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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辩证思想

2008-04-27郭瑞萍李春宁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08年4期
关键词:自然社会

郭瑞萍 李春宁

关键词:人 自然 社会 辩证思想

摘 要: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的诗朴素中见优美,平淡中有瑰奇,是美国诗库中的珍品。这与他诗歌中折射出的真理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他的抒情诗从不同的维度折射出了诗人悖论性的人生哲学。本文通过分析弗罗斯特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辩证关系来诠释诗人的辩证思想。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获得过四次普利策奖,是美国获得这一殊荣的唯一诗人,长期以来他在广大读者的心目中,一直是美国不戴桂冠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生活的时代是旧秩序崩溃和新秩序建立的过渡时期,是美国传统文学向现代主义文学转变的时代,因此他的诗歌创作是美国新旧两种文艺思想彼此衔接与融合的产物。他不刻意进行诗歌手法上的革新,而是旨在通过自己的诗歌说明某一哲理;他从不形而上学地片面看待问题,而是对每件事情都能达到辩证的思维,并期望用辩证思想解决人类生存和思想的困境。弗罗斯特诗的这一特点客观上要求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分析诠释其诗,本文通过分析其诗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辩证关系来诠释诗人的辩证思想。

一、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

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描写在弗罗斯特的诗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作者长期生活在新英格兰农村,与大自然朝夕相处,对大自然的奥秘有一种深刻的领悟:自然界喜怒无常,既蕴蓄着死亡的诱惑和威胁,又是智慧和幸福的源泉。因此在其诗中,弗罗斯特一方面描写了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自然的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

如《雪夜林边逗留》把我们带入到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令人神往的美的意境。诗人描绘了一处只有诗人和他的小马的画境,树林很美,漆黑的夜和纷纷飘落的雪花更加深了这种幽静。既有美景悦目,又有小马做伴,既不会孤独,又远离尘嚣,不受世俗打扰。林中清新的空气,加上柔风轻吹,清风拂面,给人以清新之感,是典型的返归自然,物我两忘的境界。所以诗人说:“树林真可爱,幽暗而深远。”诗人仅仅用了108个字,却已将我们带到一个由树林、积雪、冰湖、黄昏、微风、雪片等意象所展现的一种清、冷、幽、远的意境,令人思绪纯净、万虑俱化,读者仿佛与诗人一样,忘情尘世的芜杂,沉醉于自然的纯美。在此诗中人与自然达到了最完美的和谐,人与自然犹如天然的伙伴。

然而人与自然并不总是能和谐相处,所以他诗中的自然并不总是美丽可爱的,作者同样也描写了人与自然的彼此隔绝,自然中的人孤立无援,自然对人漠然置之,而且常常对人充满敌意。正如R.弗伦奇所说:“如果说弗罗斯特的诗歌一再强调什么东西的话……它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彼此隔绝:我们生活在一个令我们无法认识的世界中,因为大自然不愿意展示自己;而我们人类却渴望交流。”细心的读者在弗罗斯特诗中也会发现,作者所描写的人们赖以生存的现实世界是一个冷漠而令人不快的地方,人与自然不能和谐相处,人感到孤独绝望,大自然独立于人,按自己的规律运行,无视人的存在。如在《有必要了解乡下的事情》中,我们看到人居住的房子被烧坏,这已经是一种很大的不幸,然而更加悲哀的是小鸟儿对此却漠然置之,它们正尽情享受着大自然因季节更替所带来的充满新的生机的欢乐,依然过着自己的生活,它们只关心自己的世界,对失去人类伴侣并不在意。

弗罗斯特不仅认为大自然对人类的痛苦是冷漠的,而且还认为人类对大自然的态度是自私和敌视的,甚至有时是一种威胁。在《老人与冬夜》这首诗中,作者描述了一位身心极度疲倦的老农夫在黑夜中踱来踱去,无法排解内心可怕的孤独,唯一的办法就是睡觉,如死去一样。老人既不能从静寂的自然中寻出一点娴静,也不能给沉寂的大自然增添一丝生机。他对自然冷漠不顾,自然使他更加孤独,人与自然彼此陌生,无法相知、相慰、相处和相融。

他与围绕自己的桶站在一起——不知所措。/他用沉重的脚步吓唬脚底的地下室,/又用脚步将它吓了一跳;/——又惊吓外面那有着它声音的夜晚,/那声音熟悉得如同树枝破裂,/但更像击打盒子。/他其实是仅仅照着他自己的灯,/那个现在坐着的,/与他所了解有关的轻微灯光,/甚至连灯都谈不上。

