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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条蘸咖啡

2009-03-11吴宏博

通俗小说报 2009年3期
关键词:薯条肯德基咖啡

吴宏博

这是我和妻子热恋时常去的那家肯德基店。现在已物是人非。

和妻子两年的婚姻生活刚刚结束,没有任何原因,只是妻子说她累了,她厌倦了这样平静的生活。她说有时真希望我能和她大吵一架,可没有过,两年了,从没有过,她说这就不叫生活,只能算做过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

她过累了。

“累了就歇歇吧!”我说这话的时候已在妻子递过来的离婚协议上签上了我的名字。那名字在诺大一张纸上只占那么小一点位置,但仍然显得那么刺眼和重要。

我知道,我们并不缺什么,小资们该有的我们都有。我在一家正统杂志做文字编辑,她在一家前卫广告公司搞创意。婚姻最终的结局也许是工作带给性格上的暗示所致。

孑然一身的我不经意间又来到这家肯德基店前。不想找回什么,不想感受什么,但仍下意识地走了进去。

点了一个鸡柳汉堡、一袋薯条、一杯可乐。

一楼人满了。即使不满,我也会上二楼的,那是我的习惯,永远坐在二楼临窗的位子。以前和妻子一块来的时候,她总说,上那么高还能怎么了!

二楼人依然很多。幸好我常坐的那张双人小桌有个位子空着。另一个位子被一个女孩占着。

走过去,问她,可以坐吗?

女孩抬起头,却没有回答,眼神里有无可奈何的默许。每个人都有希望静静独处的时候。

我坐了下来。放下盘子,并没有吃的意思,本来就不是因为饿才进来的。侧身向窗外望去,用一种不聚焦的散光望着窗外城市的繁华与嘈杂,连我自己都不知想看些什么、看见什么。又缓缓地收回目光。店里放着好听的音乐,空气里飘着鸡肉的香气,墙壁上那个美国老头的笑脸依然是那么灿烂。

对面不远处的一家三口吸引了我的目光。小男孩大口大口吃着汉堡,胖嘟嘟的脸因嘴里塞满了食物而更显胖,很是可爱,父亲用手指拨掉孩子嘴角的奶油,说,慢点吃!漂亮的母亲幸福地瞅着父子俩,优雅地咬着吸管吮着可乐。

眼前的一切突然让我想起了远方的父母,他们可好?离婚后,心情的缘故,很久都没给他们打过电话了。拿出手机,拨了那串代表家的号码,贴在耳旁,莫名紧张地等待家的回音。听筒里却传来一个女人好听的声音:您的手机已欠费,请您续交话费!离婚后的日子什么都是乱的。

将手机悻悻地甩在桌子上,伸手端可乐。低头的瞬间,我看见了坐我对面的那个女孩胸前挂着的红色手机套,它在女孩胸口与桌沿那个狭小的空间里有节奏地荡着,那红色的手机套就像女孩胸腔里那颗心脏的外延,抽象而又具体地跳动着,牵引我的目光不经意间在女孩最敏感的地方停滞了数分钟。

女孩意识到了什么,瞪着我说,看什么看!

我慌忙把目光收回,真诚地笑了笑,说,看你的手机!

手机有什么好看的!女孩嗔问我。

我手机欠费了,打不出去,我想看看还能接吗,能不能借你手机试试?

女孩看了看我,说,凭什么?

我说,这顿算我请!

女孩从鼻子里发出一声短笑。

我顿悟,肯德基是先付了钱才能吃的!我也不由轻笑了一声。

女孩还是把手机从红色的布艺套子里取出,递了过来。女孩的手机在我掌心里散出淡淡的薰衣草的清香。我拨了自己的号码,桌面上的手机响起了“老公,来电话啦!老公,来电话啦!”的滑稽铃声。好多目光突然向这边聚来。这是妻子曾亲手为我调的铃声,这么久了,竟忘了换。拿起手机,我轻轻按下了红色的挂断键。

将手机递给女孩,说声谢谢。女孩并未抬头,接过手机,随手放在桌面。我这才注意到女孩的盘里只有一大袋炸薯条和一杯未加伴侣的咖啡,咖啡伴侣和番茄酱包还未启封,静静地躺在盘角。女孩抽出一根薯条,深深地蘸进热咖啡里,小心地送进嘴里,慢慢嚼来,细细品味。

我没有见过这么吃肯德基——薯条蘸咖啡!

我挤出一点番茄酱,抹在薯条上。对着女孩说,你的吃法很特别,薯条蘸苦咖啡!

女孩把一根刚蘸过咖啡的薯条咬了一小口,冷冷地说,不可以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店里音乐依然响着。我似在自言自语,又似在问她,这音乐是谁的?

