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宣言》中一个原文词
2000-06-14李桐
李 桐
一、问题的提出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是近现代马克思主义运动纲领性文献,它较完整、系统、严密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文献中传播最广和最带国际性的著作,是中国共产党创始者及早期中共党员接受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著作。《宣言》汉译本在中共建党前一年由陈望道先生翻译出版。解放后,经过全国规模的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宣言》的汉译本广泛印发,可谓家喻户晓。
《宣言》中有一句集中概括其理论原理的话语,那就是“消灭私有制”,这话的原文是“Aufhebung des Privateigentungs”1。“消灭私有制”一语在我国通行至今,达半个多世纪,已“约定俗成”,曾经被绝大多数中国人视为圣经、天条和社会生活的准则。但是熟知并不就是真知,而与熟知伴随的往往是惰性和僵化。
近年来,我通过原文或英文本对照汉译本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觉得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汉译并不是很完善的,其中还有关系到理论原理的准确翻译问题。如:《资本论》原文的两个“价值量”范畴(Wertgroi βe 和Wertq uantitat),两个“使用价值”范畴(据恩格斯校订的英文本译为use-value,value in use)的分别和汉译问题;又如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中所谓“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Von ihren Willen unadhangige)的表达问题等,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纠正解释或翻译上的缺点和差误。本文仅就《宣言》中一个范畴词Aufhebung的解释和翻译谈一点不成熟的意见,求教于各专家学者。
Aufhebung(包括其同根同干词aufheben,下同)是中外学术界通行的范畴词,无论过去、现在、西方、东方,都引起了有关学者的重视,认定是一个非常奇特的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