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会计准则体系看会计理念的更新
2008-10-21刘永泽
财会学习 2008年3期
刘永泽
作者简介: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全国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出版专著《工业企业成本控制》、《国有企业改制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石油天然气会计问题研究》三部;主编全国统编教材、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五部。主编其他教材十六部。在《会计研究》、《财政研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与会计》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4篇,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60多篇。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会计学会、省社科基金、省会计学会等课题项目18项。1997年被评为东北财经大学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和财政部跨世纪学科带头人。2001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教师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007年被评为全国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主讲的《中级财务会计》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主编的教材,发表的学术论文,十几次获省、部级奖励。
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无疑是我国会计史上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它不仅实现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而且涉及到整个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尤其是会计理念的更新。本文主要从财务报告目标、资产负债观、全面收益观、新的成本补偿理念等新的会计理念来阐述在新会计准则体现的会计理念的更新,以期能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准确地把握新会计准则的实质。
2006年2月15日,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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