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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行贿”经历

2004-04-29薛威赋

滇池 2004年1期

薛威赋

那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事了。

4月的一天,我所在的一家生产塑料制品的工厂的财务科终于把统计出来的上一年度所有欠款单位的名单转到我们供销科。这份名单上竟然出现一个让我非常吃惊的单位——襄樊市某乳品公司。一下子把我弄糊涂了。要知道,这几年我所做几个省的业务中,与我打交道的众多厂家商家中惟有这家公司的货款付得最及时,最彻底。该公司杨、李两位经理也是我所见过的最正派的领导。不但没收过一分钱回扣,而且每年年底前都和我结清当年的所有货款。怎么还会欠款5000块呢?我真有些怀疑是不是财会搞错了。于是急忙到财务科仔细核对。一查,才发现是我接手前,1993年初,发过去的货,而没结清的款。我接手后,每年只是把从我手中发过去的货款了清,而以前欠的我根本不知道。由于厂里管理混乱,多年来都没认真查对,所以这笔欠账五年后才被挖出来。

这笔欠款现在还能不能不收回?我心里直打鼓。要知道,经济活动中拖欠供应商的货款已经是天经地义的事了。三角债,在流通领域早已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虽然中央政府三番五次行文下令整顿,仍然收效甚微,它就像一个毒瘤,割不尽,蔓延快。不但拖欠货款,而且还会找各种理由赖帐。更有甚者,不但拖欠商家,连工人工资拖欠三、五个月也成常事,逼得要养家活口的人寻死觅活,甚至杀人放火,闹出刑事案来。在我刚出道时,就做过一次“赔款钦差”,因为我的前任钻了人家的圈套,所以从我笔下签字的赔款就有两三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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