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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申请-考核”招生制度提升博士生生源质量的实践与思考*
——以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招生改革为例

2023-10-03陆婕赵元弟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书育人 2023年24期
关键词:博士生生源导师

陆婕 赵元弟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研究生教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1]研究生教育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2]对于培养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作用。[3-4]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生源质量直接影响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培养质量。[5]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学科发展需要的优秀创新人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模式也在不断调整。[6]除了常规的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外,自2007 年起,多个高校开始改革探索实施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模式,[7]即考生不用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只需要符合报考单位的报名条件,导师推荐后由报考单位组织综合考核,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学生即可被招收录取为博士生。目前很多高校已逐渐用“申请-考核制”取代了公开招考模式。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生命学院”)是华中科技大学2013 年首次开展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试点单位之一。自试行以来,学院不断探索和优化招生制度,获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相对于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生源范围更精准,考生报考的目的性更明确、综合科研素质更强。[8]通过主动推荐,导师能够精准地招收本领域的优质生源,减少了之前导师在招收公开招考考生时守株待兔被动接受学生的困境,[9]有利于导师选材育才,极大地提高了导师选择优秀生源的目标性和积极性,拓宽了博士生优质生源的新途径,对单位和个人的科研工作都产生极强的推进作用。

虽然“申请-考核制”有多种优点,但作为一种新的招生模式,必然会面临如何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等问题。生命学院通过十年的探索实践,发现“申请-考核制”模式在制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博导推荐名额、考核过程、待录取等各项流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需进一步优化:

一、存在问题

(一)在现有招生工作的进度和要求下,如何制定不同招考模式招生计划的合理比例,如何合理安排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各种招考模式合理匹配

研究生招生工作多是在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步骤环节多,持续时间长。学院在每年7-8月制定次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各类生源招生计划比例后,由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之后在不同时间段内开展相应博士生的招生考核和待录取等具体工作:1.博士生“申请-考核制”一般是在10 月份启动,导师择优推荐、考生报名;2.12 月底学院审核并公示申请材料初审信息;3.次年的1-3 月由学院组织综合能力考核,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待录取名单;4.研究生院进一步审核后,6 月份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7 月初完成待录取工作。整个工作流程要持续近一年时间。

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种类型生源的考核时间段不同。对于当年拟招收的博士生,需要在上一年9-10 月完成直博生的报名和考核工作,当年3 月完成“申请-考核制”学生的笔试和面试工作,当年4 月完成硕博连读生的报名和考核工作。根据开展时间次序,博士生招生计划依次用于招收直博、“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源。此外,我院同时拥有生物学(理科)和生物医学工程(工科)两个一级学科,不同导师的研究领域存在较大差异,如何综合平衡理工科博士生计划数的分配以及不同生源类型博士生的招生计划数比例和考核时间节点,需要进行整体的精心设计,才能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博士生录取人数和质量。

(二)如何设置优质生源标准

对学生资格的审核如何体现公平公正性?一般是设置外语条件、发表文章条件。但有的学生没有正式发表文章,或有高水平文章正在投稿中还未接收,如何判定其科研潜力?

(三)如何确定导师的推荐名额

在报名之初,教育部的博士生招生计划还未下达到学校,学院尚未正式获分招生指标,在导师不明确自己招生指标数的情况下,如何把握推荐“申请-考核制”学生人数?

(四)如何优化过程管理制度,规范考核流程

如何设计考核项目,让考核流程能够充分反应“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质潜力?

(五)如何解决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后,招生指标不浪费等其他各种问题

在通过“申请-考核”并公示学生待录取信息后,由于学生可以同时报考多个学校,会出现部分学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如何保证导师能够招收到学生,不浪费招生指标?

(六)如何对导师的“推荐权”进行制度化管理

在招生环节,如何既赋予导师推荐权,体现导师负责制,又能对部分导师人情推荐或不负责推荐等问题进行监督和避免?是否通过导师考核的学生就可以录取?在赋予导师权利的同时,如何通过制度化建设保障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七)如何进行纪律监督

招生工作贯穿全年,时间长、生源类型多、过程环节多,涉及众多考生、导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如何制定良好的纪律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为考生有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提供申诉和解决渠道?

