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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社会的主要伦理风险及其应对*

2022-11-04

中州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伦理数字

当今世界我们正经历前所未有之大变局。这个大变局的“制造者不是别的,正是人类自己,更准确地说是人类创造的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指数级增长,即将把人类带入一个陌生的世界,让人类有了更多的美好期待,以及更多的忐忑不安,也激发了人们的深度思考与激烈交锋”。人类史上的每一次科技革命,都会造成全面、深刻、广泛的系统性颠覆,这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扶梯。21世纪以来,以虚拟现实、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突破口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方兴未艾,尤其是随着大数据、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的交互发展和相互关联渗透,数据化体系和运作作为一种集收集、传递、分析、预测、管理、运用等功能为一体的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已经渗透到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化生存已经成为不可扭转的生存样态和趋势,数字思维和魔力常态化影响无处不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治理、智慧城市、智慧家庭、智慧校园等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涌现,并逐渐上升为国家发展和社会治理战略。中国共产党的“十四五”规划中已明确加快数字社会建设、建设数字中国的目标。可以说,数字活力和效益已成共识,数字化社会已经来临,万物皆互联,万物皆重构。但无论数字技术如何自我创新和释放活力,其终究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本质。当人类不断建构复杂高科技系统时,不确定性必然滋生,科技伦理问题必然凸显。科技发展是一种快乐与忧虑交织的“福音”,“科学的精神是最强的力量,就破坏性而论,它也是最强的力量”。数字社会在释放数据效力和优势的同时,也催生出身份异化、劳动正义侵蚀、数字至上等诸多伦理问题和风险。因此必须形成“审问、慎思、明辨”的批判性思维,借助伦理道德的力量在数字科技之“真”的理性化身与人性之“善”之间架起互通的桥梁,推动数字技术走向伦理化和合理化,让数字社会变得既有活力又有温度,既智能化又人性化。

一、数字社会的文明意义

数字和语言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农业文明和后期的工业文明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世纪末的工业产品标准化,20世纪的计算机和互联网,21世纪的移动互联网,都是人类在数字化道路上的前进。今天,随着健康码、刷脸技术的不断普及,随着京东、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宝等电子平台和支付形式的市场化扩张,随着各大网络平台的互相争艳,从智能终端到智能家居,从滴滴打车到共享单车,从移动支付到跑腿代购,无论你是否接受,事实已经宣告数字化社会扑面而来。我们无法否定,也无法阻挡。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基础上形成的数字社会系统,不仅凭借着二进制的数字逻辑全方位渗透到生产、消费、流通等各个环节,成为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推动了人类生产生活发生颠覆式变化,还重构了人们的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让我们进入了一个万物互联、漫无边际的生存样态。在数字驱动下,虽然“每一个人都被迫离开曾经的‘舒适区’,重新磨合新秩序,重新建构新常识,重新塑造新思维,重新形成新习惯,重新确立新价值,重新适应新常态”,但我们必须承认,数字社会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体现着这个时代的智力创造。“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人们自身以及他们的活动的一切方面,特别是自然科学,都将突飞猛进,光彩夺目,使以往的一切黯然失色。”数字技术将机器、人和社会的互联方式变得范围更广、规模更大、速度更快,现有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将被进行全方位形塑,人类交往的物理空间和情感空间将越来越“自由飞翔”。正如尼葛洛庞帝所说:“后信息时代将消除地理的限制,就好像‘超文本’挣脱了印刷篇幅的限制一样。数字化的生活将越来越不需要依赖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在甚至连传送‘地点’都开始有了实现的可能。”

数字社会是生产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人的发展路径的新变革。

其一,推动生产力变革。马克思说过:“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生产工具更新和变革是生产力进步的根本标志。生产力的发展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创造,更离不开科学技术发展对生产工具和对象的撬动。“使用机械辅助手段,特别是应用科学原理,是进步的动力。”与传统的大机器、石油煤炭等能源推动的工业革命不同,数字社会的主要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是数据。海量数据蕴藏着机遇和价值。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生成的数据收集、分析、研判和运用效应,使得生产、装备、管理、服务、销售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更加凸显,虚拟世界的社会功能更加强大,不仅提高了生产服务的效率,促进人的体力和脑力解放,还提升了生产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预测性,降低了成本,满足了人们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更为重要的是,数据信息可以储存、复制和互通,可用范围广、用途多,能促使规模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竞相浮现和发展。可以说,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动力要素,给生产力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其二,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生产力变革必然引起生产关系变化。在数据技术驱动下,人们彼此间的生产和服务协作意识大大增强,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时间和空间被不断压缩,过程日益精简,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计划性和定制型生产服务更加突出。相对于传统的空间集中的批量化生产,大数据还促使分散在不同角落的个人拥有了更多参与价值生产和创造的机会,各类自媒体平台为个人参与创造提供了便捷的方式。在数据互通和网络协作的作用下,生产的社会化有了新的动力。

