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游戏“须适度
2002-04-29郭振海
大众健康 2002年8期
关键词:游戏
郭振海
随着现代女性性观念的改变,有些人认为在夫妻生活里,玩玩“性游戏”有助于增添情趣与和谐,还可以作为婚姻的润滑剂,这种看法有一定的可行性。可也必须知道如果“娱乐”的方式不当,便很容易引起对方的反感以至恐惧,特别是女性在主动邀请男方玩“性游戏”时,更要注意诸多事项。我有一个在法院工作的朋友向我讲述了一例因为“性游戏”而导致的婚姻闹剧。通过这位女性婚姻生活的变故,可以帮助我们对“性游戏”有个清醒的认识。
护士丽怡很爱丈夫林希。在她眼里,林希有才华并长得潇洒,她也觉得林希深爱着自己。可姐姐的婚变使她对自己的婚姻失去自信。谁也想不到姐夫会背着姐姐找了个情人。“男人都是喜欢偷腥的!”姐姐这样对丽怡说。丽怡想,姐姐比自己更漂亮,可姐夫还是要偷腥。那么林希更有理由、也更有条件去找另外的女人。她想起了过去丈夫说给她听的顺口溜:男人喜欢的女人是“在客厅是个淑女,在床上是个荡妇……”由此,她寻思征服丈夫只有靠两条,一是自己对他更温柔体贴;二是在性方面满足他。
丽怡开始在脑子里回想过去从杂志和影碟上看过的做爱画面,回味着各式各样的做爱方法,然后诱导丈夫与她一起做“性游戏”。她认为男人之所以找其他的女人不就是寻刺激吗?自己与他各种游戏都做过了,他还会有什么不满足的?起初,林希对丽怡的变化并没有太在意,觉得夫妻间玩玩这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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