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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的内在逻辑

2022-12-31瑶,李

关键词:制度化约束党员

黄 瑶,李 佳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91;2.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沈阳 110167)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其中党员教育是思想建设的重要实践路径。中国共产党“一大”通过的党纲明确规定:凡是党员“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1]。其中,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就担负党员教育工作。从革命时期开始,党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来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第一次、第二次结合的成功。《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2]1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党员教育做出了许多指示和要求,认为党员教育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保障党组织先进性和党员素质提升的有效手段,“善于学习,就是善于进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有利于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的建设”[3]。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如何在思想上建党,如何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教育是关键。因此,把制度建设贯彻进思想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的制度化建设,才能更好契合新时代对于党员教育的要求。

一、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的理论逻辑

(一)制度治党要求推进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

以制度建党,这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前提及必然要求。“制度”是指机构或组织的系统及其运行的规则,为系统的每个要素所理解和遵守[4]。制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对人为设计、形塑的关系进行约束,从而演进出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规则以及它们的实施特征[5]。“制度”强调规则规范的静态结构,“制度化偏重于规则运转并实现制度效能的动态过程”[6]。“制度化”相对于“制度”而言,是固有行为反复出现,形成规则或者管理定式,并通过文本性、约束性等手段形成强制性规则的过程,从而在组织内部形成行为定式。因此,“化”更大程度上是推进系统行为、措施朝着固定规则演进的过程,形成制度变迁,以创造经济或行为成长所需的适宜环境。

党员教育制度化的基本内涵是指将详细的规章制度落实到党员教育过程中教学、管理等各环节,确保党员教育活动的常态化、标准化、科学化运行,确保党员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全党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活动,提升党员教育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发挥党员教育对于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教育的制度体系包括党员教育培训的实施主体、参与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形式、教育路径、教育评价等。党员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评价要有鲜明的对标对照,对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党员入党前后发展、不同行业领域党员组织生活教育活动、不同阶段的教育层次分级等都要有具体的操作指南,同时对于教育培训管理者和师资建设也应纳入到党员教育系统管理中。另一方面,管理的制度体系包括教育培训机构在人员选拔、资金保障、组织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建章立制,在管理方式、模式、技术等方面的建设,为党员教育活动的持续性开展提供政策保障和组织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重要性。“把制度建设提升到制度治党的新高度,充分表明党对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突出了制度治党的重要性”[7]。制度治党在广义上是依规治党,通过多维关联协作的基本策略、科学运转的动力机制等内在逻辑,探索如何更好体现党的宗旨。狭义上的制度治党是指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党的各项工作以提升质量和水平。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阐释,依规而治、加强制度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伟大成绩的政治密码,持续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是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经验总结,是党完成执政使命的逻辑使然[8]。

新时代党员教育制度建设需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建党相统一,将时代与思想的同向同行、理论与实践的深化结合融入党员教育中,为党员教育提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需要并且必须紧扣“新时代”这一理论主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导向,坚持制度治党的原则,提升党员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从党员教育的系统性建设出发,凸显党员教育制度的突破性与完善性。

(二)制度化建设是党员教育作用发挥的保证

思想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是保证,制度化建设能有效保障党员教育质量,践行党的思想建设目标。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有利于践行灌输理论,保证党员教育作用的发挥。

马克思恩格斯较早提出“灌输”概念,认为灌输是工人阶级掌握科学理论的一条重要途径,随后列宁提出灌输思想,发展了灌输理论,成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原理[9]。列宁在《怎么办?》中通过引用卡·考茨基谈到奥地利社会民主党的新纲领草案时所说的话来佐证党员教育的重要性:“现代社会主义意识,只有在深刻的科学知识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出来……可见,社会主义意识是一种从外面灌输到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去的东西,并不是一种从这个斗争中自发产生出来的东西。”[10]325向广大群众,尤其是向中共党员传播和灌输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可以有效“启发无产阶级去认识所担负的先进的革命任务”[10]703,从而更好自觉牢记和理解自身使命,从而有效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单纯依靠党员和群众自身进行理论素养的提升和创新,难以有效涤清各种思潮、抵御不良思想。

在社会演进过程中,正式规则或者非正式规则在社会现实中逐渐形成一种社会机制或者社会过程,“灌输性”在演进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成为介于社会机制和社会过程的一种社会状态、现实情形和现实结果。这种行为演化进程不仅依靠灌输客体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还依靠被灌输者的个人基础水平和社会支撑系统。推进行为成为一种集合行为而不断辐射,从而产生形成一种结构化的组织行为,影响组织内部行为互动,限制行为人的选择集合,过程中人们行为变迁就逐渐产生路径依赖,锁入效应等[11]125。因此,如何应对新时期灌输客体的变化和不断更新的需要传播和灌输的理论,如何更好地加强党内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的紧密契合[12],就需要依靠制度化的政党教育,从而更好地发挥灌输理论作用下正面教育的作用。

