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葡萄酒半数不合格
2004-06-08
中国经济信息 2004年11期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山葡萄酒行业的正常发展及产品质量的提高,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山葡萄酒的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吉林、辽宁、黑龙江等我国山葡萄酒主产区42家企业的42种产品,合格2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24%。抽查结果表明,山葡萄酒的质量状况仍令人十分担忧,偷工减料现象仍较为严重。
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一、干浸出物不达标。干浸出物是反映山葡萄酒的原汁含量多少的主要检测指标。本次抽查中有6种产品干浸出物不符合标准的规定,被判定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的300%,其中1种产品山葡萄酒干浸出物仅为20g/L(标准规定干浸出物≥100g/L),这远远低于山葡萄酒的行业标准要求。
二、以“三精水”勾兑山葡萄酒现象严重。本次抽查有15种产品检出甜蜜素,甜蜜素最高检出值为165g/kg;有10种产品检出糖精钠,最高值为020g/kg;2种产品检出人工合成色素苋菜红。本次有17种产品因加入食品添加剂而综合判定产品不合格,也就是说,本次抽查的产品中有40%是人们常说的“三精水”。
三、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严重。菌落总数是衡量产品受微生物污染的重要指标,按发酵酒强制性卫生标准要求,每毫升山葡萄酒的菌落总数应小于50个,本次抽查有2种产品超标,其中1种以塑料桶包装的产品,菌落总数高达1500个,超出标准值30倍。
四、部分企业不注重产品质量,多项指标不合格。本次抽查的产品中有7种产品的酒精度不合格,3种产品的总糖不合格,7种产品的铁含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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