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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历史的一天”

2003-04-29史志钦

经济 2003年7期

史志钦

是个被西方人视作不吉利的数字,今年的6月13日却是令欧洲人高兴的一天。这一天,欧盟各国代表终于就欧盟第一部宪法条约草案达成一致,拟提交本月下旬在希腊塞萨洛尼基市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审议。如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主席、法国前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所说,这是“创造历史的一天”,欧洲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纲领性文件从此诞生。

欧盟制定大宪法,是欧洲一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始于1951年的欧洲一体化到明年5月,欧盟将扩大到25国。然而随着欧盟的扩大,一个问题随之出现:上世纪50年代本为6个成员国建立共同市场而设置的欧盟机构,现在运作起来却难度越来越大,如同人们比喻的那样,是“将一双为6岁儿童做的鞋,拿来让成年人穿”。因此,改革欧盟机构的呼声日益高涨。

在这种背景下, 2001年底,欧盟领导人在比利时莱肯举行会议,通过了《莱肯宣言》,决定制订一部宪法来规范欧盟今后的发展目标。欧盟制宪的目的是改革欧盟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宪法草案的核心是设立欧盟双主席制和外交部长,即设立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双主席职务,尤其是设置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以代替目前的各国轮值主席制为显著标志,从而提高整个欧盟的工作效率。

欧盟理事会是欧盟最高决策机构。宪法草案规定,欧盟要以常设欧盟理事会主席取代现行的半年轮值主席国制度;常任理事会主席在成员国前任或现任领导人中选举产生,理事会主席任期两年半,可以连任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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