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农地制度
2004-07-15贺达水
读书 2004年9期
贺达水
农地制度一词来源于英文land tenure一词。从字面上理解,land tenure意为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方式。它是一个比地权更广泛的概念,不仅包括地权本身,而且包括地权的交易、实现形式和生产组织等。农地制度对于农业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因此,无论是从国别角度,还是从历史角度,农地制度的形成和嬗变,始终为人们所关注。
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确切地讲,改革始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改革之初,通过农地制度上的变革,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目前改革处于攻坚阶段,“三农”问题日益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难点之一,农地制度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被普遍认为是破解中国“三农”难题的关键所在。实际上,中国农业、农村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农民收入相对下降、农用地流转仍不活跃、农业规模化经营仍十分落后、农业产业化缺乏相应的农地制度保障、农村社会保障缺位、耕地面积渐次下降、农用地非农化涉及的征地补偿……都需要在农地制度上有相应的创新和完善,建立一个既能确保适度管制、又能促进农地流转的农地制度体系已势在必行。而这些问题在邻国日本早期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曾以相似的形态出现过,并通过农地制度的完善获得了较好的解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由于历史、文化上的渊源,日本农地制度演变与中国颇有些相似之处。加强对日本农地制度的了解和掌握,对中国农地制度研究者和制订者应能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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