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百合也有春天?
2003-04-29陆祥
经济 2003年9期
陆 祥

9月1日开始,报刊发行的“二渠道”民营企业也可以和国有企业一样拥有总发行权、总批发权,但对这些民营企业而言,挑战大于机遇。
相对于新华书店和邮政局的主渠道,书报刊分销的“二渠道”是一支民间的“游击队”,但他们的市场战斗力让人惊叹。不过一直以来,在政策上“二渠道”与主渠道不是公平的较量。
中国发行的书报刊从出版到读者买到手中有四个环节:总发行——批发——零售——读者购买。总发行权是指,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出版物的权力;批发权是指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权力。一直以来这两种权力只有出版社和省级以上的新华书店才拥有,而民营书商即“二渠道”只能拥有零售权。
考虑到5月1日开始对外资企业开放书报刊零售业务,国家新闻出版署表示,从今年9月1日开始,具备一定资格的民营企业也可以和国有企业一样,申请出版物的国内总发行权及批发权。
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二渠道”命运将发生转折。 新闻出版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副司长张福海表示,“民营资本获得了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它们不再受歧视。” 特别是民营发行企业提前外资一年获得了与国有资本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无疑为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
门槛太高
“我觉得放开大有好处,应该是一件好事,利大于弊。从机制上讲,更加多元化了。虽然对国营的发行渠道有一些冲击。”上海久远出版服务公司总经理张祖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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