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家庭财产?
2001-06-20李工
南风窗 2001年5期
关键词:报告
李 工(河南)
有一条消息读后很让人感动。据新华社2000年10月4日电讯:香港第二届立法会议员于3日就职。新一届候任立法会议员在申报利益上,都格外留神,多至出任百多家公司董事,以至获得10元的捐款或"外快",亦申报在内,巨细无遗。航运界刘健仪在申报选举捐款捐赠一栏上,以每张海报10元计算作为张贴在"的士"车身之服务费,更列明万多元的捐款来源;医学界劳永乐除了申报自雇医生外,同时亦透露了一直鲜为人知的"外快",就是替多份杂志书刊撰稿等等。
在大陆,老百姓不会苛求省(部)级领导干部如此详尽地报告自己的家底,去年年底中纪委五次全会明确公告,首先要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但是哪些该报告,如何报告,谁来监督报告的真伪,一般的纳税人并不知晓。人们有理由关注此项重大决策的实际可行性,因为不少看似圆满妥贴的规定,其在实践上是收效甚微的。比如今年春节前夕,国务院纠风办、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通知说:"近一时期,擅自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这股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个别地区有发展蔓延之势。一些地方变换形式,除继续发放使用代币购物券外,还违规发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磁卡......"按理说去年年底结束的中纪委五次会议就已经严肃公告:"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受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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