以上这一系列对招生单位工作提出的难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一一解决。[10]生命学院自2013 年开始试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10 年的反复探索和多次修订,从制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导师推荐名额、考核过程、待录取等各项流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制度设计和优化,力争在保障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精准招生的优势和导师推荐优质生源的积极性,促进学科建设发展以及生源质量的提升,措施如下:

二、改革措施

(一)完善制度管理

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正式的学院管理文件,制作规范的招生简章和复试工作细则,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立以学院领导、纪委委员为主要成员的纪律监督小组。

(二)根据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往年具体招生情况,提前确定招生计划比例

在实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之前,生命学院有直博生(少于10 人)、硕博连读生(约60%)和公开招考(约40%)等三种博士生生源。自2013 年开始试行增加了“申请-考核制”后,学院对每年招生人数、类别和质量情况均进行了综合调研分析,导师们普遍反映“申请-考核制”生源质量明显优于其他三类生源,因此学院在2016 年取消了生物制药工程和微生物学两个博士点的公开招考,进而在次年全面取消了公开招考。之后不断探索调整各类生源的招生计划分配比例,最终将“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比例调整为30%,使得整体的招生计划比例得到了有效优化。

(三)规定博导推荐名额上限

博士生导师承担着博士生的培养责任,将精准招生的选择权释放给导师,导师可根据自己科研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团队的优质生源,有利于提高导师的招生积极性,有效推进科研工作进展。鉴于生命学院大部分博导一年最多0.5-1 个博士生招生指标,且学校要求每位博导每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能超过两人,为此生命学院规定导师按当年招生计划1:2 推荐考生,每名导师原则上可推荐1 名学生,如果特别优秀需要推荐2 名,必须和所在系系主任联名推荐,保证优秀生源招生的基础上,也能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四)优化设置报考条件

博导的推荐信是学生报考的必要条件之一。另外为了全面考核考生的科研能力,参照研究生院的基本要求,根据多年收集的实际的报考考生信息,及时调整并优化针对外语和科研的报考条件,通过提出具体要求,以更有利于筛选优质生源,具体如下:

1.外语水平评价方式多样化。以往在博士研究生报考中,要求考生英文能力达到英语六级合格或相应的英文水平。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发现,部分非应届考生踏入社会多年,已经无法报名参加仅针对在校学生的英语六级考试,导致部分优质生源无法报名。因此学院从2020 年开始,除了英语六级合格之外,还增加了“以排名第一在SCI 英文B 类期刊上发表过论文”作为其外语能力的佐证条件,未达到以上条件的还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评价考生外语水平能力的方式多样化,有助于拓宽优质生源的选择范围。

2.科研水平评价方式标准化。为了广纳生源,学院最初对考生是否正式发表科研论文无硬性要求,2015 年开始要求学生有参与署名的科研论文或其他成果。鉴于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可作为衡量考生科研能力和写作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为了使科研水平评价方式标准化,提高选择优质生源的效率,从2016 年开始要求学生有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科研论文(含中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统计学院2013-2017级已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科研论文情况发现,在2016 年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术论文要求后,虽然初审通过人数明显减少,但录取率明显提高。进一步分析表明,学生入学前已发表论文数量和质量有大幅提高,说明本措施有利于提高选拔效率,同时提高了生源质量。此后几年导师推荐优质生源的积极性高涨,优质生源比例大幅提高,录取率保持在80%左右,也极大地保障了招生录取的工作效率。

从2020 年开始,学院又进一步提高考生入学前已发表科研论文标准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学术期刊或网络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SCI 学术论文(理科)或EI 正式期刊论文(工科),希望通过这些条件,选拔的生源质量大幅度提升。

(五)优化考核项目,严格考核过程管理

为了保证考核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招生考核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两步考核:1.申请材料初审。报名考生的申请材料通过研究生科的形式审核后,由招生考核小组进行材料内容的复核,主要审核考生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外语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开题或科研进展报告(应届生)/毕业论文(往届)专家推荐情况,拟开展博士生研究计划等。通过制定规范的材料审核评分细则,由评委根据相应标准进行评分,材料初审平均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相应的指标范围公示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2.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复试,包括综合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环节主要综合考核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英语水平,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科研能力、英文表达等水平。在面试环节,考生按报考方向分为理科和工科两个考核小组,考生对自己的科研经历、已取得科研成果、拟开展博士生研究工作计划等进行PPT 汇报,并用中英文回答考官提问。考核小组多位成员现场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实名制单独评分,面试秘书当场计算平均分,考核组长和所有面试成员现场签字后,评分材料当场提交研究生院备存,最大限度地保证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复试加权成绩由初审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组成。

(六)规范待录取流程管理

根据考生的复试加权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在学院“申请-考核制”计划招生指标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待录取。在公示期内接收考生申诉,公示结束后,一般多在5-6 月份完成相关流程,将待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由于教育部对考生的报考学校数目没有限制,因此每年都会有部分考生报考了多个学校,最终选择一个而放弃其他学校待录取资格。如果不及时了解学生动向,最终可能在向教育部系统上报拟录取名单的时候才会发现问题,这将会使学院的招生工作十分被动,还有可能会浪费宝贵的招生指标。

