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权的归属和简易程序的改造为视角,论我国刑事审判制度之改革
2008-10-27白汝亮
中国学术研究 2008年9期
白汝亮
摘 要: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设计存在不少疏漏.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非理性状态。本文从审判权的归属方面和简易程序的改造对实现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科学化、理性化进行了论证。公正与效率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冲突,寻求二者的绝对平衡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在公正与效率之间保持适度的平衡。
关键词:刑事审判;程序理性;前瞻性;简易程序。
刑事审判所追求的理性目标,如裁判的公正性能否实现,关键取决于程序的构建是否合乎理性。而中国的刑事程序,向来以侦查为中心,整个程序设计的重心向侦查倾斜,而对审判程序的重要地位强调不足,对审判程序应有的精密性、科学性、合理性缺乏足够的关注,以致刑事审判程序的设计有不少疏漏,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非理性状态,有待改革和完善、审判权的"虚置"与"回归":关于审判主体的反思与重构刑事审判所追求的理性目标,如裁判的公正性能否实现,关键取决于程序的构建是否合乎理性。
一、中国刑事审判制度审判权的归属方面存在问题及其探讨
中国的刑事程序,向来以侦查为中心,整个程序设计的重心向侦查倾斜,而对审判程序的重要地位强调不足,对审判程序应有的精密性、科学性、合理性缺乏足够的关注,以致刑事审判程序的设计有不少疏漏,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非理性状态,有待改革和完善、审判权的"虚置"与"回归":关于审判主体的反思与重构审判主体根本不行使审判权,可称之为"审判权的彻底虚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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