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理念下的小说教学
2006-10-21陈振芬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6年7期
小说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样式,以其生动的人物形象、有趣的故事情节和典型的环境描写受到人们的喜爱。对于小说教学,《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是“初步培养学生的 阅读和欣赏能力”。怎样培养学生的阅读和欣赏小说的能力?笔者认为,在教学中贯彻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精神,采用“学法指导”——以传授学习方法为主进行教学,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果教师引导得当,常常能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中学生看小说,往往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针对这种情况,我在教学中,常采用“复述法”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讲述小说中的故事。这样做,既可促进学生课前自觉预习,从而在课堂上更精彩地讲述,又培养了学生“说”的能力。还因为一位同学讲述时,其余的同学必须认真听,才能发现问题,以便在同学听完后纠正补充,这样也就培养了他们“听”的能力。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对学生掌握小说的内容、理清情节发展的线索,从总体上把握作品是极有效的。例如在教学《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篇课文时我设定“复述故事情节,理清课文脉络”为教学目标之一。由于要求明确,学生的复述不仅极有条理,而且十分生动传神,使鲁达嫉恶如仇的性格得到了具体的再现,其他同学也能很快地理清课文脉络。把握作品思路,从而更进一步理解作者叙事时那种张弛有致的节奏,体会作者谋篇布局的匠心。
小说中的典型人物是小说最基本的要素。作者是通过人物形象的塑造来反映社会生活,从而教育和感染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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