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 公平 公开
2008-10-27耿丽
中国学术研究 2008年9期
耿 丽
摘 要:实行人民监督制度,是检察机关深化体制改革,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大胆而又必要的尝试,对于推动整个检察工作向更加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向发展,必将起到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笔者仅就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从事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制度;外部监督;有益探索;司法文明。
五年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各级检察机关中实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深化检察改革,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确保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更好地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促使检察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和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制度很有必要,贴近实际,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都很认可。下面,我就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从事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实践,谈几点对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粗浅认识。
一、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此,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要求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环节入手。对有利于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改革措施,看准了的,就要抓紧实施。以前,在人们的心中,检察机关只是监督别人的,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权力较大,让人心生畏惧,也充满神秘感,加上个别检察人员对手中权力的不正确运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不容易得到应有的理解,甚至会招致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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