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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新学科的诞生

1990-07-15王宗炎

读书 1990年6期
关键词:语言学汉语语言

王宗炎

读惯一般语言学教材的人,打开陈建民先生 新著《语言文化社会新探》一看,恍如乘船闯入未经测绘的海域,波光岛影,气象万千。书中有大量的新资料、新看法、新建议,使人深深感到作者视野广阔,头脑灵敏,为许多同行所不及。遗憾的是,由于方法论有缺陷,有些材料未经严格审核,立论也有片面偏颇,不符合事实之处。

本书是讲“文化语言学”的。这是一门新学科,先前无论中国外国都没有这个名称。但是,正如作者所记述,在外国,注意文化与语言的关系的早已有美国的萨丕尔和海姆斯,英国的帕默尔,苏联的维斯列金和科尔托马罗夫。在中国学者中,作者从赵元任、王力、徐松石、尤其是罗常培(《语言与文化》的作者)等前辈学者得到启发。八十年代,有些锐意创新的中年语言学家与他是同路人,近年来国内兴起的一股“文化热”对他的研究也起促进作用。

作者有一幅宏伟的蓝图。几十年来,许多中国学者受外国尤其是美国布龙菲尔德派的影响,主要是研究语言结构。(美国乔姆斯基与这一派的观点截然相反,可是他也只讲语言结构。)这是一种描写语言学,多谈语言体系而少谈语言运用,着重语言静态研究而不着重语言动态研究。作者的方向与此相反。他不忽视语言结构,可是重点是“从语言角度窥探汉人的心理素质、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窥探汉族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现象”。(第4页)文化语言学要对所研究的语言问题“进行概括和抽象,以理论的形式说明现象产生的原因”。就研究目的、对象和方法来说,文化语言学比描写语言学是更进一步了。

为了正确理解作者的主张,我们不妨引用本书原文。文化语言学的主要特点是:“第一,重视语言的交际性质”;“第二,重视语言的变体”;“第三,从动态的角度观察语言”。读过全书,我们不难看出,作者采取了二十年来西方社会语言学者和语用学者的一些论点,同时从中国训诂学、方言学、民俗学吸收了不少营养。

常常听见人家说,“我一拿起语言学书就头疼,因为一则难懂,二则无味。”与一般语言学论著相反,本书估计会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因为文字浅显,语言流畅,同时掌故多,新闻多,现实材料多,个人经验多。它是学术著作,我们应该正襟危坐来读,可是工作之余,也不妨躺在床上,随意翻看,管保不会“手倦抛书午梦长”。

从上文所说大家可以预料,本书的具体内容是特别广泛的。关于称谓,人名,地名,招牌、广告与商品名称,它有专章讲述。关于禁忌语和吉祥语,它作了有趣的介绍。它讨论了汉字的形、音、义;它接触到成语、谚语和歇后语;它对一般教材所不谈的“文革用语”也下功夫来探究。它分析了汉语的构词法和造句法。它还提出了一些新论题:言语的冗余度、模糊度、顺畅度和委婉度。

但是本书并不是简单的材料堆积,因为作者要“概括和抽象”,弄出理论说明来。

关于汉语词法和句法的分类,作者很有些值得注意的创见。他有力地反驳了某些前辈学者的看法,认为汉语句子的主语并非都是有定的,宾语并非都是无定的。根据实地调查,他发现国内各地方言有少数语法格式已为北京人所采用;他断定外语的句法构造在汉语口语中难以通行。

关于人名和地名,他举出了许多例子,说明其来源、用意和所起的作用。他注意到革命工作与姓名的关系(林则徐后裔有六个兄弟姐妹,可是只有四个人同姓,其余两个由于保密改了姓名)。关于词义的区别,他很留神;他告诉我们,过去“强人”有贬义,今天“强人”有褒义。他指出,由于中国革命时间长,一些军事用语已进入日常用语,如科学难题常叫“堡垒”攀登科技高峰常叫“攻坚战”。他收集了一些珍奇的材料,如香港人爱吃“蚝豉”,因为与“好市”谐音,山西绛县一带管小孩叫“茅缸”、“粪堆”、“铁蛋”、“山药蛋”,因为希望容易养活。

作者关心方言特点,并且有时代感;他积极搜罗这方面的资料。他提醒我们,过去叫“车马费”,现在叫“交通费”。他告诉我们,一九四九年前北京戏班的后代不准带伞,因为“伞”与“散”声音相近。他引用了老舍曾经在《老张的哲学》中用过而人们不易了解的“怯八义”,并且加以准确的解释。(第91页)他指出国内近年来有一个可喜的现象:由于多种原因,人们在交际中对别人已比较尊重,命令口吻已经减少了。

在中外学术界,近来都有人热心为各门学科划界。例如语用学与语义学的界限在哪里,社会语言学与方言学的界限在哪里,争论不休。文化语言学这门新兴学科,既然与许多其他学科犬牙交错,想来也会有人要在界限问题上作些文章。可是作者的主张不同;他认为文化语言学与社会语言学不要划分界限,因为“一时很难划分清楚,暂时也没有必要去闹清楚它”。(第6页)我们赞成这个主张,理由是:文化语言学目前还没有成为独立学科;它需要的是开荒垦地,而不是分疆划界。

研究文化语言学,应该采用什么方法呢?

