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西安大街上
2008-08-26张艳茜
湖南文学 2008年8期
张艳茜
下午下班时,如果阳光温和,而且时间允许,我会选择步行回家,为的是活动活动久坐僵硬的腰身。
我工作的陕西省作协大院,是国民党高级将领、抗日英雄高桂滋的公馆,高桂滋公馆朝南的隔壁是张学良公馆。两个公馆都亲历了发生在1936年12月12日那场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因此同时成为国务院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1985年夏,我大学毕业刚分配到《延河》当编辑时,曾经在作协大院门口一排平房的第二间——当时的作协招待所里住了三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作协大院改造,拆掉了这排简易平房,盖起了二层商用门面房并且全部出租。我的“旧居”成为一家很有名的面馆。每天到饭口,有各种身份的人涌进那家面馆吃面。作家杨争光就是面馆其中一个狂热的食客。
出了作协大门向北走,有一家店名有个“树”字的咖啡馆,门头写着:“我不在家,就在‘某树咖啡馆,我不在‘某树咖啡馆,就在来‘某树咖啡馆的路上”。新世纪初咖啡馆开业时,看到这么诗意的广告词,很心动了一下。后来才知道,这几句简单却很有诱惑力的广告词并非原创,而是“拿来主义”的结果。咖啡馆开业之前,门口曾有棵生长茂盛树干粗壮的法国梧桐树,但是此树似乎遮蔽了彼“树”的脸面,先是被人剃了“头发”,光秃秃剩下树干,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呆立在“某”树咖啡馆的门口。第二天,一家报纸报道了此树的不幸遭遇,还配发了照片。我当时想,这下可以为这棵树讨回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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