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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高质量: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路径探寻

2023-01-04周兴国

河北职业教育 2022年6期
关键词:托育婴幼儿高质量

何 晶,周兴国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241000)

“高质量”理念最早源于经济学领域,是指实施系统化的质量监测保障,以促进质量的发展与提升,推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1],后被引入教育领域。2021年3月13日,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其实早在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指出,“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以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水平。

作为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的托育服务(Childcare Service),区别于父母照护及代际养育等家庭照护方式,是由父母之外的人或直系亲属之外的专业人员,在特定时间内对0—3岁婴幼儿进行的科学照护服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0—3岁的婴幼儿为4200万左右,其中1/3的家庭有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但目前的实际托育服务供给在5.5%左右。按照婴幼儿与保育人员比例要求,以最低入托率5%计算,所需保教人员的规模接近200万。目前我国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如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共270余所,年培养规模约2万名。巨大的人才缺口制约了托育服务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严重影响群众对托育服务供给的满意度,进而影响公众的生育意愿及生育政策的最终实施。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是实现托育服务高质量供给的重要保障。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托育人才的整体培养质量,对我国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我国社会由追求“人口数量红利”转型至实现“人口质量红利”的宏观背景下[2],厘清新建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内涵与属性,高职院校亟需探索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多样化培养模式的构建。

本文在系统分析托育服务专业发展背景的基础上,以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探寻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质量建设的实践路径,旨在探索该专业建设的发展方向与内在规律,为该专业的科学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一、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

高质量托育服务师资的培养是高质量学前教育指标体系中过程维度的重要组成部分[3],是我国经济社会由高速增长转型为向高质量发展推进的重要举措[4],是契合我国人口与生育政策、推动母婴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举措。

(一)是落实“全面三孩”政策,实现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十四五”期间,人口问题始终是关键性问题,城乡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托育服务供给的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起步阶段。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规定实施“全面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婴幼儿照护人才队伍建设成为关涉民生的重要举措。202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扩大普惠型托育服务的有效供给,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家庭托育服务需求。在具体措施方面,早在2019年10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就规定,“每省不少于1所本科院校开办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2021年3月,教育部公布的最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将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的“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更名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同时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增“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由此可见,婴幼儿照护服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成为重点培养的行业紧缺型人才。据国家卫健委2021年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已备案登记的托育机构有7903家,平均收托规模达17.77万人,托育工作人员43 037人,托儿与托育人员的比例为4.1∶1,托育服务的数量、结构质量与家庭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面对“十四五”期间政策的推动和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供给需求,建设高质量托育人才队伍是高质量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的根本保障,因此应积极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以满足托育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二)是建设“健康中国”的现实要求,实现“幼有所育”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

未来5—10年内中国健康服务领域人才的需求将达3000万,相关专业健康管理人员的需求将超过800万,对幼儿健康管理专业人员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指出关注婴幼儿的身心发展,在“健康中国(2019—2030)”行动中要求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这些政策内容受到广泛关注。托育服务供给作为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对增加女性的就业机会、职场的连续性和提高薪酬收入具有直接影响。推进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和新时期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了关注民生的价值立场和原则,是提高人民获得感与幸福感的重要基础。

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不同于学前教育与早期教育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开设的新增专业,隶属于医药卫生类下的健康促进类。该专业作为职业教育的重点支持专业,主要培养能够从事婴幼儿托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高质量托育服务供给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必然选择,建立并完善社会化托育服务体系,提供高质量婴幼儿保育服务,是实现“幼有所育”民生工程的重要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符合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有助于减轻家庭的生育、养育成本与过重的育儿负担,是实现“幼有所育”民生发展的重点,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定位的必然要求。

(三)是“双高计划”背景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双高计划”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旨在探索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发展模式和建设路径。[5]基于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时代背景,“双高计划”指向质量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等方面,高质量专业建设是“双高计划”推动的应然举措,是新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提高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质量,推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与相关人才的有效供给,是实现“双高计划”的必然要求。

(四)是技能型社会的要求,实现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应然举措

技能型社会建设的背景下,高职托育服务专业建设需明确人才培养的功能定位,完善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技能培训要求,强化专业内部的标准建设,提高托育服务专业人才的技能水平[6],真正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融合。托育服务专业培养具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健康管理知识,德技并修、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强调专业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操作技能,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养成。专业建设要求在掌握卫生保健与健康管理知识的基础上,具备照护与教育婴幼儿的专业技能,包括婴幼儿生长发育的检测、对婴幼儿行为进行评估并进行心理干预等。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技能性与实践性强,对婴幼儿游戏活动的组织、婴幼儿营养与保健及艺术类课程等也较为注重,能够通过虚拟仿真技术与教学实践的有效结合,实现专业技能的有效练习,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实训。