为此,在公示结束后,要继续与考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动向,如有学生选择了其他单位,在第一时间要求确定放弃待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交“放弃待录取资格承诺书”,以便将“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顺延到硕博连读使用,推荐导师在后续的硕博连读工作中物色合适生源,从而保障学校和学院的招生指标不会浪费。

(七)严格纪律监督

通过成立招生纪律监督组,由学院书记和院长负责,纪委委员参与,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纪律监督,确保每个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八)根据实行效果进一步修订招生制度

随着招生改革工作的推进,有导师对于以上管理制度提出了不同意见:1.有导师认为应该增加导师的推荐名额,以便有更多优质生源可通过面试阶段更加充分地展示自己的综合能力,也可减少因考生放弃而导致的生源不足问题;2.有导师建议取消对考生发表1篇科研论文的硬性要求,因为科研工作是个长程过程,实际工作中不排除有部分硕士生科研潜质很好,也获得了很好的科研成果,但其硕士导师为了产出更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前期数据暂时不能发表,导致这类优质生源的流失。

要解决以上问题,实际上是要回答如何定义优质生源的问题。在“破五唯”的评价标准导向下,既不能“唯论文”,也不能“唯学历”,在放宽入门条件的情况下,从制度上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就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管理课题。

对此,根据调研情况进行制度设计,对管理制度进行一系列修订完善:1.增加对学术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的认定途径。除了要求已正式发表1 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SCI 学术论文(理科或工科)或EI 正式期刊论文(工科)的标准外,对于未达到以上文章要求的考生,如果导师认定其科研工作确实特别优秀,可经学生和推荐导师共同申请,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答辩工作,由学院招生小组对其科研能力进行评价,以此认定其是否可以进入复试环节。2.放宽导师推荐名额为2 名,系主任联名推荐可以3 名。3.增加初审材料评分排序环节,招生考核小组对所有报名考生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分并排序,按一定比例(如招生计划数1.5-2 倍)公示复试入围名单。4.强化综合考核环节管理,对入围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后,按复试加权成绩进行排序,在招生招标范围内依次待录取,排序在前的考生如果放弃待录取资格,可依次往下顺延录取。5.与硕博连读考核工作联动,在“申请-考核制”面试工作之前完成硕博连读推荐和公示工作,除了确定考核通过的第一批学生外,增加硕博连读候补推荐的第二批学生。学院的博士生招生总计划数减去已经录取的直博生和第一批待录取硕博连读生人数,即为“申请-考核制”的招生计划数,“申请-考核制”考生完成面试并公示成绩后,若有流失生源,即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顺延录取,如果指标仍有剩余,即可从第二批候补的硕博连读推荐考生中,结合导师的指标情况进行待录取,以此确保有生源,不会浪费博士生招生指标。6.制定针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管理文件,对导师推荐充足的博士生和培养博士生的质量进行长程管理。为提高博士生学位论文质量,生命学院从2011 年开始对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半盲审的评审制度,从2013 年开始正式使用教育部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全盲审系统。对于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不合格的情况,例如累计出现3C 或1D 等,扣减导师次年1个博士生招生指标,直至取消导师招生资格。7.加强对导师的纪律管理,对于有违规操作的导师给予相应的处罚,可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三、改革成效

(一)导师对生源质量很满意

为评价“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成效,了解“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各项能力与其他几类博士生生源相比是否存在差异,学院向已经培养了三年以上“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课题组发放了40 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4 份。调查问卷结果分析表明,超过80%的博导认为,相对于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三类博士生源,“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在科研思路、理论基础、工作自主性、实验设计和动手能力、科研论文写作、预期成果、合作管理等七个方面表现更好。优秀生源的加入能较好地改善博士生生源,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更早产出科研成果

生命学院收集统计了2013 级到2018 级46 个“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毕业时间和发表论文等科研产出情况。与其他类型的博士生相比,“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能够更早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部分同学在入学1-2 年就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比如:2013级博士生A,在2015 年6 月以第一作者发表SCI 论文(IF=13.309),并获得2015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3 级博士生B,在2014 年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2 篇SCI 论文(IF=6.8 和4.7),2015 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 篇SCI 论文(IF=6.8),获得2015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相对于其他类学生,“申请-考核制”学生中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比例最多

统计生命学院2013 级到2018 级已毕业博士生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情况,结果表明,截至2022 年5 月已毕业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中,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同学的占比远高于其他三类学生,说明在几类博士生中,“申请-考核制”生源质量最好。