SHE,连小孩都知道!女孩看都不看我,又将一根金黄的薯条蘸进了咖啡里。

“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SHE的歌很好听,这是我第一次知道“SHE”这个奇怪的字眼。也许我落伍了。妻子和我离婚也许是对的……

“如果我忘了我,请你帮忙记得我,你是电,你是光……”女孩什么时候走的,我竟不曾注意。

晚上,拿本书靠在床头。空荡荡的房子静寂得地令脑子也成了一片空白,三室两厅的家唯一能反衬出的便是我沉闷的心跳,就像广告里治疗心肌梗塞的心脏特写。唯有墙头那幅落了一层灰尘的大幅婚纱照还依稀找得到往日发生在这里的欢笑。合上书,拿起遥控打开电视,漫无目的地换着台。互动点播台上正放着SHE的歌。三个小女生在卖力地连唱带跳着。眼前莫名地晃起了那个红色的手机套,还有那个吃着蘸了咖啡薯条的女孩。

翻出手机,找到今天最后一个未接电话,写了条短信“明天请你肯德基”,发了过去。

当短信发出后的一瞬间,我有些后悔,我不知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心情紧张地盯着机屏。“啪!啪!”地将机盖合了又开,开了又合。我不知自己为什么如此紧张。

有短信来了。急忙打开:你很无聊吗?

她能回过来,我已很高兴。我又发了一条过去:这是我欠你的!

很快回了过来:明白欠别人的人很多,懂得还的人却很少!

我发:你不问我是谁?

有必要吗?

我又发:那,答应了!

很长时间手机没了动静,我急切地等着。终于过来了。打开:老地方?

我回:行!老时间?

回了过来;当然!

第二天,我又来到那家肯德基店,坐在二楼那个临窗的座位。焦急而又激动地等着,好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记得几年前和妻子热恋时,曾有过这种感觉。

她来了。坐下。要点什么?我问。

女孩淡淡地说,一袋薯条,一杯咖啡。

我说,又是薯条蘸咖啡!

她说,不行吗?

我笑了笑。下一楼端了两份快餐上来。女孩默默地用薯条蘸着咖啡。我用手指了指盘里的咖啡伴侣,说,加上也许更好点!

女孩浅浅笑了笑,说,习惯了,谢谢!

我喝了一口可乐,说,你看上去像有心思!

是吗?你也一样!

我离婚了!这是我和妻子相识的地方!我不知自己为什么约她出来,又为什么要给她讲自己这些破事。

女孩并不惊奇,说,是吗!说完还是一口一口认真地品着那蘸过咖啡的薯条。

我抽出可乐杯里的吸管,我喜欢大口大口喝可乐的感觉。冰块浮在可乐上,晶莹剔透。冰也是水变的,它为什么却跟水做的可乐格格不入呢?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可乐顺着喉咙下了肚,一块冰却留在了嘴里,舌尖的温度又迅速将它挤碎,变成寡味的液体流向喉咙的深处,与先前的可乐

溶为一体。人一下子凉了个透。低着头,望着杯里的可乐,我说,我跟妻子已生活两年了!

是吗!女孩淡淡地应着。

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一会儿,又沉默一会儿。女孩话很少,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谈和妻子的婚姻。女孩袋里的薯条一根一根地少着,时间一点一滴地过着。终于,袋子空了,咖啡却还剩很多。我问,还要点什么吗?

女孩说,你欠的已还了!其实我并不喜欢西餐,但还是要谢谢你!

为什么不喜欢西餐?我问。

女孩说,太文气,吃得也压抑!

那什么不文气呢?女孩的回答令我好奇。

不介意的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女孩的邀请令我意外。

走出肯德基,才发现路灯已亮了,昏黄的光线无力地抽打着暮色里城市的身躯。一袋薯条,我竟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嚼了近三个小时。为什么西方的快餐到了这里竟成了慢餐呢。

女孩领我去的是个夜市,一个背巷里的露天夜市。她带我到一个烤羊肉串的摊位前,一屁股坐在低低的长条凳上,并示意我坐下。女孩对光着膀子的老板喊,烤三十串肉,二十串心,再来两杯扎啤!

我从未到这种地方来过。周围三五成群的食客大口吃肉,大声划拳行令,碰杯声、劝酒声此起彼伏。肉在烤炉上烟熏火燎,发出咝咝的声响,夏夜的风从身上掠过,捎带着一缕缕羊肉的气息。我明白了那句“没吃上羊肉落了一身臊”,更明白了女孩为什么说吃西餐太文气,太压抑。不过我想不明白她那么一个时尚的女孩怎么竟也吃这种小摊上的东西。

女孩点的烤肉来了,她从盘里拿起一串,递给我,说,这全是心,很好吃!

