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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础

2009-03-11车冰清朱传耿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年5期
关键词:理论基础

车冰清 朱传耿 杜 艳

提要区域经济合作是经济主体依据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实现生产要素在区域内外合理流动,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和利益的经济活动。而合作博弈理论注重对合作的研究,是一种“双赢”策略,其强调的集(团)体理性、公平公正、效率和效益、实现“双赢”,正是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开展的首要前提、重要保障、内在动力和最终目的,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重复、动态的博弈过程。本文分析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相关理论,以及合作博弈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应用,提出合作博弈理论是指导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基础理论。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基础;合作博弈理论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

省际边界区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区域,由于先天和后天的原因,绝大部分经济较落后。省际边界区域既是省际经济政策的交汇区,又是区域摩擦的集中地,空间协调难度较大,统筹发展难点较多,要缩小省际边界区域与中心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发展区域经济合作是重要途径。区域经济合作是区域互动发展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从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践来看,区域合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处于共同区域空间内的不同地区之间为了追求共同的利益目标而进行的专业化分工合作,其最终目标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博弈理论作为研究合作的重要理论,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指导,不论从两者的定义、运行条件,还是内在本质和最终目标都是统一的。因此,本文认为合作博弈论完全可以作为指导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基础理论。

一、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相关理论

为认识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时代的社会经济合作活动的宏观空间规律,需要积极借鉴经济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重要成果。伴随世界经济联系格局的动态变化,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也在不断演化和扩展。随着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有关产业和技术跨国转移的理论扩展了用以解释和分析国际性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基础。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国际经济学界一直致力于寻找和建立关于国家之间,特别是存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发达国家、地区和发展中国家、地区之间产业技术联系宏观规律的理论解释,为发达国家、地区和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互补性发展寻找理论根据,其中主要有行政边界区理论、系统动力学理论、竞合理论、新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和协同论。

(一)行政边界区理论。边界区域是指在一定范围内某政治实体(如国家、行政区等)与其他接壤政治实体(如国家、行政区等)在交接处所构成的特定地理空间。省际边界地区位于我国最大的行政单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交界处,是一个特殊的地理区域。行政边界区理论一是源于行政区经济理论,即改革开放以来,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域经济的纵向运行系统向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区域经济的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出现的特殊区域经济类型。二是来源于行政区边缘经济论。在行政因素对经济的约束作用下,我国行政区交界地带存在着明显的“行政区边缘经济现象”。该理论认为,由于行政边界的存在而对行政区之间经济、社会因素流动产生的阻碍或促进作用,表现为边界区域中不同行政区的城市经济水平增长的结构性差别、要素流动的断裂或一体化。

(二)系统动力学理论。系统动力学出现于1956年,创始人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福瑞斯特教授。系统动力学模型能方便地处理非线性和时变现象,能做长期的、动态的、战略性的仿真分析和研究,适于分析研究系统结构与动态行为。其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几乎遍及各个领域,逐渐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新学科,是一门分析研究信息反馈系统的学科,也是一门认识系统问题和解决系统问题的交叉综合学科。区域经济合作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而且各个因素之间还互相产生影响,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要想把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因素分析清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一般的分析方法很难做到。而系统动力学正是分析复杂动态系统问题的方法,所以用系统动力学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因素是非常确切的。

(三)竞合理论。竞争与合作是彼此关联的,要研究合作问题,必然涉及竞争问题,而研究和处理竞争问题,则又需要合作来化解,该理论强调的是在现代企业竞争中必须保持合作。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化加剧了市场变化,并不断影响着企业的决策和运作。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孤立经营的传统格局正在被打破,企业进入了从孤立生产向协作经营、从生产型向关系型、从独立发展向互联合作的大转变时期。通过企业间的合作可以带来1+1>2的联盟协同效益,使单个企业的局部优势发展壮大为全面的竞争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优综合利用。企业的竞争正进入利益共享的合作-竞争时代。“竞合”从企业中产生,进而被其他研究领域所采用。

