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
1997-03-18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1997年3期
(1997年4月25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是吉林省高等教育工作者和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者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以团体会员的名义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的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团结和组织全省高等教育界各方面的力量,研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交流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等教育体系,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级专门人才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原理、毛泽东教育思想、邓小平教育思想。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总结高等教育的历史经验,研究高等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规律,为改革、提高和发展我省的高等教育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三、协调全省各高等学校和有关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研究规划,组织省内外高等教育研究的重点项目的协作,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研究工作的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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