什么心!?我问。却不敢接。

鸡心呗!女孩笑了,说,你是不是从没到过这种地方?这是释放心情的好地方!女孩将那串鸡心塞给我,自己提起一串兴致勃勃地用漂亮的小牙齿在铁签子上撕扯着。

女孩看我在看她,笑着说,吃啊,吃心补心!

我一个激灵,是啊,我也许真该补补这颗心了。婚姻已使我心力憔悴。我狠狠撕了一口,很好吃!

老板端了两大杯扎啤放下。我对女孩说,我喝不了酒,平时搞文字挺忙,不常喝!

笑话,一个大男人怎么能不喝酒!人家李白也是搞文字的,不也斗酒诗百篇吗?来,干了!女孩咣当跟我一碰,一仰脖,一口气喝完了,然后眼盯着看我。我无奈,眼一闭,全灌了下去。那些淡黄色的散发着麦芽醇香的液体顺着喉咙滑向身体的深处,刺激中夹杂着说不出的舒服。女孩喊,老板,再来两杯!

就这样,我们吃着,喝着。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真是放松心情的好方法。我的心情在离婚后第一次出奇的好。也说不定是那些鸡心起了作用。

我不胜酒力,几杯下肚,头有些昏。女孩也明显喝多了,汗孔里向外冒的似乎都是经过身体过滤了的酒精。女孩红着脸,话也渐渐多了起来。她端起酒杯跟我又一次碰出响声,大声说,你知道吗,大哥,其实我心情跟你一样糟,我失恋了!我他妈地失恋了!喝!

我一下子不知如何劝她,举起杯子,用已经发木的唇舌大声喊,喝!这也许是最能代表我和她此刻心情的动作。

从女孩断断续续的话语里,我才知道女孩的男友嫌女孩不够成熟,没品位,就跟一个比他大的女人走了。那家肯德基店也是女孩和男友相识的地方。

喝着喝着,女孩就哭了,眼泪一滴滴落在啤酒里。女孩说她的男朋友从来都没陪她到这种地方吃过东西。

我和她都醉了。

老板要收摊了。盘子里吃剩的烤肉已凉了。

我昏沉沉地说,我送你回家吧!

女孩像一条抽了筋的美人鱼,软软地爬在我肩上,嘻嘻地笑着,说,当然了,不送就不绅士嘛!

钻进出租车,她已成了一摊烂泥。我用无力的手稀里糊涂指给司机的竟是回自己家的路。互相搀扶着进了家门,她一下瘫在了我床上。灯光洒在她脸上,泛出红色,我不知那是灯光的颜色,还是酒精的颜色,或者那是酒后我自己眼睛的颜色。蒙蒙眬眬里,我轻轻俯身,吻在她的脸上,她闭着双眼,迷迷糊糊地露出了笑容。红色的手机套仍然挂在她胸前,依然散发着薰衣草的香气,淡淡地从她胸前飘进我的鼻子,透过血管渗进我全身,即使满身的酒气也遮不住那撩心的清香。那香气就像冥冥中一种呼唤,我有种难以压抑的冲动……

太阳透过半掩的窗纱照到床上。天亮了。我一骨碌坐起,对着身旁的她说,对不起!

她边穿衣服,边平静地说,谢谢你!我一时不知这句“谢谢”该如何正确理解,也许我永远也弄不懂了。

穿好衣服,女孩看见了床头墙上我和妻子的结婚照。她问,那是你妻子?

我说,嗯!又忙改口说,现在不是了!她跟一个叫海的男人走了。

女孩说,我该走了!

我不知该怎样留她或送她,说些什么都是与此情此景格格不入。就那么看着她走出家门。

无力地坐在床沿。像框里穿着婚纱的妻子一直冲着我在笑。手机响了,是个短信,打开,是女孩发来的:海就是我分了手的男友!

我重重地将手机砸向了那幅硕大的婚纱照上。妻子还在笑。

我头隐隐作痛,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余力。

几天来,我一直去那家肯德基店,坐那张二楼临窗的位子。店里生意依旧出奇地好,人群里却没有她的影子。透过玻璃,街上人来人往,我不知想看些什么、看见什么。

我也试着点了薯条和咖啡。不加伴侣,不抹番茄酱,就那么把金黄的薯条蘸进苦的热咖啡,轻轻放进嘴里,很苦,却有着无尽的余香。这也许就是错位搭配带给人最后的慰藉。

店里还放着SHE的歌,“……你要往哪走,只感受你的感受,把我灵魂也带走,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一种莫名的凄凉向我袭来。我掉下了离婚后的第一滴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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