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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者说等

2007-05-14陈益民等

杂文选刊 2007年2期
关键词:习惯

陈益民等

盗版者说

陈益民

编者按:人们都能辨别基本的事非,但一些事物明明是错的却有一定的“人气”,比如盗版。盗版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因其能带来暂时的“好处”,不少人趋之若鹜。盗版、贿赂、灰色潜规则……种种非正义的大行其道无不与盗版泛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需要我们深究其背后的根源。某盗版者有感于柳宗元先生的《捕蛇者说》,也希望有人站出来为其主持“公道”,便求助于我。我只好勉为其难,代为简叙他的诸般“苦衷”。当然,笔者是反对盗版行为的,故而在记录盗版者说的同时,提出自己对此的思考。

盗版者说,他们虽然被归入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行列,但一直以来,对优秀文化的弘扬亦有一定的贡献。盗版最起码扩大了作者、作品的影响力。在与正版书“共创辉煌”的同时,还可能把盗版书发行到那些正版书没能到达的地区,省却正版书的前期大量铺垫工作。让更多的人接受作者的书,“这是我们盗版人的崇高理念”。

盗版书价格低廉,这是想读者之所想,急读者之所急,甚至可以按正版书价格的一二折甩卖。“市场经济嘛,价格优势是制胜法宝之一”。

有人说盗版书粗制滥造,差错连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随着印刷技术的不断发展,今日盗版业的水平也日益提高。“盗版人不仅做到了价廉,而且现在正朝着物美方向奋进”。

盗版同样没有忽略“弘扬优秀文化”的工作。盗版不是盗一切书,而是有选择的,只盗最好卖的书。这意味着盗版人具备一种判断好书的眼光。可见,“不应该把我们盗版人视为破坏文化环境的罪人”。

我对盗版者说,他的上述“隐情”纯属偷梁换柱,打着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为文化的幌子,干着鸡鸣狗盗、祸国殃民的营生。盗版,说到底,是为了一个“钱”字。如果无利可图,上述所有冠冕堂皇的盗版理由就都站不住脚,盗版人岂肯干赔本的买卖?

盗版,没有前期的市场调研、编校、稿费等一系列开销,只付出印制费及不正当的发行费,当然可以用比出版社低得多的价格甩卖图书,从而大肆侵害出版社的权益。作者只授权出版社出他的书,没有授权给盗版者,盗版者对他的作品随意裁剪,侵害了他的著作权;盗版者发行了作者的书却不须付稿费,这对作者利益的侵夺也是十分恶劣的。而且,这种行径是暗中操作,可以逃避纳税,又极大地侵占了国家利益。这样说来,盗版者与那些在光天化日下大肆抢劫的江洋大盗相比,有过之无不及。

盗版者笑了,虽承认我所说句句是实,击中要害,但他却振振有词地说:

“我们干这行当,也是如履薄冰,时刻担心打假打到自己头上。我们最初也怕季节性的‘扫黄打非,然而,经历多了倒放下心来。‘扫黄打非长抓不懈,那是口号,‘长抓实质上是‘短抓,而且这短抓也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当然,我们得感谢地方保护主义,它也使我们受到惩罚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我们还得感谢法律不完善,给了盗版极大的生存空间,加之执法力度不大,因而即使我们被查处,也无须心惊胆战。不过是罚款了事,与盗版所赚的钱相比,被罚的那点钱算个啥?盗版屡禁屡犯,越打越多,原因其实说来也简单。”

听罢盗版者言,我感慨万千。

盗版,是世风不正的大环境的一个缩影。当今各行各业的造假,无所不及。假药、假钞、黑车、假奶粉、假文凭、假古董、彩票舞弊、歌坛假唱、面子工程……而图书盗版,不过是这造假“百花园”中的一枝“罂粟”罢了。它折射着世风的恶劣,反映着国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的低下:盗版者素质低下,使他们只顾个人利益,不考虑自己的所作所为对社会的危害;某些主管部门人员素质低下,为了一点好处,宁愿让国家和社会受损,助长盗版者危害消费者;读者素质低下,不辨是非,为省钱而购买盗版书,纵容乃至激励了盗版行径。一个巴掌拍不响,盗版之害,其实是相关环节低素质人群的共同作用所导致的。

鲁迅先生曾为自己的书被人大肆盗版而愤愤不平,先后致曹靖华信说:“《准风月谈》一定是翻印的,只要错字少,于流通上倒也好;《南腔北调集》也有翻版。但这书我不想看。”“上海真是流氓世界,我的收入,几乎被不知道什么人的选本和翻版剥削完了。”不幸得很,七十年前鲁迅先生愤恨的事,七十年后的今天仍在发生,而且是更加疯狂、更加公然。

提高全民素质、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是反盗版的根本。我期盼不久的将来盗版者会越来越没市场,越来越走投无路,不再如今日这般能从容不迫,与人谈笑风生,借用《捕蛇者说》的最后一句话:“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被盗版之后

刘运辉

知识产权总是和“维护”这样的词联系在一起,而盗版总是和“猖獗”这样的词联系在一起,然而有几人没有听过盗版的CD,有几人没有看过盗版的大片,有几人没有见识过几个歪名牌呢?甚至,有几人没有用过盗版的电脑软件呢?请问!

