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杀人(外二则)
2000-06-14满遇/文/画
书屋 2000年4期
满 遇/文/画
我要杀人

这只是个发泄性的意愿。似乎受到某种不平的对待,不明的压抑或者别的原因,突然兽性大发似的想:我要杀人。通常是在头脑中完成这一过程(却不在乎他是男是女,高矮胖瘦,随便盯着某人),从中体验到一种毁灭性的快感。但很快这一过程则退化成了一种表演,变成了一个日常事件。既没有刚开始的快感体验,也没有在理智恢复后的一种自责。他如同每天在报纸头条看到的杀人案件,电影中灭人无数的英雄和新闻中远方的种族大屠杀。我们惊历了无数的惊颤体验,觉得生活就是这样。我要杀人一旦实现,而且精彩,则会进入电视,进入报纸,带到你的面前,但只是为了让你漠视它,遗忘它。通过描述的方式,培养你对这类耸人听闻事件的一种猎奇的态度,就如同我们热衷的、神秘的西藏,只是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道平面的风景。
我什么也不相信?

我没有信仰,因为信仰容易让思想失去活力。我不信老子、孔子、佛、道,这是早已在社会中被肢解了的东西,除了道德、礼教的残渣;我也不信仰其他什么主义的理想社会,因为那离我太远,而我却正在市场经济中孤零零的一个人挣扎;我不相信科学,因为似乎会破坏环境,也不会对价值有用;我不相信哲学,因为那只是一堆不确定的语言游戏;我不相信艺术——这里也没谁对真正的艺术有兴趣;我不相信历史,因为我们没有历史,只有历史观赏园;我不相信知识分子,因为我们的知识分子只是先天不足,被各种权力踢来踢去的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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