二、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质量发展的理念逻辑

在师范类专业认证、“双高院校”品牌专业建设的背景下,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亟须实现规范、高质量发展,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实训室建设方案、课程标准,实现专业的自生性改革与创新性发展,以满足专业发展的需求,而非简单地照搬其他专业。顺应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开展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质量建设,构建覆盖面广、基础性强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以推动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与特色为核心,实现托育服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高级样态。

(一)推进“三全育人”,坚持育训结合、德技并修的人才培养理念

在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影响下,鉴于0—3岁婴幼儿个体对托育照护服务的要求较高,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定位于掌握婴幼儿的发展特点和规律,开展科学规范的生活照料、安全护理与营养保健,同时更加注重专业人才的教育情怀与高尚职业道德。应落实“德技双修”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参与意识,树立科学的保教理念,履行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尊重婴幼儿的个体差异。将职业道德的培养放在首位,将培养婴幼儿健康的身体、健全的人格作为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专业建设的首要前提,开展符合院校实际的特色课程,将对理论知识传授的过分追求转移到教育本质和育人过程上,实现以幼儿为本的教育质量提升。推进“三融入”课程思政教育,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理念[7],将德育内容渗透进通识教育之中,使专业伦理融汇进入课程体系,确保职业道德教育贯彻课程开展的始终,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的专业体系,实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的融合。在全国开设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中,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终坚持“三全育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充分利用省“双高建设”背景下专业群及课程模块群体系,坚持“育训结合”“德技双修”,坚持崇德向善、尊重婴幼儿、热爱婴幼儿的理念,实现教育与培训的有机结合,推进专业知识与就业技能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人文素养,掌握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健康管理、卫生保健等专业理论知识,德技双修、全面发展、热爱婴幼儿教育事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当前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亟须确立的重要理念。

(二)实现“医育结合”,树立多学科交叉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化建设的理念

专业群是由若干学科基础接近、实践重叠度较高的专业构成的专业集群,高水平专业群体建设是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与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职业教育内部实现由“专业建设”到“专业群建设”的转向,是高职院校办学生态的重要转变。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是推动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力量。[8]首先,专业群规划建设受院校发展背景及专业发展过程等因素的影响。作为教育学、心理学、营养学、运动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类专业,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质量建设应实现由单一的专业建设转向专业群建设的思路转向。其次,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政策指导,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建设应彰显类型特色,明确专业发展的定位与方向。当前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主要隶属于管理学专业群或学前教育专业群,未遵循专业群内部的发展逻辑,缺乏专业群内部的准确定位,难以有效推进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的融合。应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专业理论课程与婴幼儿行为观察与指导、婴幼儿发展测评等专业实践课程有机结合,促进专业群内部的师资队伍、课程体系与外部需求的融合统一。最后,挖掘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特色,构建专业群发展的保障机制,与托育机构联合进行专业群建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具有不同于早期教育、学前教育的自身专业特色,应注重“回应式养育”“医育结合”专业特色发展[9],同时以自身的专业特色重点带动整个学科的协同发展。

近年来,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自身的医学专业为基础,将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融合了学前教育、母婴护理、婴幼儿疾病预防与治疗等医学相关课程,协调推进多学科协同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作为当前诸多高职院校打造的特色专业,应通过专业群建设带动相关专业的发展,进而凸显专业的特色及特殊性,建立职业岗位与专业群生态系统的对接体系,实现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内外部生态因素的相互作用,优化专业群高质量建设。

(三)规范专业相关标准体系建设,树立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化建设的理念

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是人才培养质量与效果的有效保障,是建立专业定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的标准,是实现专业建设规范化的重要依据。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是2021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新增设的专业,当前全国开设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的院校较少,专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人才培养标准、课程设置要求、专业教学标准、教材体系等配套建设标准并不完善。专业建设的首要前提是基于院校实际情况,构建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技能考核标准、顶岗实习标准、教师专业发展标准等,定期对专业教学标准进行合格性评估与分层性评价,基于工作岗位所需技能进行专业规划,使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市场的要求。当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制度构建滞后,在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三方面缺乏协同,产教融合型托幼机构参与专业建设方面仍存在制度规范的缺失。

高职托育服务专业建设必须有与之对应的质量保障机制,以确保其建设目标的实现及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首先,专业认证背景下,课堂教学、毕业设计、实习实训等环节标准的建立,能有效地促进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应完善与《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配套的托育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制订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与规范。其次,应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完善质量评估制度。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机制及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机构聘任人员符合托育岗位需求。优化托育师资聘用、考核等管理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托育从业人员管理机制,规范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任职要求。最后,建立常态化质量监控评价机制,定期对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进行诊断与改进,是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10]建立专业质量、课程质量、实习实训质量、毕业设计质量等系统性质量评估制度,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第三方社会评价机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分析,定期评价人才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开展多元多主体的系统评价,采用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内部评价采用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听评课、教学巡查等多种形式;外部评价采用座谈会和回访等形式对主管部门、同行专家、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获取毕业生在理论水平、职业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为课程设置与实施提供依据。

