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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办学是提高高教质量的关键

2009-02-23熊丙奇

河南教育·高教 2009年1期
关键词:自主权毕业生办学

熊丙奇

经过从1999年开始的持续扩招之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达到2700万在校生规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23%,每年高考的平均升学率已近60%。在这样的形势下,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心必须从量的扩张转移到质的提升上来,从外延式拓展转变为内涵式发展。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校面临的最大障碍是缺乏办学自主权。

一是缺乏招生自主权。

我国高校招生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基于集中录取的高考制度,这一制度有其优点,如录取时间集中、录取效率高、招生成本低、评价指标容易掌握等,同时它也存在严重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录取标准单一。在高考集中录取中,考生的分数是划分录取批次控制线以及确定学校投档分数线和录取线的唯一依据。这种录取标准强化了高考分数的作用,即使考查学生其他方面的素质,也往往折合成分数后与高考成绩相加,以便纳入单一的分数排序体系。这种做法实则使某些“素质教育”成为新的应试。

其二,高校对学生的选择权有限。在实行等第志愿填报录取中,高校拥有120%的提档权,但这种提档比例在平行志愿填报中受到严格限制。为了防止考生投档而被退档的情况发生,许多高校都采取了“进档即取”的办法,实际上放弃了仅存的考生选择权。

其三,考生对学校的选择权有限。目前的高考志愿表,表面上分了众多批次,每批次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但实际上考生最终只能拿到一张录取通知书,而无法在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之后再对学校进行选择。因此,往往导致不少考生进入了一所自己不喜欢的学校,学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其四,学校之间的竞争相对缺乏。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招生中竞争缺乏。由于分批次录取,上一批次高校录取的学生显然将优于下一批次高校,因此,无论办学质量如何,放在后一批次录取的高校都很难获得好的生源。二是培养过程中竞争缺乏。由于按学校和专业计划统一招生,大学生很难在校内转专业,更难以在学校间转学,所以无论学生是否满意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都只能坚持读下去,除非选择退学重回高考体系,重新参加高考报考学校。

二是缺乏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

一所学校按照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对于优化自身的教育资源配置、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目前高校的办学实际看,所有高校在调整、设置新专业时,都必须向教育部门报批或备案,而由于这种专业设置、调整自主权的缺失,国内高校目前存在严重的办学定位错位、人才培养机构失衡的问题。

教育数据咨询公司麦可思前不久发布的“2008年度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显示,“985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率”最高,达73%,而在专科毕业生中,这一指数最低,为62%。而国外的一些高校,尤其是实行精英教育的学校,由于实行自由转学、转专业制度,其专业界限并不明显,有的高校甚至在学生就读的前两三年,根本就不分专业,让学生自由选科、选课、选师,到了毕业时才象征性地选择专业,所以,“专业相关率”并不作为他们考察学校教育资源是否优化配置的一个指标。

但在我国,不论是本科院校,还是高职高专,高考填报志愿时,考生们必须在众多细分专业中选择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进入大学后,如对专业不满意,能获得转专业机会的学生最多不过20%。虽然我们强调按“宽口径”培养人才,但很多学校其实仍旧按照细分专业的思路设置课程、开展教学,因此,毕业生就业时的“专业相关率”仍是评价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学生教育投入是否有价值的重要指标。换言之,如果学生花很大精力全面学习某一专业的知识,却无法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位,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意味着教育投入浪费。

比较各层次高校的相关数据,表面上颇为合理——“985高校”学校层次高、培养质量高,学生就业时专业对口度显然就高;专科学校层次低,培养质量无法与“985高校”“211院校”抗衡,就业时专业相关度低自然也很正常。但根据各类高等学校不同的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任务,“985高校”作为进行精英教育的学校,应着重培养学生的通识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性,其所培养学生就业的“专业相关率”通常应低于一般本科和专科院校;而以就业为导向,注重职业教育、技能教育的高职高专,其毕业生的“专业的相关率”应该走高。之所以会出现目前这种“985高校”毕业生“专业相关率”远高于专科“专业相关率”的情况,或许反映出以下问题——

一是近年来包括“985高校”在内的本科高校,从学生就业出发,突出技能教育与职业教育,减少通识教育,这虽然增强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却可能影响这些学生未来的长远发展。二是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高专的专业设置不合理,人才培养定位与本科院校雷同,在与本科院校竞争中没有特色,由此处于劣势。三是社会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没有科学规划,在招聘时还比较看重学校身份与学历身份。

由此可见,必须赋予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并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设置专业。国内“985高校”和“211院校”应立足精英教育,突出通识教育,淡化专业界限,扩大学生自由选择专业的自由度,增加人才的专业适应性;一般本科与高职高专院校,则须突出就业导向,针对社会需要开设专业,加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养,保证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的平衡。如此,才不会出现各类学校办学定位雷同、人才缺乏特色而同抢就业岗位,以及教育资源出现浪费、教育投入贬值的问题。

三是自主办学遭遇阻力。

虽然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拥有包括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在内的7项办学自主权,而且当今教育存在的严重问题也表明办学自主权对于高等教育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过程中,却受到来自政府和民间的两大阻力。

从政府角度说,由于担心高校“一放就乱”,因此近年来牢牢把财权和人事权掌握在手中,把高校办学变为政府部门直接办学,导致高校千校一面,缺乏个性与活力,而且日益行政化,学校的教育风气和学术风气受到官场作风的严重影响。

从民间角度说,因为高校行政管理盛行,无法公开透明地坚持学术标准、教育标准,导致高校办学的公信力日益下降,致使社会舆论普遍担心高校实行自主办学后会出现十分混乱的办学局面,既有的脆弱的教育公平将不复存在,还可能使教育质量进一步下降。

可以说,以上两方面阻力已经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政府加强对学校的管理、直接办学,让高校日益行政化;日益行政化的高校,越来越偏离教育属性,让社会舆论日益担忧;日益担忧的社会舆论,又给政府部门提供了进一步加强高校管理的理由……如此恶性循环,产生的后果便是高校办学质量难以提高。

我国高校从2003年起,在教育部的允许下,有22所试点高校进行5%自主招生,即可以拿出5%的招生名额,事先对申请参加本校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进行考查,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这些考生参加高考,将获得自主招生的优惠。很显然,这一自主招生,是嫁接在高考制度基础上的“自主招生”,要受到高考考试分数的限制。最近,教育部表示,目前的68所享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将不再受5%的名额限制。如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从2006年开始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经过3年试点后,从当初的各300个名额发展到各500个名额,明年有望推广到上海以外的地区进行自主招生,且获得两校预录取资格的学生参加高考,分数仅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而不是“重要依据”。以上变化表明,教育部门和广大高校正积极为高校自主招生探索道路,但同时,在过去6年中,自主招生的做法和成效也饱受质疑:社会舆论普遍担心高校自主招生会成为教育腐败的温床,进而影响教育公平。不少人士呼吁,高校自主招生应该缓行,不能再扩大规模。在这种舆论风潮中,我国的高考制度改革也很难有实质性推进。

所以,从根本上说,我国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必须实行自主办学,而要实行自主办学,就必须打破上述恶性循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就是改变政府与高校的关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所赋予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著名教育问题研究专家)

责编:博 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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