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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水电基地及前期工作概况(二)

2004-01-12

中国三峡建设 2004年5期
关键词:总院可行性研究勘测

彭 亚

向家坝和溪洛渡的前期工作

国务院于1990年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中明确了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开发任务,提出金沙江的开发可以从向家坝和溪洛渡两个水电站中选择第一期工程的推荐意见。

向家坝和溪洛渡电站作为金沙汀水电基地拟首批开发的两个巨型电站,建设条件好,技术指标优越.造价低,外送能力大。

近10多年来,在电力工业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的组织下,电力工业部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南院)和电力工业部成都勘测设汁研究院(以下简称成都院)分别对向家坝、溪洛渡两座水电站进行厂长期的勘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两院于1995年编制完成了《向家坝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溪洛渡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报告于1996年5月由电力工业部会同云南、四川两省人民政府和中国长江三峡上程开发总公司在北京共同主持审查通过。预可研工作结束后即转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关于金沙江下游的水电开发问题,在1995年11月上旬国务院三峡上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二建委)第五次会议上李鹏总理指示“水电开发要坚持‘流域、梯级、滚动发展的方针”,“金沙江向家坝、溪洛渡电站的前期上作,要抓紧进行,‘九五完成两个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十五期间开工建设其中一个电站”,“三峡总公司是建没两个电站的、业主,前期工作费用由三峡总公司负责筹措”。为贯彻李鹏总理指示和国务院三建委会议纪要的精神,三峡总公司自1996年起,负责组织向家坝和溪洛渡两电站同步开展 可行性研究工作。

1996年10月25日~26日,三峡总公司在宜昌主持召开了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可行性研究勘测没计科研大纲审查会。会议对两大纲中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础要求、主要技术问题、总体进度计划、勘测设计科研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根据可研大纲要求,两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别于2000年4月和6月提出。

1996年11月中旬,国家计委和国务院三建委领导同志指示,为尽量节省前期工作经费,应先对两项目进行比选,然后对选中的一个项目开展可研,另一个则暂停。据此,三峡总公司调整了原有的可研工作安排,要求水规总院开展综合比选工作;水规总院接受了这一任务后,抓紧组织编制了两电站的“综合比选报告编制上作大纲”。

1997年1月15日,国家汁委副主任兼三建委副上任兼三建委副主任郭树言主持召开了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综合比选丁作协调会。国务院三建委办公室、电力部、三峡总公司、水规总院和国家计委的有关司的同志参加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金沙扛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综合比选报告编制工作大纲》。

1997年3月9日,三峡总公司和水规总院正式签订了《金沙江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综合比选阶段工作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签订标志着综合比选工作的正式开始。

向家坝和溪洛渡两项目综合比选阶段的总体目标,是根据三建委领导的指示,为了尽可能节省前期工作经费,在开展适当的勘测设计和专题研究以后,通过对两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梯级补偿和送电效益以及投资能力的相对比较论证,选中其中的一个项目继续开展可研工作,争取于2000年底提交可研报告,另一个则暂停可研工作。该阶段安排工作量的原则,是兼顾需要和可能,力求做到“同等深度。综合论证,相对比选,衔接可研”。该阶段的勘测设计和专题研究成果,原则上仅适用于两项目相对比选报告的需要。比选后选定的项目,其继续开展可研工作所需的费用和进度,根据情况另作适当调整。

为了明确综合比选阶段的工作方式、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三峡总公司会同水规总院一起编制了《金沙汀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综合比选报告编制下作大纲》。

比选工作大纲是整个比选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也是总合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纲的编制过程中,三峡总公司与水规总院一起,多次协调大纲内容,保证了大纲的高质量。各专题、各子题均是严格按照比选工作大纲的内容和进度要求来工作的。

为按期达到两项目相对比选的目的,比选阶段的工作采用先专题、后综合和适当交叉的方式进行。总的安排大体上分两步走:第一步为专题研究;第二步为综合分析,根据现场勘测和专题研究衔接的需要,其中某些专题研究将和综合分析有所交叉,并适时组织中间成果的咨询和审查。

在比选工作大纲中。选择金沙江第一期工程的控制性因素,列为比选阶段的研究专题。各专题和承担单位分别为:

第一专题:《金沙汀向家坝水电站可行性研究中间报告》,由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

第二专题:《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可行性研究中间报告》,由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

第三专题:《金沙扛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对三峡工程梯级补偿效益的分析报告》,山水规总院牵头,国际泥沙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水科院、长科院共同承担;

第四专题:《金沙江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输电效益比较分析报告》,由电网公司牵头,电规总院、华东、华中、西南电力设计院共同承担;

第五专题:《滚动开发金沙扛向家坝或溪洛渡水电站资金承受能力研究报告》,由三峡总公司计划合同部牵头,峡光公司、北京动力经济研究院、电力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

在上述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由水规总院进行汇总,通过综合比较论证,最终编制《金沙江第一期工程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综合比选报告》。

