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践的几点思考
2000-09-13王庆玲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00年2期
王庆玲
为尽快落实去年11月初在上海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精神,吉林省教委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多次召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座谈会,摸清情况,因地因校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了吉林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一、后勤体制
目前全省高校后勤管理已基本实现半企业管理,少部分实行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根据高校后勤服务对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后勤服务大体分三个层次,即福利性服务、经营性服务和保障性服务,与之相对应的管理体制为半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
1.半企业管理体制。半企业管理体制是针对收费低于市场标准、利润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福利性服务,主要包括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浴池等。例如,吉林大学对这部分管理采取各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管理制度,同时模拟市场运作,按市场规则办事。学校要求学生食堂按15%的利润率定价,而市场上餐饮业的平均利润率在70%以上,其中的利润差额由学校补贴。可以说,目前大部分高校对福利性服务的管理体制都是非完全企业化或非完全行政化。
2,企业管理体制。这里的企业管理体制是就高校后勤管理内部相对而言,因为高校内部实体的经营者尚未完全具有法人资格和权益。企业管理体制的对象是那些建立在校园中价格完全市场化、随行就市的经营性服务。如吉林工学院新建成的8800平方米的食堂,实行机制转换,设有24小时营业的餐厅,有包房,有名牌菜点,就属于此类经营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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