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丑
1997-10-29朱维莉
啄木鸟 1997年1期
朱维莉
丑,美学上最有争议又最具活力的范畴,以不和谐为主要特征,与美相比较而存在,相对立而发展。并作为一种近代精神的产物,进入越来越广泛的审美领域。本文将审视丑作为一种美学观念演进发展的过程,探索丑的描写范围及其限度,并对丑在文学创作,特别是在公安文学创作中的表现特征作一探讨。
一丑作为一种美学观念的演进过程:
在西方文学史中,丑经历了从排斥到掩饰到为之正名,乃至丑堂而皇之成为文学主角的过程。在古希腊文学中丑遭到排斥。希腊史诗中在对“好模样”的英雄大唱赞歌的同时,也将外表的美与心灵的美等同划一。而寥寥无几的坏蛋恰恰是寥寥无几的丑人之一。坏人=丑人,好人=美人,这个简单的等式在希腊文学中比比皆是。表现了人类童年时期的文学,丑的观念俑在襁褓之中,非常稚嫩。整个中世纪丑的形象被小心翼翼掩盖于神的翅膀之下,尽管这时的丑怪形象已经羽翼丰满、呼之欲出了,但还是难登大雅之堂。在文学史上,第一次公开为丑正名的是法国浪漫主义作家雨果。雨果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心灵与外貌有巨大反差的人物。丑陋的敲钟人喀西莫多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像太阳神一般英俊的卫队长法比却内心肮脏丑陋。(《巴黎圣母院》)长着魔鬼般外貌的笑面人像天使般纯洁善良,而像天使般美丽的女贵族郁蒂安娜却有一颗魔鬼的心。好人≠美人,坏人≠丑人,雨果意识到在美学观念上他跨出了惊天动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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