其三,推动生活方式变革。在数据技术的支撑下,人们生活中衣食住行的智能化、高端化、艺术化水平日益提升。智能机器使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闲暇时间增多。传统的物对物的交易更多被线上交易取代,而且在区块链技术的辅助下能确保交易过程的可追溯与公开透明。除此之外,医疗、保健、学习、生活缴费、公共服务享受等,均可以在线上轻松点击完成,极大地方便了生活。可以说,数字技术打破了空间、时间、工具的界限和局限,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生活品质。

其四,推动治理文明进步。当今社会,随着社会关系网络化、社会风险问题叠加、社会力量增能、公民权利伸张、发展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治理的去中心化态势日益明显,构建多元力量共治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成为必然趋势。近年来,数字技术逐渐打破各类治理主体的有形边界,扩大了治理对象规模,提高了治理速度,成为治理的便捷工具和资源。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数据凭借其流动、收集、预测的优势,消除了时间、空间的阻隔和局限,将人的智力和体力瞬间延伸到了所需角落,顺应了即时性、网格化治理的需要;同时通过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社会治理的协同互动。可以说,数据技术使得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快速协同治理成为现实,甚至触及最基层的末梢,有力地提升了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抗疫期间健康码、行程记录、钉钉打卡等技术的操作,就有力地提升了抗疫的速度和成效。

其五,助推人的自由发展。“文化上每前进一步,都是向着自由迈进一步。”数字技术发展减轻了人的劳动压力和强度,增加了自由支配时间。数字网络空间的去权威化、虚拟性、自由性和社群性,促使个体自主意识增强,不必臣服于普遍意志和“人云亦云”,可以在平台和社区自由合理表达观点和评论,减少地缘、业缘、地位、门第、权威、渠道、利益、空间等因素的壁垒和干扰。数字经济发展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人的创造潜能,在数字技术支持下人们的很多想象转变成现实,数字为每个人获得成功提供了均等的可能机会,促进了大众创业的如火如荼,普通大众人生出彩的机会普遍增加。可以说,数字社会促进了人的权利的民主表达和伸张,增加了自由创造和发展的机遇。

综上所述,数字社会崛起彰显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高唱“科学理性”和“技术万能”的赞歌,唯数字至上,过分沉浸于数字的享乐和狂欢,任由数字主宰我们的生活。社会是人的社会,是人的关系的总和。科技自由是人性系统的自由,人性系统是科技自由的天然限度。如果因数字之欢而淹没人之性,将是人类进化的悲哀,因为“物本文明不是‘人性化’的文明,不是真正的‘人明’”。数字技术归根到底不能脱离科学技术的本质。科学技术自诞生以来,其正负二重性就一直伴随。科技带来的便捷受到人类的赞誉,但同时其潜在的破坏性和毁灭性也令人类担忧。科技带来的生命伦理、环境伦理、医学伦理、交往伦理、家庭伦理等方面的风险和问题不容忽视,所以用伦理之善引导和规范科技创造和科技运用已成为人类的共识。正如美国学者巴伯所说:“科学像所有社会组织起来的活动一样,是一项精神事业。也就是说,科学不能仅被视为是一组技术性和理性操作,同时还必须被看作是一种献身于既定精神价值和受伦理标准约束的活动。”数字社会人机融通、万物互联、气象繁荣,但不是道德真空和逍遥法外的地带,也不是道德相对主义盛行的场域。由数字构筑起来的虚拟平台和生活世界,既需要现实社会道德规范的调节和介入,又需要建立相应的数字伦理和美德,让数字技术充满善良德性、人文关怀和伦理温度,只有这样,数字社会才不会只是冷冰冰的技术游戏,而是人们丰盈生命、提升品质、共享文明雨露的栖居之地。