制度化会有效加速组织行为的形成,降低行为集合成本,提升组织行为的效率。当非正式约束嵌套的正向效应和负向效应会通过路径依赖加速或延缓制度的演进。而组织及其指定组织约束的主体将成为制度变迁的主角,形塑制度变迁的方向,从而更多发挥制度的正向效应[11]73。制度通过结构化人们的互动,限制行为人的选择集合,从而降低人们互动的不确定性。制度对行为的效果可以是正向的,也可能是负向的,当制度所产生的约束导致路径依赖产生负向效果,则延缓制度的演进,影响组织行为或组织发展。此时,组织与制度约束之间的关系就成为社会变迁的内在机理,而组织作为制度变迁的主角,组织的发展需求形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

制度化是制度变迁过程的动态反应,是指制度本身的更新空间。制度化更多依靠制度制定者以及组织对于制度在不同时期发挥作用的合理调整,在组织成员共同同意的契约中形成,在结构化中共党员的互动中,形成共同的行为范式和价值追寻。党员教育制度的不断变迁动力来源于党的先进性和自我革命性,党组织为了永葆活力就必然需要通过不断教育完成党员个体和组织整体的双重提升,才能更好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地位。

制度变迁包含三个要素:制度框架规则、规范及其实施。制度变迁的稳定性就在于嵌套在各层机构中的各种正式规则。中国共产党按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章》,进入新时代,在不断加强党员教育方面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关于开展维护核心、听从指挥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充分体现制度建立及制度变迁过程,《中国共产党党章》是制度框架的基础,为组织活动提供框架。在以后相继制定的党员教育意见、条例、规划等,即规则既定的情况下,作为该项工作的正式约束,约束实施的组织管理者、党员自身的行为,从而使党员教育作为党员自身的重要权利和义务,嵌套在党员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出党员的应有作用。

(三)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有利于党员非正式约束的形成

实践中规则的形塑选择的约束部分较小,所以制度的范畴除了有关党员的教育制度,还有如何开展党员教育的实施理论。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正式的行事准则,还有组织制度变迁过程中形成的规范和组织内部所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惯例。规范、管理作为非正式性约束在组织内部对党员的教育活动产生了场域影响,并嵌套在制度中发挥效应。

一方面,正式规则的党员教育相关规章、文件,是非正式约束形成的基础。教育作为一种预设产生,从某种程度满足人的利他主义以及自我实现的偏好,而这种偏好并非先天具备,而是后天在组织与社会互动中通过教育、惯例等非正式约束中逐渐性的行为惯性,贯穿制度与组织交互作用的整个过程,是党员对党组织规范、制度、惯例、组织认同的感知、反应和回馈过程。这个过程中教育能从党组织角度对党的制度以及党组织之间的差别以及二者互动作出解释,制度与组织的交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而党员教育则将制度变迁或者变迁趋势通过党员感知、反应、回馈三个环节加入认知导向,从而提升党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另一方面,党员规范、约束可通过制度进行,但这种制度是渐进的、不连续的,因此需要介入文化因素,形成如文化约束、组织惯例等非正式约束。这些非正式约束嵌入到规则、规范中,产生非正式约束嵌入制度的结果,从而弥补制度变迁的不连续性。党员教育制度就是通过对不同党员个体开展教育活动,并随着不同时期的党员教育而产生一定的政策变革。这些文化约束不仅将不连续性的政策、条例连接起来,而且将过去和现在的党组织发展沿革连接起来,形成了制度变迁的关键所在[13]。

党员教育制度需要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的共同组成,其中非正式约束无法被直接观察到。当以规章、规则等正式制度成为正式约束,并贯穿教育活动过程中的具体流程,都为非正式约束变迁创造存在的依托和基础,为党员教育活动规范化、党员自我教育自觉化创造文化环境和心理认同,从而形成非正式约束。促使党员教育成为党员发展的固定环节和规定动作,强化党员教育制度的正式约束作用,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正式制度使组织内部成员根据组织内部规则的压力而进行严格的自我要求,党员会根据党组织制定的党章从事各项工作,从而降低个人主观偏好的选择范畴,更有利于将组织活动、组织文化内化为自身的心理认同,形成党员的行为范式,从而塑造良性的路径依赖,促进党员教育作用的发挥。

