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与教育公平
2008-10-21杨晓姝
管理观察 2008年27期
杨晓姝
摘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理应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是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财政自身职能和发展的需要。本文从现阶段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的现状入手,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共财政教育公平政策的对策。
关键词:公共财政 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就本质内容来说,是指国民按照教育法规普遍享有公共教育资源服务权利与机会的一种相对平等的社会现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人,其中公平正义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之一,而教育公平是其中关键的一环,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基。但是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其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体制的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从动态来看,主要是由于公共财政教育投入所致。
一、我国公共财政性教育投入的现状分析
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体制的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具体可以从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总量和结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的总量分析
政府对教育投入是主要的,各国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政府教育投入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所占有的比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条文中规定政府教育投入要达到国家GDP总值的4%,但到2003年,我国政府的教育投入仍只占GDP的3.28%,不仅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的5%-6%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4%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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