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为“抗法”农民讨回公道
2004-04-29武晓敏徐家平
检察风云 2004年23期
武晓敏 徐家平
2004年8月,当江苏省灌云县下车乡农民杨卫林拿到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4)连法委赔字第002号《赔偿委员会决定书》时,不由得一声长叹:“若非人大做主,我这个老百姓岂能有今天?恐怕还在坐牢呢。”
一
1999年前后,由于农产品价格的一路下滑,农民收入增长非常缓慢,灌云县下车乡彭渡村许庄组就是如此。由于这里交通闭塞,农民思想不够解放,许多农民除种地以外,并没有多少致富渠道。那一年,这里的农民人均收入最多也就是1500多元左右,但却被报成2700多元。随之而来的便是群众不堪忍受的重负:上面按上报数字征收税费,下面再层层加码,到基层老百姓这儿,可就没人受得了了。
而且在这次收费中还有一个很荒唐的事:集体可以欠农民的钱,农民却不许欠集体的钱,欠一分都不行,坚决要缴清,并且不许以集体欠农民债务为由要求抵消。此举遭到农民的强烈反对。农民不服从,怎么办?乡村派出小分队,强行征收。
忍无可忍之后,许庄组部分农民走上了上访道路,希望彭渡村的情况能引起上级领导重视,制止基层个别领导乱收费的行为。
上访需要成本,他们便选代表。杨卫林因为年轻,还当过村民小组组长,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便被推选为上访代表。为保证上访成功,并且不中途变卦,几名代表都写了保证书,并按了手印,保证为了全体群众的利益上访到底,决不出卖大家。几个人的行旅费用由群众集资解决,每人或5元或10元不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