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语文理论知识
2006-10-21张骏夏蕾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6年7期
张 骏 夏 蕾
课程内容是一门课程教和学的对象,它对课程目标的实现,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却不难发现,在语文课程中,课程内容并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体系,以至于《语文课程标准》中都没有具体阐述语文课程内容的章节,仅仅是在课程目标和附录中有所涉及而已。这就给语文课程的教与学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我们知道,课程内容的核心部分应该是“知识”,语文课程也同样如此。正是“语文知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了语文课程内容的不确定性。而“语文理论知识”作为“语文知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其地位和作用的理解长期以来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试图给语文理论知识以准确的定位,以此为梳理语文知识系统,最终建立语文课程内容体系的起点。
一、语文理论知识的内涵和外延
我们认为,语文理论知识就是指关于“字、词、句、章、语、修、逻、文”的有关知识。具体而言,“字”是指关于汉字的构字方法、笔画、笔顺、偏旁部首、检索的方法等等有关的知识;“词”是指词的构成、分类、词性、词义以及运用方面的相关知识;“句”则指句法、句的分类等知识;“章”是指一些文章学、写作学方面的知识;“语”是指语法知识;“逻”指逻辑学方面的知识;“文”则是指以作家、作品和少量文学知识组成的文学常识。
但是,当这一套相对完整的语文理论知识体系进入了实际的教学中之后,我们却发现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于是便有人提出了语文理论知识无用论,课程标准中也明确指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而这里的“语文知识”实际上主要就是指“语文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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