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旁人说短长
2001-06-14邹启钧
书屋 2001年3期
关键词:教育
邹启钧
陈鸣先生在《书屋》二○○○年第六期上发表的《胡适和余英时在汉奸文人周作人问题上的不同态度》,文章写得很气愤,但讲道理,是需要冷静的。为此,我想提供一点情况,与陈先生作些商榷。
周作人任伪职,是不争的事实,抗战胜利后还由国民党政府南京法院以“汉奸罪”判刑十四年。余英时先生于一九九二年香港《明报》(8月号)以此为内容发表了一篇《谈鲁迅与周作人》,文章所谈,被陈鸣先生称为“究竟何所据?大陆的人未之闻也”,说余英时先生文章中的“口说”是“首先”。其实,早在一九九二年以前,就已有大量材料涉及此事了。如许宝骙《周作人出任华北教育督办伪职的经过》(《团结报》1986年),王定南《我对周作人任伪职一事的声明》(《山西政协报》1987年)。丛培香、徐广琴《王定南访问记》(《新文学史料》1987年),贾芝《关于周作人的一点史料——他与李大钊的一家》(《新文学史料》1983年),佟韦《我认识的周作人》(《鲁迅研究动态》1988年),文洁若《晚年的周作人》(《读书》1990年)等等,这些价值重要的资料皆见于余文之前,怎么能凭自己草下定语呢?
关于周作人出任伪教育督办,是一九四○年十一月初,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汤尔和病死,当时在伪组织的高层政治圈中活动且消息灵通的许宝骙得知,新民会混混儿缪斌极力钻营其缺。另在伪政权中有王揖唐出于日方一派力量所授属意周作人。那时,王定南和张东荪每半月总在许之弘通观四号家中,汇集情报,研究工作。他们为抵制缪斌,很自然同时也酝酿周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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