洛夫县尼科利斯克村农民在给第一届国家杜马的委托书中要求“建立工人医疗、养老保障和为供养者死亡的家庭提供保障,由国家负担费用”。奔萨省因萨尔县新特罗伊科耶村农民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在革命进程中农民反教权主义的情绪也发展起来。首先表现在他们对宗教淡漠,农民要求没收(收归国有)教会和寺院的土地,废除向教会缴纳的赋税,减少对教会的支出,坚持选举僧侣并解除他们在教会的职务。在行动上,农民占领了教会和寺院的土地,赶走了反动的神甫,拒绝缴纳供养教会和僧侣的“津贴”以及举行结婚、领洗等宗教仪式的费用。在一些决议和委托书中农民要求信仰自由、教会与国家分离、教会与学校分离。

农民决议和委托书的内容涵盖了当时社会斗争的所有范畴,可以说,是1905~1907年俄国革命中形成的农民纲领。在农民决议运动文件中贯穿着一个主旨——为使俄国走出“艰难与危险的处境”,必须进行根本的变革。

1905~1907年农民决议运动,首先是农民集体行动的产物。几乎所有省和地区的村社都提交了决议和委托书,尤其是给国家杜马的决议和委托书。农民的决议和委托书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出农民群众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状况、人民不满、反抗、社会挑衅活动的具体原因和理由。它们展示出农民的视野,体现出俄国农民的道德标准、社会意识和情绪。

农民对政治上完全没有权利、不公正、经济生活贫穷、精神生活匮乏、社会生活艰难的意识,是1905~1907年农民群众自发而规模巨大的政治发展的结果,是他们革命化的主要因素。除此之外,俄国农民制定、讨论和通过沙皇立法所禁止的决议和委托书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重要活动,其重要性并不次于参加其他形式的农民运动。这种运动形式。无疑在农民的社会意识发展中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因为在制定、讨论决议和委托书的过程中农民确切简练地表达出自己的具体要求,并思索实现这些要求的途径,努力弄清楚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这促进了对农民的革命动员,这种革命动员首先影响了革命事件的进程,影响到革命中各阶级和各政党的政策。

责任编辑: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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