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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说的”和“报上说说的”

2001-02-13端文

新闻记者 2001年2期

端 文

笔者不是新闻从业人员,只能从一个普通读者需求出发,提出读报中常常产生的一些悬念,试举几例:

在胡长清伏法以后,平头百姓认为,收受胡长清贿赂的“有关人士”一定会浮出水面,然而,至今仍然语焉不详。某省一位领导在介绍本省经贸洽谈成果时说,“八载春秋,签订合同总金额达四百多亿元”,而省计委一位处长私底下向记者露底,实际到位资金不到2亿元。读者相信这是实话,想听“下回分解”,那位说大话、假话的省领导被查处了没有,那位说真话的处长后来的日子怎样。南通一家公司的程总经理在本市一邮电支局存入28.5万元,8天后再去该储蓄点取款时,被告知帐户里缺少了15万元,被他人在海南省海口市邮局通兑支取。而这位总经理的身份证未失落过,密码也未告诉过他人。上诉法院后一审裁定认为,海口邮局在取款时核对手续无误,操作符合规定,不存在过错,驳回原告的起诉。而这个在海口冒领者此前已被抓获,报上说“内幕将真相大白”,可半年多过去了,也未见到大白“真相”。

我相信,不见“下回分解”的悬念新闻,并非老记有心吊读者胃口,也不会是因健忘或偷懒而不去追踪,可能有难言之隐。是想“大事化小”,减少“负面影响”。比如,胡长清行贿,读者尽人皆知,许多人认为至今未见下文,其实,“下文”是有的,只不过缩到一份影响不大的报纸的一个角上。要责怪,只能怪读者没有认真去看各地、各种报纸。有的只能深沉“海底”,到此“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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