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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打黑第一案始末

2004-04-29萧剑

检察风云 2004年23期

萧 剑

2004年7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湖南省“打黑第一案”——姚志宏特大涉黑犯罪案件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审判长宣读终审判决书:姚志宏团伙犯有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罪等22项罪名,60名被告全部被判刑,姚志宏、何建彪、李志兵、周立民4名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结束后,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志宏等4名死刑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随着正义的枪声响起,宣告了一个黑社会犯罪组织的彻底覆灭,标志着湖南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胜利!

然而,那本长达170多页的终审判决书和厚厚的案卷,告诉了我们一个怎样触目惊心的故事呢?

发迹于放高利贷

邵阳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是一座有着2500多年历史的古城。这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诞生了魏源、蔡锷、贺绿汀等历史名人。

1963年出生的姚志宏(绰号“小红宝”),身材不高,其貌不扬,发迹前家境贫寒。他原系邵阳市有机化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因无法忍受工厂的辛苦工作和微薄的工资,便停薪留职在家里搞起图书出租和开台球厅。见租书、开台球厅也挣不了几个钱,他又开了一个“家常小屋”的小饭馆。当时正在热播一部香港电视剧《上海滩》,经济拮据的姚志宏看后对挥金如土的生活向往不已,并迷恋剧中那前呼后拥的黑道大哥形象,暗暗在心底发誓,总有一天要成为真正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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