作者介绍了四种:(一)对比法。“例如,许多语言用‘母亲表示‘祖国,可是朝鲜语用‘父亲表示,这就得联系朝鲜族的文化背景才能解释清楚”。(第11页)(二)投影法。例如“通过词汇可以印证古代人的生活”,“可以印证古人的思维方式”,“可以印证古代的婚姻制度”。(第12—13页)(三)文化结构分析法。“我国的深层文化是人际关系,表示这一关系的深层语言,反映出伦理道德观念和等级层次。”“在语言分析中注入文化学的血液,因而不同于单纯的语言结构分析”。(第14页)(四)文化心理分析法。所谓文化心理,“既包括个人的文化心理,也包括群体及整个民族的文化心理”。例如色彩词、数目字、隐语这些语言现象都要联系文化心理分析才能解释清楚”。(第15—16页)

我们看,原则上,上头这些方法都是可以采用的。作者凭这些方法搜罗到了许多好资料,这就证明这些方法能有一定的效果。可是什么方法能运用于什么项目,该怎么运用,这是有条件的。我们认为应该注意:(一)审核资料来源;(二)考虑反面例证;(三)立论应有一贯性;(四)建议应有现实性。

只要细看一下,就知道作者运用上述那四种方法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下面提出一些失败的实例来与作者商榷。这样的实例很多,限于篇幅,这里只能挑出一部分谈谈。

一、本书的材料,全都是可靠的吗?

本书常用比较法和“投影法”,那都是要以语言事实为基础的。我们不知书中引用的英语例子和说明来自何书何人,可是其中有一些是经不起敲打的。

“西方重个人,表示出个人利己主义倾向;汉人重社会,表现出集体主义倾向。在这里,对‘我的使用明显不同:英语的‘I处处大写,它是个人主义和自我存在的象征,带着膨胀了的个人主义色彩。汉人乐意使用集体的字眼,‘我常常改为‘我们。‘我们认为,‘在我们看来,其实是指‘我认为,‘在我看来的意思。”(第125页)

如果英语第一人称单数代词主格“I”大写,是由于写作者有“膨胀了的个人主义”,那么宾格“me”为什么不大写为“ME”?难道写I saw him时,个人主义膨胀;写Hesawme时,个人主义就缩小了吗?其实,英语“I”大写是因为古代抄写员怕小写“i”不易分辨或者与别的词纠缠在一起,所以改为大写,这个历史事实是不难考证的。请看The World Book Dictionry,一九八一,1044页;别的书也有记载。

现代汉语常用“我们”代替“我”,表示客气,现代英语也常用“we”代替“I”,表示客气。汉语与英语有相似之处,这也是不难看到的事实。要是查一下文献,便知这种做法古巳有之,非但英语有,古拉丁语也有。请看Bergan Evans and Cornelia Evans,A DictionaryofContemporaryAmericanUsage,一九五七,549页。

“西方人以自我为中心,自我介绍时一般把名字说在前,接着说出单位名称,如‘我是约翰,夏威夷大学东亚语系。‘我叫戴维·马歇尔,南京大学语言学客座教授。汉人自我介绍时通常先报单位后报名字,如‘我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院研究所彭东。”(第126页)

我们看,这是误会,英语作自我介绍时先说人名后说单位,这是由小到大,正如写地址先写门牌号数,后写路名、城市名。先提人名后提单位,非但自我介绍时如此,介绍别人时也如此。例如G.DuncanMitchell所编的ANewDictionaryoftheSocialSciences(一九七九)P.vii介绍Contributors(撰稿人)时,也采用同样的格式:“StanislavI.Andreski,ProfessorofSociology,UniversityofReading;DennisChapman,ResearchFellow,UniversityofLiverpool.”等等。这里丝毫没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意思。

“西方人看重通过竞争得到的荣誉和地位,所以职称或尊称在前,姓名在后,如ProfessorChen,MrDavidMar-shal,汉语往往倒过来说成‘陈教授,‘马歇尔·戴维先生。”(第126页)

这里有三个问题。第一,英语相当于“先生”的有两个词,一个是Mr(Mister),一个是Esq.(Esquire)。Mr写在姓名前,Esq.写在姓名后。如果写MrDavidMarshall时是“看重通过竞争得到的荣誉和地位”,那么写DavidMarsha11,Esq.时是否把荣誉和地位都看轻了?第二,Mr是对哪一个男子都可以用的客气称呼,并不是什么通过竞争才得到的荣誉或地位。第三,中国人在说“陈教授”、“马歇尔·戴维先生”时,是否就不看重荣誉或地位了?

