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一种活法
2000-02-13孙震博
新闻记者 2000年7期
我知道我必胜无疑,但是当判决书送达的时候,我还是找了一间没人的办公室,仔仔细细地把它看了一遍。
我选了一种比较累的办法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起诉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政府,那是1998年冬季的事,而法律让这个案子的被告低头认错,已经到了两千年的第一个春天,耗了一年多。我已经没了激情,海阳市政府是不是还有韧性呢?
4月的一个下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员张海涛告诉我,被告已经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服判,不上诉。窗外的阳光让人有些晕眩。连着加了两个夜班没睡觉,听到这个消息,我觉得我应该上床去。
追求真相
事件开始于1998年5月初的选题例会上。
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栏目从创立至今,已经有13年的历史,每周制作一期节目,现在已经播到600多期,如此“高龄”的电视栏目已不多见,而且十多年不易其名,素面朝天,至今收视率和观众满意度仍位列山东电视台榜首。
我是栏目的主持人、制片人、记者和编辑。最过瘾的一种活法就是这样,采访、制作、文稿、主持、串编,自己可以全都干。
选题例会是工作的起点,会上我报的题目获得通过。山东海阳市农药厂与烟台市的某厂合作成立了新的企业,制造的农药虽然合法又合格,但还是要被灭掉了。原因说简单不简单:初步了解,同是海阳地儿上,制假造劣的厂子蜂起,政府又视若无睹,“李鬼”于是就杀了“李逵”。
对海阳的采访,这不是第一次。1996年前后,海阳某个乡村果农使用了威海三谊化工厂生产的假冒伪劣化肥,烧死了苹果树,断了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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