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股份制多种经营小企业内审的初探
2004-04-29邢睿
现代企业 2004年5期
邢 睿
多种经营企业改制后,我们在实施审计时,遇到了各种不同的新问题。有些人想不通,牢骚满腹,“我们是独立法人,自负盈亏,董事会是我们的最高权力机构,你们又没有投资入股,有什么权力来查我们的帐呢?”、“我们盈利了给职工多分点钱,就都来管,亏损了发不出工资时,就没人管了。”、“要都照你们说的正规处理,那企业肯定活不了。”……。难道改制后的多种经营企业就不需要主业内审的帮助和监督了吗?内审就没有资格介入股份制多种经营企业了吗?笔者回答“非也!”。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这些多种经营企业的发展与主业的扶持是分不开的。职工从主业转岗到三产直到改制后,其正式职工的身份一直未变。主业二级单位的领导持着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一直对这些三产单位进行着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指导、服务,这些工作涉及了劳动工资关系、保险工作接续、干部、工人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理、党团工会组织的组建及要求、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信息反馈、计划生育工作、财务资金管理等方方面面,帮助他们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从这一角度来说,主业对多种经营企业进行审计是名正言顺的。
再看实际工作,这些多种经营企业职工认为他们的经营者有损害企业、职工利益的事都是直接向主业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意见,请求主持公道的。在审计过程中,也确实发现了个别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营私舞弊,造成管理混乱、企业亏损而侵害了集体和股东们利益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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