弗罗斯特的自然诗作为一个整体向人们暗示了诗人的深刻哲理,即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一方面,他认为人与自然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人离不开自然,自然因有人类才有生机。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又是对立的。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护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一样,如今的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然而,大自然又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和客观必然性,人类的行动如能遵守其规律,就会使自然服务于人,反之就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尽管弗罗斯特在其诗中描写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但作为一个诗人,他坚信只要人类充满爱心,人与自然可以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这种既统一又对立的关系要求我们必须像诗人一样尊重自然、热爱自然,把它当做一位有个性、有尊严、有感情、有思想的朋友来对待。这样人类也才能在最大程度上获得真正的自由。恩格斯认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性,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二、人与社会的对立与统一

在弗罗斯特看来,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是重要的,但人与社会的关系更重要。弗罗斯特了解现代人抑郁、孤独的处境,他既不主张个人不惜一切代价躲进社会这座安全的避风港里,也不鼓吹个人要有意识地从社会中退出来。他采取的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做法,竭力寻求既不脱离社会又保持自己独特个性的途径。他曾在一首诗中写道:“我像一个恋人一样同这个世界争吵。”这句话不是暗示他要反抗这个世界,而是表达了他与这个世界既统一又离异的关系。在《雪夜林边逗留》这首诗的结尾“可是我还得赶赴一个约会,/还得赴好几里路才能安睡,/还得赴好几里路才能安睡”,作者表达了他的悖论性的人生哲学。一方面他想脱离社会,摆脱人世间的烦扰和困境,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责任,他不能选择逃避,不能远离社会和天下人。

这首诗的巨大魅力在于它与传统的田园诗不同,诗人不仅从自然景观中获得灵感,而且把它当作自己静观现代人困惑境地的特殊视角。清晨林中鲜有人迹的岔道、黄昏雪中夹在森林和冰湖之间的林边小道,应当可以看成现代人面临的巨大困境的缩影,而诗人此时所作的选择则是勇敢面对困难。扬鞭策马,离开诱惑,奔向远方,赶赴约会,这是诗人自强不息的坚强性格的写照。读这首诗我们能从一时一地中超脱出来,扩展到更为宽广的天地,能从一事一念中升华起来,领悟到更为恢宏的精神境界。作者的经历我们也都曾有过。事情做累了想休息休息,正好环境还不错想多逗留一会,可是有事要办,身不由己,只得匆匆离去。正是这种共同的人生体验,使我们不难琢磨到这日常事件所包容的深层含意,使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诗中蕴藏着大量的现代信息:即个人的愿望、外界的诱惑、社会的责任。

弗罗斯特虽然也像其他诗人一样对未来美好生活充满浪漫的想象,然而他更是一位现实主义诗人。他更多地赞美大地,赞美客观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强调实实在在、普普通通的东西。为了观察生活,利于沉思,他宁可舍去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在大地上“步行”。他以自己的诗能同现实生活结合为一体而感欣慰,他反对诗歌中的只注重事物的精神实际而忽视事物本身的“柏拉图主义”,如他在《房上的尖顶》一诗中写道:

假若永恒不过是我们房上的尖顶,/是把住房变成教堂的尖顶,/那也不必担心。/白天我们不会爬上去吃喝玩乐,/傍晚我们不会爬上去游逛梦境,/我们没有必要住进尖顶。/建在房上的钟楼或尖顶,/就是那爬到肉体之上的灵魂。

他不想住进“尖顶”,不愿只生活在精神的天堂,他希望能同时拥抱天堂和大地,力求让自己的诗在肉体与灵魂、人与大自然之间架一座桥梁,以表现事物内在的联系和活动。《白桦》一诗能最好地说明他对天堂和大地、理想和现实的态度。诗中的小男孩生活在远离城市的乡村,没有什么娱乐和游戏,就经常爬树玩,他爬到一棵小白桦树的顶端,骑着压弯的树枝荡下来,回到地面。爬上去象征逃避大地,荡下来象征回到现实中,诗人没有明说,只是给了暗示:“攀着白色树干上的黑色树枝/向天堂爬去,直到树经受不住/低下头,把我送回地面。/上去和下来都令人心欢。”诗人梦想超脱大地,脱离混乱无序的现实,摆脱生活中的苦难,享受天堂般的美好生活,但天堂里的一切都是抽象的,不像大地上的东西那样实在,因此他又希望回到大地,天堂和大地都是人生的一部分,诗人梦想自己能永远贴近大地,脱离但又保持对抽象的天堂的向往。事实上,在弗罗斯特的诗中,人们可以经常看到肉体与灵魂,物质与精神,人与自然之间的争斗,树、墙、小河、桥、冰等事物常在争斗的双方之间起隔离又连接的作用。