(四)明显减少博士生在读年长

通过分析生命学院近年来已毕业学生中不同生源类别博士生的平均在读年长,数据表明:(1)相对于公招和“申请-考核制”学生,硕博连读和直博生的平均年长相对更短(注:直博生学制比普通博士生多1 年,第1 年主要用于选修硕士课程,故其实际平均在读年长可减少1 年再进行分析)。(2)相对于公招学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平均在读年长更短。(3)2016 级申考制学生的平均年长明显降低,可能与考生入学前已正式发表第一作者SCI 学术论文、已具备较高科研能力有关。

(五)有效推进全校招生改革进程

生命学院作为“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示范院系,在学校的招生工作改革过程中先行先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实践证明,相比传统招考模式,只要在招生制度方面管理到位,“申请-考核制”具有从守株待兔到精准招生的优越性,能有效提高博士生源质量。

四、总结与思考

在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工作中,生命学院在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较多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实际工作出现的各种情况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为此,对现行管理过程中可能重点涉及的几个制度进行了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思考。

(一)关于推荐名额

学院规定每位导师只能推荐2 个考生,特别优秀时最多可和系主任一起联名推荐3 个考生。对于通过学院考核、已经待录取的考生,其推荐导师必须保证录取。如果该导师指标不够,经考生同意后可调剂到相关专业其他导师名下。此规定的目的在于:1.导师有推荐权,但有推荐指标限额,促使导师需要从大量报名考生中筛选出适合自己科研方向的优质生源;2.学院招生复试小组考核决定学生能否待录取,导师只有推荐权;3.对于通过了学院考核的待录取考生,导师必须录取。这样可以促使导师必须在前期充分了解并考核推荐考生,也可有效避免人情推荐或不负责推荐等情况;4.增加系主任联名推荐的方式,一是可以增加优质生源的推荐人数,二是提前请系主任对本系总的生源情况和指标整体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考生完成待录取后,如果导师招生指标不足,系主任可在本系博士生招生总指标范围内进行协调,帮助安排学生调剂到本专业其他导师名下,从而保证各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关于论文要求

1.生命学院在2021 年之前都要求报名考生至少正式发表1 篇SCI 论文(至少有正式接收函)。学院并未将优质生源范围限定在985 或211 学校,对于所谓“双非”(非985 非211)学校的优秀生源,只要导师考核认定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热情,愿意为其提供推荐信,这类学生也可报考我院。将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作为一条硬性约束,目的在于避免导师考核不周或人情推荐;同时考生如果能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其科研工作成果也经过了同行专家的评审,能间接证明作者已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可保证生源的基本质量。2.从2023 年开始,学院拟增加对其他学术成果的考核途径,对于暂时未发表文章,但科研能力强、科研潜质突出的学生,经导师推荐,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在报名材料初审阶段,由学院招生小组组织考核,以此认定其是否可以进入复试阶段,最大限度地保证优质生源的录取。同时结合对导师的推荐名额的限制以及加强评委对申请材料的评分和面试评分,并加强对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质量及培养质量的后期反馈,对导师的“推荐权”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约束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博士生招生的公平性以及公正性。

(三)关于审核流程

学院研究生科教务人员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由学院招生考核小组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从生源背景、科研能力、博士生研究计划报告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初审通过的考生按招生指标1.5-2 倍的比例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环节,在招生指标范围内,按复试加权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待录取。

为了能更客观地考核学生的科研素质和能力,有效提高考核效率,对复试加权成绩的考核内容及比例进行调整优化:1.博士生计划书评分和材料初审成绩不代入复试加权成绩。2016 年开始纳入导师对考生博士计划书的评分,2018 年将材料初审成绩按20%比例纳入复试加权成绩,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导师对自己推荐的学生计划书评分都很高,没有太大的参考意义;其他评委大多不太了解该导师的科研方向,也不适合对计划书进行评分。因此后期取消了该项评分,仅作为考生申请材料初审时的一个评分项,后期不代入复试成绩,避免仅通过对纸面材料评分可能造成的片面性。2.取消笔试,重视面试环节。很多博士生招生单位会借助试题库的方式对考证进行考核,但是由于博士生已经进入了较为专业的科研阶段,很难再通过考试题目对其基础知识进行考核,题目太基础太简单没有考核意义;题目若是太精太专,评卷老师也很难对众多不同的专业领域进行评价,也有招生单位通过设置开放性试题对学生进行笔试考核,但考核效果也差强人意。2020 年和2021 年因疫情只能进行线上复试,很多招生单位取消了笔试,但并未影响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效果,因此,在多年改革探索的基础上,可逐渐取消笔试,重点通过复试面试来考核学生,在面试过程中对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的平均打分作为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所有成绩都签字存档管理,保障整体考核效果和考核效率。

五、结语

综上所述,生命学院在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十年改革探索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取得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普适性经验,对于博士生整体的招生工作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但是,关于博士生的招生制度问题仍需不断探索,要建设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招生制度,才能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期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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