谁也不否认,“西方重个人”,有“个人利己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看重通过竞争得到的荣誉和地位”。可是谁也难相信,这些东西是通过大写的I,人名在前单位在后,尊称在前姓名在后等方式“投影”在西方语言上面的。

如果一个中国学生在英语练习本上写,“I(大写)cameherethismorning”料想作者也不会说他染上了西方的“膨胀了的个人主义”吧?

二、在下结论时,作者是否掌握了足够的语言事实?是否充分注意反面的例证?

第八章讲汉语与汉民族的心理特征,这是很重要的一章,值得细看。这一章使用“文化结构分析法”,那是一个有趣的尝试,可惜其中有可取处,也有不可取处。

“四音节一直是汉人非常爱好的语音段落”,这是对的。可是下文说,“但是,大量的习用语或跟社会生活中的陋俗恶习有关,或比喻的事物带上贬义色彩,或跟政治运动有关的贬义词语,几乎都是三音节的。”(第120页)接着举“抬轿子、抓辫子、煽阴风、点鬼火”等等二十四个例子为证。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作者没有注意到,只就与政治运动有关的词语而论,三音节而有褒义的结构也有不少。随手拈来就有:“爱国家,爱集体,有理想,有道德,学先进,赶先进,反贪污,反浪费,识大体,顾大局,反冒进,争上游,攀高峰,立新功,不唯上,不唯书,要唯实”等等,且不说过去常见而现在已不用的“抓革命,促生产,树红旗,拔白旗,放卫星,打老虎,破四旧,反右倾,反潮流,反回潮”之类。作者强调“汉语词语结构排列的匀称性”,谁都同意;可是说贬义词语“几乎都是三音节的”,那就难以赞同了。

“由于社会上提倡尊卑有序,就必然强调‘内外有别、‘亲疏有别、‘长幼有序的等级层次。这种等级层次在汉语结构上也有所反映。”(第120页)接着举“男女、公母、上下、长幼、中外、升降、贵贱、雅俗”等二十三组并列词为例,说“各并列词内部,尊在前,卑在后,不能颠倒次序,这跟汉人尊卑有序的观念有关。”还说,“建国以后新出现的”并列词,如“干警、军民、左中右,老中青”,“也都把尊者说在前,卑者说在后,决不随意颠倒次序。”

上面所说,一部分合乎事实,一部分不合。我们相信汉人讲长幼有序,相信汉语讲序列,并且承认123页所举各例没错。可是汉语并列词的结构并非只有一种格式。自古以来,汉语说“男女、乾坤”,可也说“阴阳、雌雄”;说“(男)婚(女)嫁”,可也说“嫁娶”;说“兄妹”,可也说“姑嫂”;说“伯仲”,可也说“叔伯”;说“上下”,可也说“左右”(172页说“古时左为下位,右为上位”);说“手足”,可也说“股肱”;说“生死”,可也说“死活”;说“增减”,可也说“损益”;说“明暗”,可也说“幽明”,说“胜负”,可也说“输赢”;说“早晚”,可也说“迟早”。这些并列词的位置都是固定的,可是从词义上看,后一类与前一类相反,男不在女前,长不在幼前,上不在下前,利不在害前,难道这样说的人都是造反派吗?

建国以后,人们常说“左中右”,可也说“敌我友”。难道“敌”的地位比“我、友”还高,还尊贵吗?难道说“敌我友”的人不知道有等级层次吗?

在本书中,作者也这样写:“以此决定敌我”(第128页),“混淆黑白”。(第129页)在下笔时,作者难道是“随意颠倒次序”吗?

要是再要找反证,那也不难。请看:“斜正、偏正、继续、消长、迟速、低昂、俯仰、生熟、冷热、寒暖、阴睛、虚实、轻重、悲喜、悲欢、苦乐、哀乐、离合、祸福、难易、贫富、毁誉、曲直”等等,都是反在前,正在后,消极在前,积极在后,而且位置都是固定不变的。原因何在,恐怕不能往什么文化结构、文化心理里头去找。在这些反证中,古老的伦理观念、封建的等级层次虽然存在于汉人心中,可是分明没有“投影”在词语结构上面,因此“文化结构分析法,不适用。

三、本书的说法前后一致吗?

