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1997-07-15冯世则
读书 1997年3期
关键词:语言
冯世则
五个美国人来访,三个中国人作陪。晚饭桌上客人们提出一个问题:美国学生学习汉语,由留学本校的中国人任教,已然打下相当的汉语基础。这之后有否必要把他们送到北京来,再受一段强化训练?他们的学校正就此事从原则到实施方案、包括准备在中国寻求的合作对象作调研,希望中国同行说说看法。客人之中三者是教书的,两人从政而显然也对本州的教育工作感兴趣。经过事先互相介绍,他们知道我原先也是教书的,改行当编辑是后十来年的事。把问题口译过来的,原就熟悉的一位便微笑着看我,等我开口。
在教外语的这一行中,这问题属于常识乃至常规。但就我而言,从耶斯佩森的以日常谈话为基础的外语教学运动到“浸没式强化训练”这样的概念和做法原都是从洋人那儿捡来的。以此应对,虽说恰好是以子之矛应子之盾,似乎有些优势,其实是进口转外销;说些人家很可能早就熟悉的东西,彼此都会觉得没意思。幸而忆及孟夫子的一段话,正好对题应景,且是中国人的家珍。
我给诸位背一段古书罢,我说。
背的是“滕文公章句下”。那时是在口语场合,顺口念诵倒也简便,这里却只得当“滕文公”了。当年师长以此讥讽,是责我作文图省力;如今却发现当“滕文公”之不易,必须耐着性子抄书:
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
曰:“使齐人傅之。”
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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