(四)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有利于缩小党员个体能力和行动的差距

党员教育对每位党员心智会产生重要影响,对党员素质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党员教育制度化对党员素质稳定性、党员发展的持续性具有双重作用。党员教育是我党优良传统,是一个长期性的学习过程,需要常态化开展,才能达到最佳学习效果[14],因此加快推进制度化建设是党员素质不断提升和党组织不断建设的重要路径。

人的辨识能力和行为存在一定的关联,而每个人的反应也有所不同。罗纳德·海纳认为:“存在于代理人的辨识问题的能力与选择最佳方案的困难之间的差距被称为CD差距(CD gap)——是了解人类行为方式的关键。CD差距越大,则人越有可能采用常规性的且十分局限的模式来应对与这种差距相联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不仅产生了可预期的行为,还是制度的根本来源。”[15]因此,如何让不同社会背景、知识层面、组织群体的个体更好地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中产生同一行为,具有同一信仰,这需要由系统性的党员教育活动和党组织活动完成,而这一系列活动开展的指南就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不断演进的中共党员教育制度。

二、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的实践逻辑

(一)把党员教育同多层次党员的教育需求结合起来

党员教育制度化研究是从提升党组织先进性角度,对党员建立体系化的教育培养,这其中既有针对不同年龄、层次、行业、职务的党员展开专门性、针对性、有效性的教育,也有在教育管理的目标下通过非正式的教育方法加强教育管理,保障和提升党员教育质量,为党员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员有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同时,党员也具有学习的义务[2]24-27。相比权利而言,义务的约束性体现更强。而权利和义务所组成的党员教育以正式规则存在于党章之中,为党员的生活和组织活动提供了秩序。制度中的法规、规章等正式约束也为组织活动提供了框架。截至2021年6月5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514.8万名,现有基层组织486.4万,基层党委27.3万个,总支部31.4万个,支部427.7万个[16]。在如此庞大的党组织系统下,要形成良好的教育系统,就需要在实施上运用标准和手段加以补充,而规定性的实施环节就构成了制度的基础,为党组织活动提供框架和基本指南[17]。

党员队伍既包括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也包括不同领域的党员和不同岗位的党员。党员来源不同、岗位不同、干部身份不同、学历层次不同、理论水平不同都对党员教育的内容、方式有着不同的需求。单纯依托行政级别、岗位进行党员教育类型的划分以及党员教育内容的选择,已经无法满足不同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的要求。目前党员教育的内容涵盖较多,如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从革命时期就已经开始,有着较强的历史传承性;革命传统教育随着“党史教育”的开展,逐步朝向常态化模式转变;知识技能教育在整体党员教育内容中涵盖比例是最少的,也是党员实际最需要的,最能促进党务与业务结合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8]。党员在其中发挥着身先士卒的作用,当前,针对党建中党员教育这一关键领域,逐步加强制度化建设,保障党员教育活动的常态化进行,其切入点就在于大力推广介绍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党员教育的优秀成果和良好做法,并根据当前党员教育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进行制度完善。通过历史、实践的对比,找到不同方式、不同形式、不同环节的针对性做法,全面营造党员教育的良好生态,以适应不同层次党员教育的需求,建立党员教育与党的建设的良好正向回馈和良性循环。

当前党员教育的任务包括将党的创新理论与政治理论教育结合起来,政治教育与政治生活锻炼结合起来,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党员的生活结合起来,党的群众路线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革命传统教育、形式政策教育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重大任务结合起来,党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结合起来[19],这是党员教育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岗位党员的需求所应细化的教育部分。党员教育作用能否体现,一方面是教育内容、方式是否为党员所需,另一方面是教育内容如何为未来的党员发展、行业发展、领域发展乃至国家发展提前做出人才储备、思想准备,后者是党员教育需要进一步分层细化的内容。当前政治教育与科技紧密相连,思想教育与人才能力紧密相依,单纯依托政治觉悟,而没有完备、稳定、管用的整套党员教育的制度体系,是无法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需求和能力需求的。

(二)把党员教育同党员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的要求结合起来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就是要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20]这是从党组织建设角度对党员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突出了党员教育成果导向下的对标性要求,即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从而更好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从而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政治能力和领导水平。

党员教育要与提高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结合起来,党员教育成效在于党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中政治素养的体现。党员教育在不断实践中根据需求的改变,改革不适应的体制机制,在创新中使党员教育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科学、更加完善。首先,加强对从事党员教育的教育工作者的培养训练,在夯实理论功底的同时,强化实践经验的锻炼。其次,党的教育主阵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需主动转变,改变教育面窄、教学方式单一的现状,加强和高校、政府、行业机构的协同协作,加强与社会各领域沟通,与研究部门共享教学资源,进行开放式办学,加强各个党员教育环节的衔接,创新教育模式。最后,打破培训模式,回归教育模式,引入评价环节,落实淘汰机制,从体制、机制上严格把关,将培训导向转变为能力导向,将党员教育的“软任务”变为能力提升的“硬考核”。

