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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粉丝这个词

2007-05-14周德东

杂文选刊 2007年14期
关键词:个性特征文摘土豆

小时候,我写风花雪月的散文;如今,我转型写恐怖故事。很多年过去了,读者遍天下。

这其中,不乏一些狂热的读者——有人徒步千里来到我居住的城市;有人半夜打越洋电话;有人声称默默追随我十五年,只要换我跟她在一起十五天;有人因为我不接电话,秋菊一样多次找到我的领导和上级部门投诉;有人经常通知我,说周六晚八点在哪哪哪条江边等我,如果我不到,他会每周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等我,等一辈子……

读者和我之间,几乎每个月都发生很多故事,素材足够写几本书了。

最近,似乎就在一夜间,我的视野里涌出来众多十几岁的小读者,他们更加狂热,完全符合粉丝的定义。

我当然希望读者越多越好。我的目标就是要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小说家。但是,我不喜欢读者成为我的粉丝,对我满怀崇拜。这种情感是不真实不可靠的。

读者尊重我的勤劳,欣赏我的作品,这就够了。

你可能是学生,你可能在其他行业工作,但是,你有你自己的姓名,你有你不同于其他人的经历,你有你的梦想,你有你的指纹,你有你的个性和脾气,你是你。我是一个作者,你是一个读者。这种关系才是平等的,正常的。

读者。这个老词很庄重。

如今,读者变成了粉丝,一个尊贵的个体,马上就变成了缺乏个性特征、盲目从众、没有五官的一群。

粉丝,没有骨头,软软绵绵;没有韧性,一拉即断;没有滋味,跟什么在一起炖就是什么味道……

粉丝的前身是土豆。

我们可能是一个平凡的人,可能是沉默的大多数。那也不要做粉丝,做一个土豆吧,坚决不要被某种狂热的风潮摧残成丝丝缕缕。土豆是完整的,尽管它藏在地下,不为人知,那也是一种任何人都不敢小觑的低调。

2006年,我在天涯社区“莲蓬鬼话”论坛,看到一些写手刚刚起步就跑马圈地,纷纷建立自己的粉丝群,感到非常无聊。当时我就在帖子里写过一些文字,大概内容是:周德东很排斥粉丝一词,很反感某些人故作偶像状。人和人都是平等的。我写故事,你读了,如果喜欢,留下两个字——“好看”,这就是最让我感动的回报。

你可以喜欢一个作家,一个艺人,但只是敬佩和尊重而已。你永远保持自己的重心,不被任何人所左右。那么,我会为我拥有你这样的读者,感到骄傲。

每个人都骄傲地活着。

——本文系《青年文摘·彩版》主编周德东给读者的一封公开信

[原载2007年第6期《青年文摘·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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