三、人与人的对立统一关系

人与人的关系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复杂、最难理解的关系。弗罗斯特在其诗中反复表明了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难以沟通和理解的关系。他的《补墙》一诗描述了两个农夫年年春天都一起修补横在他们果园之间的石头界墙。弗罗斯特正是透过日常生活中富于矛盾的事情,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冲突。更重要的是,纵观全诗,墙已经变成了一种象征,表示人类彼此交往与理解的障碍,从而使这首诗达到哲理的深度并使其具有普遍意义。

另一方面诗人也表达了他所渴望的人与人之间能消除隔阂的美好愿望,对人与人之间能和谐相处充满信心。如诗人在《一簇鲜花》中描写了一位农夫在翻晒另一个农夫所割下的青草时,发现了一簇未被镰刀割下的鲜花。他非常喜欢这些花,而且也意识到了割草人留下它们的真正用心。虽然他与割草人互不相识,但他已感悟到他们彼此之间对美好事物热爱的共同心情。

此诗的主题是探讨人的孤独与沟通的问题。这个未露面的劳动者的情感世界是从田间未被割倒的花草这一事实反映出来的;令诗中叙述人高兴的是,一簇野花逃过了镰刀的砍杀而存活了下来。它使这位农夫感到欣慰,似乎同它交谈了起来。蝴蝶看见地里的青草全被割倒,先是有点迷惘,然后恢复了信心。这跟农夫态度上的变化是一致的——先是感到孤独、沮丧,然后又认识到他与割草者及其他所有人在精神上的一致、共鸣与协作。这首诗歌是弗罗斯特引导我们从乡村一段平凡的经历中逐渐领悟一个普遍真理的代表作。作者相信虽然人们是各自独立的,见解不同,但人类本性中共同的爱美之心可以把人们连在一起,只有人人能发现美、珍视美,这个人类共同生存的世界才能变得更和谐、更美好。

总之,弗罗斯特的诗歌充满辩证思想,因此要求我们必须以辩证的观点理解其诗,了解其人。一方面,生活的艰辛与磨难,使他产生了失望、悲观和厌世情绪。另一方面,他看到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值得追求,因此,生活又值得眷恋。他总能从对立中找到统一。他坚信在爱与恨的冲突中爱必将战胜恨。他从爱自己开始发展到爱他人、爱生活、爱世界。他信仰爱,相信爱的力量和价值,他认为没有对大自然的热爱,便没有对人类、对生活的热爱。正是他对自然的热爱,进而使他发展到对生活和人类的热爱。正是对自然、对生活和对人类的热爱促使他拿起笔创作了许多优美的抒情诗篇。在他看来,“爱有她用群山和环绕的手臂拥抱的大地”(《羁绊与火》)。“天地是适合于爱的地方”《白桦》),爱是进步的源泉,爱能改变现实、创造生活、滋育宽恕和容忍、抵御生活中的敌意和逆流。

弗罗斯特的可敬之处是他能站在哲理的高度观察个人和社会。他把个人的进步和完善视为生活的最高目标,他相信当许许多多的人成长为完美的人时,当个人的才华和潜力能得到全面发展时,社会自然会受益于这些人的知识、才华和个性。这就是弗罗斯特人生观中积极、主动的一面,他要人们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在个人与社会的不断冲突中保持和发展个人的才华和人格,让个人思想和道德的升华完善生活,改造社会。弗罗斯特之所以能创作出诗歌中的精品正是因为他不是独立于社会的,他具备时代感和历史感的统一,使他能自觉地去感悟时代精神,努力地捕捉民族的心理轨迹和历史的生命脉搏,从而获取深刻认识与整体把握思想的力量,使其诗歌有深层次的内涵,有血有肉,人们能从中学到、看到一些东西。他更以其诗向人们证明了一条真理:诗的生命不在于自我张扬,而在于同人民的血肉联系。

(责任编辑:水涓)

作者简介:郭瑞萍(1969- ),河北科技大学外语学院讲师,英语语言文学硕士,主要从事美国文学研究;李春宁(1974- ),河北科技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英语语言文学硕士,主要从事美国文学研究。

参考文献:

[1]R. 弗伦奇:《罗伯特·弗罗斯特与自然的黑暗》,《罗伯特·弗罗斯特评论集》,波士顿:G. K.霍尔公司,1982年,第167页。

[2]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年9月—1878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5页。

[3]吴富恒、王誉公:《美国作家论》,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910页-第934页。

[4]李宜燮、常耀信:《美国文学选读》,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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