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投诉委员会及读者编辑
2001-02-13茅廉涛
新闻记者 2001年4期
关键词:英国
茅廉涛
今年年初,应英国文化委员会邀请,我随中国新闻代表团赴英进行了为期10天的工作访问。在英国期间,我们拜访了白厅(英国政府内阁办公室)、唐宁街10号(首相府)、英国文化委员会、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等政府机构,对英国政府与传媒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如何管理媒体,有了初步的了解。此外,我们还考察了BBC、《泰晤士报》、《卫报》等英国最具影响的媒体,与英国全国记者工会、新闻投诉委员会等民间组织、学术机构进行了广泛接触、交流。考察访问结束之后,我将摄入头脑的大量信息作了一番梳理,感到最值得介绍给同行的是:新闻投诉委员会及《卫报》设立的读者编辑。
新闻投诉委员会——行业自律组织
据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官员介绍,政府对传媒采取自由的政策,政府不强制媒体执行或采纳其主张,也不直接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和管理。乍听起来,似乎有点“无为而治”的味道,实质上英国政府对传媒的管理不仅没有放弃,而且还很有一套办法,除了政府制定的法律(如《官方保密法》严格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事务不得披露)对媒体加以约束外,在英国至今尚未制订《新闻法》的状态下,主要通过一些中介组织对传媒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管理。在英国,这类中介组织很多,它对广播、电视、报纸、刊物乃至网络进行制约或管理,这也许是一种有英国特色的管理模式。我们在考察中所接触的新闻投诉委员会,就是其中的一个中介组织。
新闻投诉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是全英报纸、杂志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其主要职责有两项:一为制定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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