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黑名单”惹的祸
2000-02-13童晓宁官晋东
新闻记者 2000年8期
童晓宁 官晋东
在能不能“一稿多投”的问题上,作者和媒体的认识也许永远是矛盾的。近日,全国首例因作者“一稿多投”而被杂志列入“黑名单”、从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经过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一审和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终于在春城5月明媚的阳光里画上了句号。然而,对于“一稿多投”这个当今文坛和新闻界普遍存在、法律性质尚存争议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和思考。
“黑名单”上的人
四川资阳市公安局民警杜先福是这起名誉侵权案的原告。年过四十的他长期从事法制宣传工作,发表了大量案例纪实作品。1998年4月,共青团云南省委主办的《青年与社会》杂志第四期刊登了杜先福采写的案例纪实作品《一个被骗警官的自述》(参见本刊1999年第3期《用“投稿”捉骗子》)。1999年1月,《青年与社会》在当年第一期杂志上以“本刊记者”的名义刊发了特稿《不受<青年与社会>欢迎的人》,并在文章的左侧列出了一份“黑名单”,而杜先福的名字和联系地址赫然在内。这篇特稿写道:“鉴于‘多产子的现象越演越烈,几成泛滥之势,给读者造成了极大损害,读者对此深恶痛绝。本刊为响应‘只生一个好的国策并对读者负责,消除‘一胎多子、‘借腹生子者造成的不良影响,决定对其进行‘封杀,以儆效尤。本刊特列出黑名单,对其稿件一律不予采用,并在今后不定期把新发现的‘一胎多子和‘借腹生子者推到读者面前。”“黑名单”中罗列了20位相关的作者姓名和联系地址,第20位以后,则载明了这样的字样:“以下县市及工作室的来稿多属一稿多投”,并在其后列举了四川万县、江苏大丰等县市及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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