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诈单”
2006-08-21茹继田
西部大开发 2006年2期
茹继田
“诈单”,这是一个出自小餐馆的词汇,指餐馆收银员、服务员单独或合谋在酒水菜单里凭空添加消费数量,任意抬高单价,或把关系户的消费账目加在签单消费的“大户”账单之中,然后,在买单结账时欺诈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流感”病毒已经感染到个别医院。公费医疗患者、富裕阶层患者、麻痹大意型患者是易受侵害的对象。
早几年就听说,成年男性患者医疗账单里发现“保胎丸”、“妇女卫生巾”、“儿童尿不湿”接生账单里出现壮阳药、“前列康”,总以为是笑话。然而,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天价医疗费事件”却让人瞠目结舌,使人不得不怀疑个别医院有“诈单”现象。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专访发现,翁某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住院67天,医院计费140万元,患者家属按医生要求另行购买400多万元自备药物。患者家属“埋单”时发现,患者6日去世,8日还在“用药”,收费单上显示其中一天“输液”700多公斤,比洗澡水都多;同时,账单里还开列了大量“禁用药品”,按医疗常识判断,收费名目十分可疑。另外,大量自备药物在患者去世后不翼而飞。患者家属怀疑医疗账单有“鬼”,断定医药管理环节有“贼”。“天价医疗费事件”曝光后,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和公安部调查组先后介入调查。对于弄清个案,这是个好的开端;对于治理医院普遍存在的乱收费、乱挂账、乱记账、迟记账、“记错账”,甚至明目张胆的“诈单”行为,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是个值得研究的“标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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