(四)以实践性教学为导向,实现理论与实践融合统一的目标

作为托育人才的主要输出渠道,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强调专业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专业建设应遵循实践导向,注重学生职业核心素养与岗位要求技能的培养。[11]

首先,以托育服务岗位能力需求为导向,决定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当前全国尚未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培训主要依靠托育机构内部的自组织培训,培训资质、培训质量缺乏监管,托育机构人员在规范、科学保育方面的专业素养总体不高。应创建课程、课堂、实训、竞赛“四位一体”的教学体系,遵循“三元协同、双能并重”的培养思路,实现校行企协同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进行师徒制项目建设,实现教育见习、实习过程贯通,杜绝顶岗实习管理失位的现象。应按照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的要求,针对岗位的实际需求,将合格托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渗透在课程方案的实施中。实行“岗课赛证”四位一体化教学模式,以岗定课、以证融课、以赛促课,提高学生对口就业率及职业竞争力。

其次,坚持院校与托育园所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职院校、托育园所双方的合作,全方位、全过程培养应用型人才。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托育园所参与专业人才培养的多元主体作用,构建“双能并重”的职业能力培养模式,培养面向职业岗位和职业发展特征的能力。构建职业技能训练模块,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体系,以产校企三元协同平台的产业内生需求为驱动,实施主线贯穿、衔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新方法。开展实践课程教学与教材建设、项目式教学,注重学科建设与产业创新的互动,通过产教融合提升高职院校内涵建设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最后,在专业基础课程中,合理体现托育服务岗位能力的要求。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教学课时,实现项目式教学形式的应用,将基本技能的培养作为评估和监控学习结果的基础。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请专业背景为学前教育、护理学、医学等专业的教师,并与十余家实习基地签订学生实习协议,推进高职院校与托育企业深入合作,以研制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为切入点,推进高职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联盟建设,实现实践育人、岗位互聘的协同发展。开展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1+X”资格证书制度,举办学生通识素养大赛、专业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推进书证融通,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有效融合。

三、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的实践应用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相关职业院校应推进托育服务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高托育人才的培养质量,为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供人才资源支持。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存在院校分布不均匀、供需不匹配等问题,尚未制订出专业相关的教学标准与课程标准,且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培养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推进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质量建设,应推进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质量保障与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从专业群的组织基础与评价机制等多方面进行整体布局,实现多元利益主体参与专业群建设,真正发挥专业群建设的集群效应。

(一)实现岗位导向的人才培养目标精准定位,推进人才培养标准的规范化

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工作的行动纲领,人才培养目标应充分体现院校的定位、特色和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的特点。应根据《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对用人单位、托育服务管理部门、家长等相关利益方进行结构化调研的基础上,剖析托育服务发展对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素养的要求,实现职业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内涵的精准定义、培养目标的精准定位。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应凸显实践应用能力,在设定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时,既要考虑系统性理论知识的传授,又应体现技能训练的重要性,还应关注学生对岗位的适应性,实现专业建设的规格特色、教学特色,避免同质化重复性专业,提高专业人才的市场竞争力。应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办学基础,确定学科专业范畴与人才目标、专业发展目标等,构建学科主线的专业群、岗位群主线的专业群等,实现专业群内部的相互支撑与资源共享。专业培养目标应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建设课程与学分体系、能力与技能达标体系,实行校企合作、模块化课程、教学成果转化及产学研、教学方法的现代化。应严格执行托育服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托育师资考核制度,形成科学的托育人员管理机制。

(二)构建“医养教”专业课程体系模块群与特色教材,促进课程设置与岗位能力要求相契合

课程体系建设是国际托幼机构质量测评的重要指标[12],是托育服务专业建设的核心载体。理论性课程与实训实习等项目内容,是提高托育专业师资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

建立本土化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首先,要制订托育服务专业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托育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完善专业核心课程,拓展课程体系,实现通识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的紧密衔接,开发涵盖专业知识点和岗位技能的全链条教学环节资源,结合专业教学内容,建设高质量课程群。