(四)新国际劳动地域分工理论。所谓新国际劳动地域分工理论,是把产品生命周期理论、雁行产业形态说和比较优势理论等已有理论学说进行结合应用,从而对世界技术经济演变格局进行理论解释。该理论认为,产品的技术周期与不同国家技术梯度之间存在动态匹配关系,基于技术差距的比较优势的梯度递进和转移决定着世界生产和贸易格局的阶段性动态演化。这一理论学派对国家间技术差距的认识逐步从行业技术差别扩展到产品的质量档次差别和技术含量差别以及生产过程的技术差别,从垂直性的技术差别扩展到水平性的技术差别。

(五)协同论。协同论是研究不同事物共同特征及其协同机理的新兴学科,是近年来获得发展并被广泛应用的综合性学科。它着重探讨各种系统从无序变为有序时的相似性。协同论认为,千差万别的系统,尽管其属性不同,但在整个环境中,各个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其中也包括通常的社会现象,如不同单位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部门间关系的协调、企业间相互竞争的作用,以及系统中的相互干扰和制约等。协同论指出,大量子系统组成的系统,在一定条件下,由于子系统相互作用和协作,这种系统会研究内容,可以概括地认为是研究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各种系统的发展演变,探讨其转变所遵守的共同规律。应用协同论方法,可以把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类比拓宽于其他学科,为探索未知领域提供有效手段,还可以用于找出影响系统变化的控制因素,进而发挥系统内子系统间的协同作用。

二、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博弈分析

博弈论在现代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应用是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现象,它利用数学工具对种种社会经济选项进行深入地分析,获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博弈论的一个分支——合作博弈理论正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虽然目前合作博弈论还没有像非合作博弈论那样应用广泛,但将来定对人类的前途产生深远意义和影响。将合作博弈论的理论方法应用到区域经济合作的分析中,可以分析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现象,还可以使问题的研究不再局限于站在某个决策方的立场上找出针对其他方的对策,更重要的是能够分析这些决策过程中各博弈方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规律,导出合理的结果并用以说明相应的实际问题,从而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展和政策研究提供参考。

(一)合作博弈。博弈论,也译作对策论,主要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存在相互作用时,行为主体如何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反映了博弈局中人的行动及相互作用间的冲突、竞争、协调与合作关系。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局中人、战略、支付、行动、信息、结果和均衡,这些也是一个完整博弈的基本要素。在众多经济学科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中,博弈论成了一种普遍应用的工具,许多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都被人们理解为某种博弈问题。根据博弈双方在相互作用过程中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把博弈论划分为非合作博弈与合作博弈。合作博弈理论倾向于对合作的研究,其强调的是集(团)体理性、公正公平、效率和效益,是一种“双赢”策略,它通常能获得较高的效率和效益,是研究人们达成合作时如何分配合作得到的收益,即收益分配问题;而非合作博弈理论则偏向于对竞争的研究,强调的是个人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其结果往往是低效率的甚至是无效率的,是研究人们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如何决策从而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即策略选择问题。

合作博弈亦称为正和博弈,是指博弈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整个社会的利益有所增加。合作之所以能够增进合作双方的利益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就是因为合作博弈能够产生一种合作剩余。这种剩余就是从这种关系和方式中产生出来的,且以此为限。因此,合作必须经过博弈各方的讨价还价,达成共识,进行合作。在这里,合作剩余的分配既是合作的结果,又是达成合作的条件。合作的目的是追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但与个体利益并不发生冲突,各博弈方的收益相对均衡而合理,可以说合作共谋符合各方的利益。合作博弈的关键还在于要在合作框架内建立互信,形成一整套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博弈分析。现代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竞争与合作并存,竞争是手段,反映出各区域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时所表现出的利益冲突;合作是目的,反映出各区域对共同利益的认识。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只注意到了各区域之间存在的经济上的互补性和互利性可能推动它们之间经贸联系的深化,但却忽略了利益协调对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作用。可以说,迄今为止所有成功的区域经济合作都是这两方面综合的结果。获利动机会促使各区域求同存异,通过有效磋商,协调彼此的政策,最终达成共同认可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分享合作带来的收益。在此前提下,我们可以运用合作博弈论的方法,将区域经济合作的形成和发展看成是各国、各区域间的一个合作博弈,进而揭示区域经济合作形成的内在机制。