本书是讲语言理论的,是要“进行概括和抽象,以理论的形式说明现象产生的原因”的。作为读者,我们希望作者有准绳,有统一的口径,说一不二。可惜没有做到。

关于称谓,作者有个干脆的断语。“一般地说,汉语亲属称谓词有地区性、模糊性的特点,而时代性并不明显。社交称谓却打破地区界限,通行全国,并且有明显的时代性,但模糊性并不突出。”(第18页,着重点是本文作者加的,下同。)

说亲属称谓的时代性不明显,例如一九四九年前管祖父叫“爷爷”,现在还叫“爷爷”。说社交称谓有明显的时代性,例如一九四九年前“少爷”是尊称,现在已不用。关于这方面,作者的话基本上可以同意。可是“社交称谓却打破地区界限”,这话是否说过头了呢?

请看作者在另一个地方是怎样说的。“第一,地区称谓多了起来。上海男青年中流行‘朋友的称谓:‘朋友,请买票。‘朋友,请帮忙。广州称女性‘大姐,或‘大姐前面加姓(张大姐,张姐),称年轻女性为‘小姐,,称男性为‘老兄,大佬。北京称呼男性为‘大哥,哥们儿伙计,称女性为‘大姐,大嫂,偶尔使用‘小姐。”(第33页)

细看这一段话,是否与前引18页那种斩钉截铁的说法很有些出入?

事实是怎样的呢?这里只提两点:(一)我问过北京某校一位女研究生,她表示愿意人家管她叫“小张”或“张××”,不愿意像广州人那样称她为“张小姐”。广州的青年女售货员可大不相同,她们当中有的平时对顾客待理不理,可是如果你管她叫一声“小姐”,她就马上来劲,服务格外迅捷而周到。(二)在广州,“大佬”只用于粤方言;广州人说普通话,即使水平不高,也不会管别人叫“dàlāo”。

本书所提倡的第四种研究法是“文化心理分析法”。“礼貌用语是一种表态成分,属于感情交流,它反映民族的风俗习惯,交往礼仪,表明交际双方融洽友好的关系。”(第15页)这话不错。这一页还劝人“从语言本身(如问候语、答谢语、各种专有名词等)和言语行为出发去窥探不同人的文化心理”这话也不错。不过,我们想补充一句:不要以为社交称谓能彻底打破地方界限。

四、本书中的建议都是可行的,预测都是可信的吗?

在第一章里,作者说文化语言学“主要是解释性的”。(第4页)实际上,作者在行文时夹叙夹议,既有描写,有解释,也有评论,有建议,甚至还有预测。本书之所以有可读性,就是因为它内容丰富多样,把理论性、资料性、趣味性结合起来。

但是,对于下面这些建议,我们是怀疑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人们的文化素质的提高,审美趣味的雅化,称谓也得不断更新。要更换个别不科学、禁不起推敲、不符合国际习惯的社交称谓,还要积极启用封存多年的旧称谓,摒弃带浓厚封建等级色彩的称谓词。因此,‘先生、太太、夫人、小姐、女士、公子、令尊、令堂、令兄、令爱、尊夫人、贤婿”等可以全面复活。”(第39页)

事实上,“先生、太太、夫人、小姐”等等已经有相当多的人使用,可是“令尊、令堂、令爱、贤婿”是否有“转文”之嫌,难于重登历史舞台,在口语中使用?

关于信封上与信笺上的称谓,作者有颇为惊人的意见。38页说:“事实上,信封上的称谓无须为邮递员呼叫考虑,这样也就不必清一色写上‘同志的称谓。我们主张信笺上和信封的称谓基本上保持一致,这样,信封的称谓就会多种多样。还有一点考虑,儿子给父亲写信,妻子给丈夫写信,如果信封上称‘同志,会使对方产生一种疏远的感觉。改用‘×××先生收,‘××女士收,显示出人际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更有人情味。”

根据作者的建议,儿子给父亲写信,信封上该写“×××先生收”;那么按“信笺上和信封的称呼基本上保持一致”的原则,信笺上是否也该称呼自己的爸爸为“×××先生”?这一点作者没讲,请说得清楚一些。

本书非但讲历史沿革,讲语言现状,对汉语的未来有时也谈到。“当前,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这些孩子中间,以‘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相称的再也不是同父母所生的亲属关系了,因为他们都是独生子女,上无兄姐,下无弟妹。”(第25页)

我们想提三个问题:(一)今后会不会还有双胞胎?(二)会不会有人因特殊情况获得批准生两胎的?(三)目前各地有不少“超生游击队”,他们会不会响应“提倡”,彻底改变作风?

我们很高兴看到《语言文化社会新探》的出版(可惜第一版只印二千本)。如果本文所说不错,这本书是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的。但是由于它给语言学界开辟了新园地,指出了新方向,本书无疑是一本有价值的力作。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作者还给我们来个《再探》、《三探》。

(《语言文化社会新探》,陈建民著,上海教育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十二月第一版,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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