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决权新议
2001-04-13陈联璧
民族研究 2001年6期
关键词:国家
本文主要论述了民族自决权理论的由来、在前苏联建国过程中的应用与实践,以及前苏联民族分离主义兴起与民族自决权理论政策的密切关系。在此基础上,作者指出,在冷战结束、殖民主义体系瓦解、世界已不存在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的形势下,民族自决权原本包含的国家主权和民族政治独立自主权原则已不适用了,而民族自决权应体现为各民族公民享有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包括管理和决策本民族事务的民主权利和平等权利。
关键词:民族民族自决权民族分离主义
作者陈联璧,1937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地址:北京市,邮编100007。
民族自决权的概念起源于西欧,是17—19世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历史产物。当时,民族自决权在反对中世纪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本主义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历史进步意义。进入20世纪,当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时代,由于少数帝国主义列强压迫和奴役其他大多数国家和民族,世界上就划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从而使民族自决权成为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思想武器。在20世纪20年代初,民族自决权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制国家——苏联成立的重要思想指导原则。而令人难以预料的是,仅仅过去70年,民族自决权又成为民族分离主义瓦解苏联的重要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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