博弈通常是建立在个体行为理性基础上的非合作博弈。从区域经济学角度看,将各个子区域看作一个行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子区域都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于是,在资源非均衡性与独特性及国家财政有限性的限制下,各子区域政府和企业间相互竞争。各地部门均按各自最优决策行事,以达到个体效率的最大,但由于各方的不合作,个体理性并不一定会达到各自预期目标。因此,为了保证整体区域利益最大化,各子区域之间必须相互合作。可见,一个地区在做出战略决策时,不仅要考虑自身优势,还要考虑其他地区相关决策,而且该决策也会影响到其他地区决策的制定,区域间的经济合作应以集体理性为基础的合作博弈来分析。

区域主体间合作博弈的现实困境:我们可以把各区域主体的行为看作是一个重复博弈的过程。所谓重复博弈,实际上就是同一个博弈反复进行所构成的博弈过程。由于重复博弈不是一次性的选择,而是分阶段有先后次序的一个动态选择过程,因此它又属于动态博弈的范畴。1、同质区域间的经济合作博弈。同质区域,由于资源优势、主导产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类似和接近,单干思想往往比较强,合作的愿望不是很强烈。但是,一旦同质区域之间开展经济合作,就可能产生规模经济、规模效益。2、异质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博弈。异质区域之间的合作主要是能源、原材料产区与加工工业集中地区之间的合作。例如,我国能源、矿产资源的分布偏中西部,而现实的物质生产能力和经济要素分布偏东部沿海。这种空间格局一方面使东中西之间彼此都有所求,构成合作动力;另一方面由于体制缺陷,在合作时中西部常处于不利地位,利益分配上的不平等阻碍了异质区域合作进程。从国家宏观的角度看,最佳策略是双方合作,可以获得更大的效益,收益总量上得到增加;最坏的选择是都不合作。而事实上,最坏的结果在现实中产生了。如果不改变这种博弈结构,各区域会不顾宏观经济的恶化,共同陷入区域经济不合作。

三、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与合作博弈的内在统一

合作博弈的主要特征在于所研究的行动参与人的行为在相互作用时,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通过有效磋商达到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后,使得总收益获得增加,从而使得各个成员都可以从稳定的合作中收益得到增加。而区域经济合作也是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或合同,使得参与合作经济主体都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区域经济合作的本质与合作博弈理论的内在是完全一致的。合作博弈强调的集(团)体理性、公平公正、效率和效益、实现“双赢”,正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所需要的前提、保障、动力和目标。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开展是一个博弈过程,博弈论分析方法应运用到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合作博弈理论作为指导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理论是完全合适的。

(一)集体理性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首要前提。在经济学中,理性是指单个经济单位在形成预期时使用了一切相关的、可获得的信息,并且对这些信息进行理智的整理。以个体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称之为个体理性,至少在局部问题上存在以集体(团体)利益为目标,追求集体利益最大化称为集体理性。集体理性是指某一集体中的大部分成员在“共同信念”导向下,采取一致行为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并且集体行动存在潜在收益。当个体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决策时,并不一定能实现集体或社会的最大利益,而集体理性(使联合报酬最大化)却可以促使参与者共同选择合作策略,实现集体或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区域经济合作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合作获得更大的总体收益,并同时实现成员自身收益的增加。实际上,由于资源禀赋等的差异,各地区之间客观上存在着通过互利合作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相互需要。只要能进行良好的信息沟通,建立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实现集体行动(合作)应该是完全可能的。只要经济合作主体具有集体理性,就会产生合作的意愿,从而使区域经济合作有开展的可能。因此,区域经济合作开展的首要前提条件是合作主体具有集体理性。

