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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贪污运动?

2000-06-14昂然

三联生活周刊 2000年24期

记者:巫 昂 天津特约记者:胡 然

26岁现象是39岁现象、49岁现象的继任者,在年轻无敌并成为某种资本的当代,26岁便身居高位并有机会腐败成为一种新潮流,他们犯罪往往不仅仅为了积累财富,更多的是为了个人发展和提前过上很“酷”的好生活。

26岁的高凯·1000万

记者到天津,联系到高凯的律师,谈到高凯的案子,她说话很有保留:“现在一审判下了,他被判了13年,很多人以为是轻判了,我说话必须谨慎,以免给法院带来什么麻烦。”高凯犯的是职务侵占罪,他在1997年至1998年间,侵占了天津金环房地产公司超过1000万元的资产。

高凯的案子在天津掀起轩然大波,他现年31岁,犯案时候年方26岁,系北京大学金融管理94届研究生,毕业后既先后成立了自己的两家公司,名为天地通通讯公司和华兴投资公司,在公司运作过程中他向天津市渤海化工集团财务公司先后贷款600多万元,但因为投资失策,高凯实际欠下了连本带息700多万元的债。

1997年,他出任天津金环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经理,主要负责两个大型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此后,他开始想法给自己的难以为继的私企还债,先是制作“假配套”合同,假借“市配套办”的名义,把金环公司的100多万资金划到渤海集团财务公司名下。不久,他又出任由金环公司投资的天津市银正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银正公司的605万资金又“配套”到了渤海集团财务公司。类似手法他一再使用,但他始终认为自己可以将这些款子用其他途径弥补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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