向家坝和溪洛渡两项口在比选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需满足编制《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可行性研究中间报告》(即专题一)和《金沙扛溪洛渡水电站可行性研究中间报告》(即专题二)的要求,中间报告反映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重大技术问题的论证,纳入比选报告并进行比较和评价:其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总体上根据预可报告的主要审查意见,本着工程规模基本选定,枢纽布置方案基本可行,重大技术问题基本落实,工程量、总工期、总概算和水库淹没补偿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来进行安排。具体内容包括;水文和环保;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工程仟务与规模;水库淤积与运行方式;工程总体布置;永久机电设备与金属结构;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水库淹没与移民安置;工程投资分析;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

在不足一年的有效时间内,两工程的设计方案不断改进,技术方案也在逐步完善,中南院和成都院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平等、竞争与相互促进的精神,完成了数倍于常规设计的工作量,设计深度较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厂较大的进展,按时完成了两电站比选阶段的勘测设计和报告编写工作,为其它专题研究和综合比选提供了比较可靠的工程技术经济基础。

三峡工程的防洪、发电、航运等效益从泥沙、环保等问题,均是在末考虑上游建库的情况下进行论证的。近期内在金沙江修建向家坝或溪洛渡水电站,均将给三峡工程带来较大的梯级补偿效益,特别是拦沙效益。在比选阶段,在下游仅考虑1998年投运的二滩水电站的情况下,根据来水来沙资料和水库参数(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期排沙限制水位及其相应的库容)、装机容量及水库调度方式(仅考虑汛期在防洪限制水位下运行),分别分析和计算向家坝与溪洛渡水电站对三峡工程和葛洲坝水利枢纽的动能补偿和拦沙等效益。该专题内容包括:

动能补偿效益。分别计算在通过向家坝和溪洛渡水库调节后,三峡和葛洲坝两梯级年发电量和保证出力的增量;

拦沙效益。分别计算向家坝和溪洛渡两水库在单独运行情况下的出库排沙比、含沙量、颗粒级配等;考虑沿程河床质补给后,两水库各自对三峡入库输沙牛、输沙量,含沙量及颗粒级配的变化影响;定性比较两水库对三峡水库的水沙调度、运行方式和变动回水区泥沙冲淤状况的改善程度;

防洪、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益;

梯级补偿效益专题比较。

研究表明,先建向家坝水电站单独运用60年可减沙53亿t,单独运用30年减沙量相当于三峡库区淤积量的48%;溪洛渡单独运用60年减沙104亿t,单独运用30年减沙量相当于三峡库区淤积量的59%;先建向家坝可提高三峡、葛洲坝水电站保证出力32.5MW,增加两电站枯水期发电量2.4亿kW.h,先建溪洛渡可提高三峡、葛洲坝水电站保证出力379.2MW,增加两电站枯水期发电量18.9亿kW.h。

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均属西电东送工程,但由于容量、电量的不同,供电范围也将有所不同。在比选阶段,以2010、2020年为水平年,在华东、华中两区和川、滇两省电力负荷预测和电源、电网规划的基础上,就两项日的排序问题开展了以下工作:

供电范围和外送能力论证及其电力电量平衡分析;

送电方式和电压等级选择;

与全国联网规划的关系和送电效益比较;

送出工程的投资估算;

供电范围和送出工程专题比较。

通过研究表明,华中、华东电网负荷大,小仅需要而且能够吸收向家坝、溪洛渡的水电。向家坝由于外送规模较小,供电范围为华中、川渝、云南,溪洛渡的供电范围为华东、华中,川渝、云南。向家坝、溪洛渡水电外送华中、华东均比在当地建设火电要经济,从发展趋势看,除了运输压力外,在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中地区建设火电的条件将会更加严格,采用脱硫和新技术会增加建设火电的费用,建设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向东部地区送电,经济和综合效益将更加显著。

三峡总公司是向家坝和溪洛渡两项目的业主。继三峡工程的首批机组投产后,将对两项闩先后实现滚动开发:由于两项目的规模不同,建设资金的需求和筹资方案也将有显著的不同,业主在投资承受能力将在很大的程度上制约两项目的排序,在比选阶段,在两项目施工规划和投资估算的基础上,按国家的现行政策和规定,开展以下工作:

建设项口资金流编制;

三峡和葛洲坝水电站上网电价测算;

三峡工程(含葛洲坝电厂)投入产出资金流预测及平衡年论证;

建设项目资本金测算;

项目融资方案初步研究;

投资承受能力和筹资方案专题比较。

在上述5个专题研究丁作的基础上,就向家坝、溪洛渡两项目在技术经济指标、对三峡工程的梯级补偿效益、供电范围和送出工程及送电效益、建没资金承受能力和投资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比较,提出两项目在开发时序上,以溪洛渡在先,向家坝在后相继建设的意见。

综合比选报告于1998年中完成,经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审通过:国家计委以计办基础[1999]330号文批复同意我公司提出的“溪洛渡在先、向家坝在后”的排序意见,要求根据这个排序合理安排勘测设计工作进度。

由于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是功能共轭,效益互补、联系紧密的一组工程,都应该早日开发和相继建设。尽管通过对两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对下游减沙和梯级补偿、送电效益以及投资承受能力等重要因素的初步研究论证,在开发时序上,提出了以溪洛渡办在先,向家坝在后相继建设的方案.但考虑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处于关键阶段,能源政策和电力市场的发展难以预料,两项日的比选因素也会发生变化,向家坝和溪洛渡也都还有许多技术经济和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问题要继续研究和论证。(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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