(二)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保障。参与经济合作的各个区域,必须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区域经济合作如果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是不可能长久开展下去的。公平、公正的合作环境是指合作双方具有平等的地位、权力和获得合理的利益。为防止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不公平现象,保障区域经济合作健康发展,需要建立一种区域合作约束机制,这种约束机制也是通过合作双方协商达成的。在我国,经济区域缺乏一致性的规则,各地区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都存在很大差异,这个问题不解决,区域经济合作就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因此,在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中,区域之间针对区域整体发展所达成的共识,必须以制度性的合作规则来保证。这种区域合作约束规则的形成是区域间相互博弈的产物,体现了参与者的一致同意,应对违反“游戏规则”者与采取机会主义者予以充分的惩罚,以使违规者望而生畏。从而使区域经济合作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开展,公平、公正的环境也是区域经济合作顺利开展的保障条件。

(三)效率和效益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在动力。区域经济合作是要尽量发挥各个区域的经济优势,相互取长补短,或优势互补,扩大经济优势的影响力。这样,才能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合力,创造出单个区域无法获得的经济效益。由于各个区域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经济权益,合作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追求和维护自己的经济权益。更重要的是,合作必须给参与的各方都带来比单独发展更多的经济效益,或者说参加合作的各成员收益的提高至少要等于由于参加经济合作而引起的各成员的直接收益损失。否则,合作就缺乏凝聚力,不可能长期维持,各成员将失去参与经济合作的动力。区域经济合作形成的充分条件是合作各方能够通过有效磋商,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分配,并最终达成有约束力的利益分配协议,约束彼此的经济行为。满足这些条件的区域经济合作一定会给各成员带来大于不合作时所能获得的利益,并且任何破坏合作的行为都会导致其收益下降,也即只有真诚地与所有合作者合作,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对这样的区域经济合作,虽然各方都想通过有效磋商使自己的获益尽可能的多,表现出在利益分配上的冲突,但实现各个参与合作区域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是经济合作推行的内在动力。

(四)实现“双赢”、协调发展是区域经济合作的最终目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经济差距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而区域经济合作是解决区域发展不协调的重要手段。当前区域间利益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利益分配上。不发达地区长期处于向加工制造业发达地区提供廉价能源原材料地位。由于价格体系不合理,特别是某些矿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偏低,能源、原材料在产业结构中占比重较大的地区,高成本的原材料往往以低于其价值的价格在市场上交换,这等于把这类地区的部分利益无偿地转移给了资源加工地区。这些原材料在加工制造业发达地区经过深加工后,再以高价返回原材料产区。这种利益分配上的不平等,必然使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间的经济差距继续拉大。因此,要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协调区际利益分配,即重视原材料产区的经济利益,调动原材料产区的积极性,加工地区主动让利,将利润的一部分返还给原材料产区,发达地区更多地向落后地区输出技术、资金和人才,强化相互之间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合作中获益较多的成员应给获益较少的成员以一定量的利益补偿,进而达到利益的相对均衡分配,推动不发达区域的发展,促进发达区域的平稳发展,最终实现协调发展局面。

区域经济合作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一种主要趋势,区域间的合作随着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变得越来越密切,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为了使区域经济合作在省际边界区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发展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研究作为指导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基础理论也成为当前的重大课题。本文认为,合作博弈理论作为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指导理论,无论是他们之间的内在本质和运行条件,还是最终目标,都是一致的。

(作者单位:1.淮海发展研究院;2.徐州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参考文献:

[1]刘艳萍,区域经济合作博弈[J],现代商业,2007.10.

[2]陈钊,行政边界区域刍论[J],人文地理,1996.4.

[3]郭荣星,中国省级边界地区经济发展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3.

[4]郭荣星,区域边界与边界区域:一种经济分析[A],叶舜赞等,一国两制模式的区域一体化研究[C],科学出版社,1999.

[5]安树伟,行政区边缘经济论—中国省区交界地带经济活动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6]朱传耿,王振波,孟召宜,我国省际边界区域的研究进展及展望[J],经济地理,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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