中国正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需要不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党员教育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和文化氛围营造,为党员教育活动规范化、党员自我教育自觉化创造环境,为党员教育活动提供固定环节和规定动作参考,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成为党的执政能力提升的重要路径。党员教育制度使党员能够根据组织内部规则的约束而进行严格的自我要求,根据党章从事各项工作,从而降低主观偏好的选择范畴,约束各种不利思想行为的滋生和蔓延,缩小不同党员的个体能力和行动差距。同时,通过各项党员教育活动形成党内文化认同,促进党员行为范式的内化形成,从而为党员行为塑造提供良性路径依赖,有利于综合素质的提升。把党员教育同党员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结合起来,将党员教育考核与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结合,实际上是党内教育正向引导的良性手段,是落实党员教育的内在力量,有利于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从根本上提升党的队伍的核心战斗力和领导力。

(三)把党员教育同党员管理、监督、服务结合起来

党员教育需要与党员发展全过程同步匹配,将党员教育与党员管理、党员监督与党员服务衔接起来,形成党员教育闭环,建立制度化的体系保障。

第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明确党员教育的基本任务、管理工作原则、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规则,能有效保障党员教育的有效开展,形成约束党员的制度规范和促进党员遵守教育管理工作的法律准绳。《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20]因此,对于党员教育效果评价的标准在于三个层次即学懂、弄通、做实。加强党员教育的流程管理,通过党员结业考核可以测评第一、二层次的教育效果,但是第三层次的“做实”则无法通过教育管理中的“结业考核”或者“过程性评估”环节测得,需要自我或者“第三方评价”取得反馈性评价。

第二,强化对党员教育成果的监督。对于党员教育成果的监督,不仅是对党员教育成果的评估,更是对党员接受教育后行为稳定性的监督。思想具有动态性、过程性,不断强化过程性、阶段性的评估、评价和监督,从而为后一阶段的党员教育内容和方式提供依据,便于党员教育更具针对性、落地性。长期党员教育更多依托自律,而党员教育制度化就是通过建立“他律”促进“自律”的有效践行,过程性评价依托党员教育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依靠党员教育法规的落地效果,对不同层次、类别党员进行系统性设计、配套化实施,才能有效推进个体从思想上“弄通”到行为上“做实”的提高。中共十八大以来,针对党员教育先后出台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关于开展维护核心、听从指挥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一系列关于党员教育的党内法规和规划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表明了党员教育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对实践工作的指导程度不断提升,对党员行为监督力度的不断提升,表明中国共产党在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达到了新的高度。随着党员教育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伴随党员成长、发展的系列教育活动也应进一步落实环节管理、行为监督的全过程,并最终体现到党员的“服务”质量。

第三,党员教育成效用党员“服务”质量衡量。思想上的教育与行为上的约束属于教育活动的正向行为和负向行为,都属于党员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员教育制度改革,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很好结合起来,在常态化党员教育中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形成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环境的结合,依托党组织不断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促进从他律到自律,从组织管理到自我管理,从行为被监督到行为主动提升,从外在制度约束不断过渡到个体内在自我要求,自觉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守好底限,用信念责任提升业务水平,从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党员教育的根本宗旨。

党员教育制度化建设的核心是创造“他律”的基石,把党员的自我教育同依托党组织进行的党员管理、监督、服务结合起来,用“他律”层层把关,不断通过外部强化内化为自身的自动自觉,使得教育成为党员的内部驱动,成为党员实践转化的重要抓手,保障党员教育的效果。

结 语

中共中央制定颁布了系列党员教育制度等法规文件,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各层级党员教育培训,不断推进党员教育成为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明显的成效,为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提供了有利借鉴,为不断巩固拓展教育成果提供了保障。但为了更好地发挥制度效能还应注重非正式约束效能的发挥,按照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推进党员教育的制度化建设步伐,提升党员教育路径的针对性,提升党员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制度的最大效能。通过制度化规范明确党员教育贯穿于党各阶段及党员组织生活的同时,还需要积极动员党员向人民群众展开宣传,加强群众的理论修养,让党员教育的作用影响到最广大人民群众,引导人民群众从各层次有序参与政治生活,激发我国基层民主发挥巨大作用,从而更好坚定理想信念,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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