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及2005年工作思路
2004-03-01任珑
中国经贸导刊 2004年24期
任 珑
2003年成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严谨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法规司后,北京、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广西等7个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成立了专门的法规处;安徽、江西、重庆、四川、宁夏、新疆等省区发展改革委也充实了法制机构的力量。
二、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完成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发展改革系统的职能行使和具体工作方式都提出了全新挑战。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作为2004年的工作重点,精心准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是组织了对全系统干部的培训。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先后举办了两次《行政许可法》学习讲座。同时,在两个月内举办了9期培训班,对全委干部进行了分层次轮训。各地发展改革委也采取召开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办培训班、编印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
二是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实施机关。共取消11项审批项目,下放4项审批项目。在保留的40项许可项目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12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17项,与其他部门联合实施的11项;清理出以司局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9个,一律改为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名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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