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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源于航海

2003-04-29刘巽明

航海 2003年4期

刘巽明

“非典”肆虐,各交通关卡纷纷采取措施,如填写《健康申报表》、测体温、留治疑似病人、限制患者流动等。这些综合性措施为的是防止“非典”的扩散和蔓延,在医学上称作“卫生检疫”,简称“检疫”。

检疫始于14世纪中叶,1347年的一次烈性传染病——鼠疫波及整个欧亚两洲和北非海岸。当时,风帆船刚刚出现,航海活动有了明显的进步,人员的流动也比较大。1348年,在意大利的威尼斯和米兰港就设“卫生监督员”,检查来往可疑有鼠疫的船只,并进行简单的消毒处理。1347年,规定对来自疫区的船只禁止人港,限止时间为10天,不久又增至30天。

1377年,亚得里亚海东岸的拉古萨共和国首先采用政府法规,颁布海员管理规则,指定海员在距城市和港口一定距离处——即非人口密集地上岸:所有疑似病人必须在空气新鲜、阳光充足的地方停留30天才准入境;任何与外来旅客的接触者,也要实行医学隔离。

1383年,法国马塞港把检疫期延长至40天。当时,据炼金家称,40天为1个哲学月。有趣的是,“检疫”一词,源于意大利文“Quarantine”,由“Quaranta”(原意“40”)演变而来。不久,欧洲各海港相继实行了这项办法。

现代医学已查明,鼠疫是鼠疫杆菌引起的烈性传染病,一般先在家鼠和其他啮齿类动物中流行,山鼠蚤叮咬而传染给人。历史上鼠疫多次大流行,给人类带来极大灾难,所以理所当然被国际确定为检疫的“1号病”。检疫的期限,因各种传染病而异,一般是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实际上,鼠疫的潜伏期为3—4天,所以检疫(留验)期限6—9天足矣!鉴于古人对传染病的认识水平,疑似病人被冤枉多“关”了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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