二、数字社会的主要伦理风险

1.数据信息安全伦理风险

新冠疫情期间一些确诊病例的个人隐私信息在平台转发,滴滴打车平台等相关App涉嫌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事件,曾引发了公众的普遍议论和忧虑,这就是数字社会信息安全风险的案例。数字社会的基础和“口粮”是数据信息。一个人的数据信息或许价值有限,但无数人的数据信息交汇在一起,其衍生的价值就难以估计。数字社会的主要功能就是搜集分析运用大量数据,产生多样化和精准化的生产与服务。这些数据的生产者不是机器,也不只是技术发明者和使用者,更多是千千万万的普通用户。我们刷过的脸、留下的声音、浏览的网页、听过的歌、点击的视频、发布的帖子、搜索的主题、购物的记录、填写的在线信息等,留下的所有痕迹都是反映我们需求和特征的数据信息,是我们身体和心理的延伸。有的数据是个人基于需要主动交换的,有的是无意间操作泄露出去的,有的是基于平台服务的要求或有关软件的索取奉送出去的,有的是为了刷存在感外露的。客观而言,生活中有些数据输出是为了生活安全和社会治安,如填写健康码、在线会诊。但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个人信息源源不断输送到数据平台必然会增加隐私信息泄露风险,扩大社会风险边界。当个人大量隐私信息被平台或软件获取后,在数据运算和算法技术的快速处理和综合研判下,形成了对个人喜好、兴趣、特征的判定,甚至被“读心”和“攻心”,变相将人置于一种“裸奔”和无形的景观式的网络监控中,一旦遭遇不法无德之人操纵,个体权利极易遭受损害,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伦理问题。大数据以前的互联网时代是“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而现在是“虽然人们看不到我,但都知道我是谁,而且还知道我在想什么”。你可以在手机和电脑端删除个人数据痕迹,但你难以删除云端记录,而且个人删除的速度永远赶不上互联网传播的速度。可以说,在数字社会,没有海量数据,就不会有如此智能化、精细化的高质量服务,但同时这也是以个人隐私信息和数字身份泄露为代价的。信息安全是数字社会绕不开的伦理问题。

2.人际关系伦理风险

3.劳动伦理侵蚀风险

4.人的主体性束缚和压抑的风险

三、数字社会的伦理守护

数字社会扑面而来,且不可逆转,任何拒绝、放缓数字发展速度的行为都是一种幻想和理想主义。建构适应数字社会的伦理文明、提高数字素养才是切实和明智之举。面对数字社会的魔力面相,必须用伦理精神予以规制,让数字更多地造福人类。

1.加强数字资本的正义规制

数字社会的巨大催动力量是数字资本。数字资本将数据纳入资本循环,体现为资本的数据化和数据的资本化,凭借着对数据的占有控制着生产、消费和市场。数字资本的垄断性、逐利性、排他性和腐蚀性,对经济正义、劳动正义、权力正义和社交正义都构成了不可忽视的挑战,对人的生命自由和个性解放也造成了隐形控制。几乎所有使用数据或参与数据操作的人,都被卷入数字资本的运行体系中,受其支配。因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数字资本的双重性本质,承认数字资本的文明进步意义,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其进行正义批判。用伦理正义驾驭其运行,使其回归到合乎人性和发展正义轨道,是数字社会必须具备的思想和行动理性。在实践中,要强化人民性价值取向,将数字资本全面纳入社会主义制度轨道上来,积极引导和支持数字平台的国有化,以社会主义制度的伦理正义原则端正数字资本发展的价值方向,尤其要建立数字时代社会主义劳动规范,强化数字劳动的有偿性和公平性,构建数字产品二次、三次分配机制。同时,健全相应的制度法规,明确和规范数据采集使用的权限,明晰数据违规和滥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要确保市场各主体公平竞争和发展,让数字产业和其他产业在规则统一、机会均等、地位平等的环境下公平发展,杜绝数字资本霸权,规避数字资本的越界行为,防止数字资本与公权力相互勾结,这样才能增加数字福利,缓解数字不平等和数字权力无限扩张等正义困境。

2.提升人的数字伦理素养

3.建构数字伦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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