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事近录
1997-07-15
读书 1997年3期
关键词:后现代
“个人”的价值
张志扬最近提出,应该注意“个人”在中国文化建设中的价值,文化重建应是培养发展独立个人的基本空间,必须以独立的个人为本位,而不应用传统的宗法祖制取个人而代之。张志扬是在回应当前海内外学界关于“民间”、“社团”和“社会中层”以及“中国乡土文化的独特现代价值”等诸种言说时,提出上述观点的。
在《瑞典交谈:个人》(载《天涯》一九九六年第六期)一文中,张志扬指出:国内外近年来有许多人重视城乡民间社团的研究,这当然是很有意义的。但他有一个疑惑,这种城乡社团,并非改革的产物和前提,不说中国历来就有城乡社团、市井行会,它们在近现代史上也是非常发达的,但并没有成为中国民主进程的基础。这些社会结构只是民主制度的必要条件,在没有它的情况下民主是不可能的,而有了它也不一定可能。
所以,我们的眼光还要往下移,从社团移到个人。中国有一个怪现象,“集体意识”最强的民族何以会是一盘散沙?要么板结,要么沙化,至少是近代社会不断重演的现象。其中并不乏城乡社团。
可见问题不是有无社团,而是有无个人。如果个人只是“某共同体的分子”,他就只能在“强力结构”中存在,后者一经摧垮,便成散沙。
张志扬说,他并不是说城乡社团不重要,只有它才成为社会结构的社会组织或社会细胞,而是说,现代意义上的乡镇企业、乡土文化,必须以独立的个人为本位。因为在进行社会的改造的操作过程中,有无个人本位,其后果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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