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吃上放心药
2007-07-13陈立忠张铁峰
吉林人大工作 2007年6期
陈立忠 张铁峰
一段时间以来,药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齐二药事件”、“鱼腥草事件”、“安徽阜阳特大制造贩卖假药案”……最近接二连三的药品安全事件不断触动公众脆弱的神经,同时也影响着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5月24日,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共八章五十七条,自今年10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吉林省的药品监督和管理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药品安全事件不断催生法规的产生
随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药品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我省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尚不能完全满足我省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的需要。比如药品生产过程中,企业所使用的原料药质量,是否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处方成份和处方量投料,细贵中药材是否监督投料等;二是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尚不能完全满足我省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的需要。比如对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销售药品、在未经批准的药品经营场所销售药品等;三是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对医疗机构内设单位私设药柜、医务人员私自销售药品或者制剂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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