“盗版”的群众基础可以归纳为“多快好省”。多者,对盗版这样的事情麻木的人多得让人感到绝望;快者,总是迅猛地传播开去,你有我也有;好者,盗版的制作手法和技术水平越来越好;省者,这是盗版最为受到欢迎的“核心技术”,便宜也。

盗版违法。但违法的背后是大众社会生活的道德感的廉价。同时,正版的暴利也不可否认地会被大众去质疑。这归根到底是利益与利益之间的较量。

如此说来正版就不要维护了?当然要维护。你看看那些国产大片首映时防止盗版的措施,再看看那畅销作家新书一印就是几十万上百万册的样子,真是大手笔啊!但是,请问,这样的维护正版的成本追加到哪里去了?当然是追加到消费者身上了。不是么?

你没了平常心,还能指望消费者有平常心么?有段时间出来不少歌星维护正版打击盗版,就有消费者不买账:就那些歌曲?行了。听听盗版的已经很给他们面子了!

正版要有平常心,盗版或许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啊。商业的游戏总是在利用与被利用之间徘徊。为了促销正版,明明没有什么盗版,却骇人听闻地说,市场上发现正版已经被“强奸”过了。那么,请问,正版的道德又在哪里呢?如此没有盗版的正版,是不是盗版被盗版之后的正版呢?

经济生活中的盗版问题总归是个可以了断掉的问题。而日常生活中的盗版恐怕就不能用那么简单的“维护”与“猖獗”这样的语汇所能搞定的吧?甚至,你无法去摧毁。

我说的是那些运用自身的地位和环境可以包养二奶或者可以乱搞女人的人,他们该是有正版的太太和正版的儿女的吧?那么。那些二奶和那些愿意被乱搞的女人呢,在我们现有的法律和道德框架内。该是正宗的盗版吧?而那些由此而产生的私生子呢?该是盗版之后的盗版吧?

对于这样的盗版,你可以去打击,但你无法去摧毁。而且。只要没有被发现,当事人一般都是既维护正版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盗版的不合法权益的。

链接

我为什么相信正版会战胜盗版

王冉

1、为正版付费是符合天理的。你能为呼饭付钱,凭什么就不应该为下载一首歌或者一部电影付钱?符合天理的东西(譬如像私人物权和市场经济)最终一定会胜利。

2、习惯是可以培养的。不用说国人没有购买正版的习惯,因为若干年前国人也没有刷卡的习惯、贷款的习惯、不问别人收入和女孩年龄的习惯,更不用说上网看新闻的习惯、写博读博的习惯、跟帖子扔板砖抢沙发骂楼上的习惯。

3、政府打击盗版的力度会不断加大。随着中国经济同全球经济结合得越来越紧密,站在维护整体利益的角度,政府在打击盗版方面一定会越来越坚决。这必将导致盗版商的犯罪成本会持续提高,直到有一天变得得不偿失。

4、正版价格将越来越合理。任何事情都有个度,当一张电影标卖到六十到八十元人民币的时候,你不能过多地去指责购买六到八元一张盗版碟的消费者,因为他们有着正常的智力。但是,如果这个时候你花五元钱可以在家下载一次清晰无比的正版呢?两个原因导致正版价格一定会趋向合理:第一,版权方和零售商本身都有动力鼓励正版消费,因此会愿意主动把价格降下来;第二,新媒体和新平台大幅度减少了中间环节,最终会只剩下版权方、零售平台和消劳者三方,客观上留出了正版价格的下调空间。

5、反盗版技术将不断加强。虽然在技术领域永远说不清到底是魔高一尺还是道高一丈,但是随着像微软、苹果这样的跨国大企业的全面介入,版权保护技术会越来越严密,破解版权保护会越来越费周折。

其实说穿了,反盗版的核心就是三件事:(从法律上)让盗版商盗版危险,(从技术上)让新作者盗版更麻烦,(从价格和消费体验上)让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正版更方便。

[据《新浪博客》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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