其次,以增强岗位胜任力为导向加快构建岗课证融通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托育专业建设与发展提供资源支持。深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专业培养标准与课程标准,进行模块化课程体系建设,通过课程模块设计落实“1+X”证书制度。一方面,设计与专业相关的模块化课程,如婴幼儿保育、婴幼儿教育、婴幼儿活动组织等,培养学生尊重、爱护婴幼儿的品质。另一方面,建设与证书制度相关的模块课程,包括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婴幼儿照护师”“幼儿营养师”等证书相关的课程。以活页式教材和在线开放课程的方式,强化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设计、质量评价,开发在线课程资源,构建试题资源库、项目资源库,将专业标准、技术技能服务项目和“1+X”证书制度的内容融入教材,利用学生自评与互评等混合式教学辅助资源,为学生提供交互性学习体验。

最后,校内系统课程知识与校外专业实践相结合,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实现课程目的、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要求的对应,确保课程内容与实施途径科学合理,课程资源丰富,教材选用恰当。在课程教学方面,以数字化教学资源为支撑,采用慕课等混合式教学模式。结合在线课程平台数据功能,提升课程资源建设能力、教材开发能力、混合式教学水平和技术技能。高职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应立足于职业岗位设置课程,遵循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婴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中心,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力度。加快婴幼儿照护方面课标的研制与实施,规范教材的遴选与使用,鼓励模块化课程教材开发模式,建构模块化、仓储式专业群课程体系,实现通识课及专业基础课“底层共享”、专业技能课“中层分立”、专业大类“高层互选”。

(三)建立系统化U-G-S实践教学体系,探索“5+3+X”岗赛课证融通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建设实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体系,完善托育机构从业教学规范和教学评估制度,加强托育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托育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强有力的专业发展支持。

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对学生的照护服务具体实践能力要求较高,然而当前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实训类课程多与学前教育专业交叉,婴幼儿照护专业的特色不够明显。因此,首先应建立科学、完整、系统化的实践教学体系,树立校内与校外、实训与实习、专业实践与综合实践有机结合的系统性观念,实现岗课赛证融通,促进学生保教实践能力的形成。[13]采用多样化教学组织模式,即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保育、早教、幼教)+X(专业拓展技能),实行岗赛证融通,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开展婴幼儿照护等“1+X”证书培训,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育婴员证、蒙台梭利教学法证等上岗凭证,实现课证融通,拓宽学生就业领域。校外实习包括早教机构、幼儿健康管理机构等,学生可以在早教指导、卫生保健、健康咨询与服务等岗位实习,做到校企协同育人与教育教学改革、特色专业建设和实习实训相结合,构建“双元协同、训育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其次,实现教学内容安排的整体化,基于市场要求和高质量的培养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标,进行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系统化、全程化的实践教学特征,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推进。

再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网络化、数字化的专业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率。一方面,开展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建立结构化的教学案例库,实现课程资源、教学案例、教材的有机整合。另一方面,探索实践性教学、项目式教学、岗位导向教学等新教法,实行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化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形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深度融通的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模式。

最后,将考核指标划分为关键性和非关键性指标,对关键性指标设置考核分值,采用教师评价、学生互评和系统评价等多种方式,将教学反馈与评价贯穿线上线下教学全过程,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四)完善多元化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创新专业质量保障的体制机制

专业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包括建立教学过程督导体系、师资保障体系、专业质量监测体系、学生成果监测体系等。

表1 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块

第一,有效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14],通过多元主体评价进行教学诊断监测,建立专业评价标准。结合校情研制专业人才发展标准;强化师资队伍的结构化、业务考核制度化等方式,培育专业技能、教学技能;实施企业实践、政府培训、校本培训等多种保障机制。

第二,建设“双师型”师资保障体系。建立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加快推进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高职院校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水平发展的关键。[15]首先,高校应与托育机构建立稳定的交流互动机制,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建立高校与托育机构人才双向流动的常态运行机制。实行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入职前实习的常规制度,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职业院校教师的实训与轮训制度,保证高职院校和托育园所间的长期合作,共同制订“双师型”教师考核体系。其次,实施“双师型”教师专题培训与实践能力提升项目,建立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基地,对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或技能培训,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与管理水平。最后,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优化教师的职称、学历、学科等结构,合理外聘教学与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开展交流与合作,建立教师业务成长档案,构建新手型教师、“双师型”人才、骨干教师相结合的梯队型师资队伍。聘请幼儿园园长、早教机构负责人、幼儿教师等园所一线兼职教师参与实训类课程,与早教中心、儿童医院、幼儿园等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设具备“双师”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聘请具有心理咨询师、高级育婴师、蒙台梭利教师、奥尔夫音乐教师等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聘请幼儿园和医院的具有丰富的婴幼儿照护经验及较强的实践指导能力的兼职教师。

第三,建立教育评价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合格性评估保障体系,进行专业办学水平分类排序评价,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探索开展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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