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一个天理良心的话题
2002-04-29袁源
大众健康 2002年8期
关键词:医院
袁 源
引子
在我国,死亡诊断书中以“窒息”作为死因的,并不少见。“窒息”,是医学专有名词。大多数人对于这个词在生命领域应该承载的意义是含混不清的。但是,凭着阅历或直觉,有些人对于这样一种临床症状,经常被用来作为死亡原因的解释,一直持有疑义。
终于,记者有机会采访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院长、呼吸科主任医师段蕴铀。在此,我们权且委屈一下这位军人院长。本文中,有关他作为医院管理者以及学科专家的诸多创新和精辟之处,暂且只能放一下。因为,无意间,他讲到了一个关于“窒息”的话题,一个关于“抢救”的真实感受。
可以说,“窒息”、“呼吸衰竭”、“几分钟时间”……这样的惊心动魄伴随着段蕴铀的整个医疗生涯。
“举证倒置”,一个崭新的名词。它对于危重病人的抢救可能引发什么样的偏差?医生的职业操守是用法律能解决的吗?
医生的天理良心该是怎样的分量?
“窒息,应该是可以抢救过来的。严格的说,
窒息不能作为死亡的原因。”
段蕴铀,1976年进入第四军医大学。跨出校门便从事呼吸专业。从西京医院到海军总医院,他一干27年。尤其是军旅的绝对服从和严肃刻板,使“坚守临床一线”与“全心全意”完全是纪律化的。因此,从助教到住院医;从住院医到住院总;从住院总到主治医、主任医……一路,是沉甸甸的病案铺过来的。以量取胜是忠实辛苦的人一条共同的法则。
可能因为重复的太多,惊险也变得习以为常。“病人突然窒息,整个人都紫了,血的pH只有6.8,必须非常果断,插管,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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