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玩“法制”
2003-04-29雅图
党员文摘 2003年9期
到美国留学后,我第一个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车。我隔壁法律系的学生正好有一辆二手车要卖,要价1600美元。
“看在邻居的份上,我出100元。”我开了个玩笑。
“100?NO!”他愤怒地叫,“200,至少200!” ——简直太便宜了,这倒出乎我的意料。我把车买了下来。
但是,这车耗油太大,从公寓到学校,一加仑的汽油就见了底。到饭店刷盘子,来回一开,正好收支相等。一个月之后,我银行的老底就露了出来。偏巧这时姐姐要来美国,我到西雅图去接她一趟后,又带她去兜风,然后我就彻底破产了。
车是不敢开了。可没几天,警察在车上贴了一张200美元的罚单,说是车不许老停着不动。我决定把这个吃钱的玩意还给法律系学生。我叫他过来拿车,不用他退钱给我。谁知,他在电话那边说:“要想叫我把车开走,除非你再给我900元。”什么?我怀疑耳朵出了毛病,让他再说一遍,他一字一句地说:“我说的是,这车一直都是我的财产,车契都在我手上。你开着我的车玩了这么长时间,当然要给我钱。”
车契?我蒙了,连忙翻看那本教买车的书,只见在最后一栏上写着:“当你拿到车契时,这车才真正算是你的了。”我生气地质问他:“那你上次不是蒙我吗?”
“哈哈,不蒙白不蒙。”他在电话里厚颜无耻地笑了,他又威胁道:“要是上了法庭,你准玩完!怎么样,200元私了吧?”
我气得七窍生烟,第一次买车就上当了。
半年后,我又买了一辆二手车,当然我没忘索要车契。
这辆车非常省油。于是每到周末,我就开车和朋友们一起到海边抓螃蟹。
一次我们又去抓螃蟹,车开到街上突然出了毛病,怎么也发动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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